直擊邯鄲花臂哥打人日常,我們怎樣自救?

01

太,特,麼,嚇人了!

邯鄲,永年,昨晚。

三男。王、王某雷、齊某磊三人在飯館飲酒吃飯。

與同在飯館裡吃飯的張某等人發生衝突。

先吵吵,後來動手了。

根據警方通報,警察立即趕赴並且控制了王某和王某雷,齊某磊逃跑了。

被控制的兩人,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尋釁滋事罪。

……以上是警方通報。

媒體放出了現場的視頻(部分)

直擊邯鄲花臂哥打人日常,我們怎樣自救?

簡直!不忍直視!

視頻裡那三個男的,大概就是行走的大號花臂龍哥吧(龍哥1米5左右)。

龍某打人,大概就是這麼個打法。

不管怎麼說,對方皆已經倒地。

而且多是女性,多是女性啊!

特別是最後十多秒裡,一個身高力壯的男的先是揪住一個女子的頭髮朝一邊的凳子上亂撞,女子如布娃娃般被摔來甩去,他將她掄起重重摔在地上,摔完還一手拽著女子的胳膊,一腳再踹向她的頭部,女子已經在地上沒啥反應了,他轉身又操起一把椅子(金屬椅槓),輪圓了朝地上女子砸。另一個在一邊的女子,疑似飯館服務員,飛撲過來一把抓住了椅子,男子將這個女子又打到在地,掄起椅子砸在她的頭上……

02

還記得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麼?

直擊邯鄲花臂哥打人日常,我們怎樣自救?

幾個瘋子,用在超市剛剛買的不鏽鋼拖把及其他雜物,就活活打死了一個女人。

有網友說,被打的一方,開始也不善茬,併發來了完整視頻。

視頻裡可以看到雙方發生了劇烈的爭吵,互相指著對方罵,被打一方還帶著一個小孩,其中有人蹲在地上安慰小孩。

不到20秒,衝突升級,打人一方操起椅子砸向被打一方中的黑衣男子。

被打一方只有一名男性。黑衣。

老實說,問題來了,在椅子砸向地上女人的那一刻,邊上的女人判斷這一下會砸死人——而且確實也可能砸死人。

於是女人拿出邊上餐館的廚刀,砍向持椅子的男人。

結果是什麼?

03

反殺寶馬花臂龍哥的自行車男,已經在裡面了。

他騎著自行車,工作了一天準備回家,平生都是個良民,忽然間,一輛車碰了他,一個人下來拿刀砍他,他差點沒被砍死,刀掉在地上,他撿起了刀反殺……

反殺了一個斑斑劣跡,有無數傷害前科的前罪犯。

然後他再也不能回家了。

這樣一個貧民家庭,一夜之間,真的是霜雪交加。

他如果不反殺寶馬花臂哥呢?趁著刀掉在地上的時候撒腿就跑?

沒錯,就象檢察院方面的建議,正當防衛,基本上是得不到承認的,你最好辦法,是:“跑!”

直擊邯鄲花臂哥打人日常,我們怎樣自救?

……扔下自行車,撒腿就跑?

而車上這一堆人,以及花臂哥會不會追擊在後,象追擊一隻逃命的兔子一樣?

“叫你跑,叫你跑?”

也許他能跑掉。

然而餘生都在恐懼、屈辱中度過。

而花臂龍哥也許那個晚上不會死。在另一個夜晚,他喝了酒,露著紋身,腆著肚子,一語不合,或一個眼神不合,他和另外的人吵了起來——就像這個視頻裡的顧客。

他衝了上去,操起椅子,或再次操起長刀。

給對方製造一堆骨折。

幾次進宮,常年混跡江湖,他大概覺得自己能拿捏輕重,打得對方很慘但絕不要人性命——可是,一個喝醉了的兇漢,有什麼把握?有什麼自制力自知?

就像那朝女人頭上砸下去的椅子,真的是一下子就要了命的啊!

04

作為普通人,也許不是完美受害人,也許脾氣壞,嘴臭,就不該惹事生非,老老實實夾著尾巴做人,看到幾個大漢攢聚,喝著酒么三和四的,應速速貼牆壁,夾著尾巴行走(寫到此處,實在悲涼),低頭在他們恣意放肆的眼神裡離開,才是正道。

被人用刀背抽臉,也得老老實實受著,跪下求饒。

渾身發涼,絕望地期待對方不是一個真正的殺手,只是一個喝醉酒耍牛逼的混蛋。

……

這日子沒法過啊!

邏輯不是這樣!

“你是要見法醫,還是見法官?”

大部分的網友都喊,尤其是女網友,寧見法官,不見法醫!

可是,在法官和法醫之間,應該有一箇中間地帶。

法律當然是現代社會基石,是公民人身的保護傘,但在人身權利被突發的暴雨席捲時,法律還遠在天邊,公民應該有私力救濟的護盾。

法學專家周光權在專業法律雜誌發文,(2017年法學評論第5期)《正當防衛的司法異化與糾偏思路》,就提出了應該使“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最終有效維護法治秩序。

同樣,清華法學院教授張明楷則主張:“在一般性爭吵過程中,先動手對他人實施毆打等暴力行為的,屬於不法侵害,後動手反擊(毆打)者造成前者輕傷害的,應認定為正當防衛,而不應認定為相互鬥毆,更不應當認定後動手反擊者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反之在一般性的爭吵中,先動手勾搭對方造成對方輕傷的,則應該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我們再參考一點國外背景:美國大多數州的刑法堅持的是“就地防衛法”,“Stand your Ground”,簡單地說“守衛自己地盤,沒必要退讓。”(部分信息來自公眾號:司法規範性文件)

個人可以在適當的情況下保護自己免受傷害,這個是天經地義。

尤其是遇到暴力犯罪時應該自衛。

今天美國佛羅里達剛出了個大新聞(轉自愛壇@愛菊軒)

一名叫Jason的34歲男子在酒吧看到女友上了一輛網約車Uber便以為女友出軌跟別人跑了,而事實上他的女友只是當雷鋒幫酒吧員工攙扶一名素不相識的醉酒女性上車,她自己並沒有上車。被憤怒衝昏頭腦的Jason發短信到女友的手機一通威脅怒罵並跳上自己的皮卡追出去在公路當中截停了這輛無辜的Uber。要命的是他下車之後握著自己的手機指著Uber司機大喊自己手裡有槍,威脅要幹掉司機。結果Uber司機以為遇到了持槍搶劫,報警之後掏出自己的手槍一槍命中Jason的胸口。結果這個衝動的漢紙Jason就這麼死了…留下一個兩歲的兒子和一個對著憤怒短信完全莫名其妙的女友。

警察簡短調查之後表示這是一起典型的正當防衛(誰TM的有責任判斷你手裡拿的是不是真槍),Uber司機無罪,當場直接走人了。

直擊邯鄲花臂哥打人日常,我們怎樣自救?

但是美國各個州的要求寬嚴各不相同。

總結一下,最寬鬆的是德州紅脖子地區,民風彪悍,對個人領地、私有財產的捍衛意識比較激烈,只要對方違法入侵自己住宅,就真可以開槍打死。

比較嚴格的加州,比較城市化也比較文質彬彬,入侵住宅、反擊也要適當,通常要警告、逃避、藏匿後仍然被追擊,才能開槍自衛。

全球比較下來,加拿大、英國比較保守,他們會承認個人有自衛權,但不鼓勵。

美國比加拿大、英國寬鬆,加上有大陪審團制度,對於個人防衛權通常更加鼓勵一些。之前有過戀童癖綁架性侵了一個男孩,其父親伏擊在罪犯必經之路,轉身開槍打死了性侵自己兒子的罪犯,最後經由陪審團審理後,無罪釋放。

日本會比加拿大、英國更加限制個人防衛權。

而中國是個人防衛受限全球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某種意義上,也造成了民眾的困惑,和基層執法民警的困境。

05

寶馬花臂龍哥被反殺案,一夜之間成為最熱門話題,恰恰是因為這裡存在一個人人都認為天經地義,但在法律上卻不受支持的法律困境。

大家在牽掛白衣反殺哥的未來,不如說在牽掛自己,代入了強烈的自我,哪一天,我,一個良民,遭遇“刀砍”的黑社會,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和家人?

話音未落,昨夜,邯鄲發生了類似的毆打。

一個艱難的命題再次擺到了我們面前:面對突如其來的毆打,(很多是致命的毆擊,)普通人,尤其是弱女子,怎麼保護自己?

那把金屬地盤的椅子砸向一個女人的腦袋,邊上的另一個女人,該怎麼保護自己和她?

體力上完全不可能戰勝對方,能不能動用刀具?

是坐等被打死或打傷,還是舞刀阻止侵害?

阻止之後,會有什麼結果?

在“見法醫和法官”之間,這個法律命題,需要更加詳細的路徑解答,和實操指導。

希望接著花臂哥的熱聞,立法者有所建樹。

在日常生活裡,要我說,咱還是乖乖的,不立危牆之下,一看見飯館裡幾個明顯喝酒的花臂大漢,或情緒火爆的垃圾人,早早撤,早認慫,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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