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按揭貸款買房,房屋已更名過戶,銀行不放款,買房是否構成違約?

邁出一步就是未來


買方是否構成違約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你們籤的購房合同中若對銀行貸款約定為:無論買方是否能夠獲得銀行貸款,買方必須在某個日期前將剩餘房款支付給賣房。那麼約定日期截止,買方即構成違約。

第二若購房合同中只約定:剩餘的房款等銀行放款後,由銀行直接放款給賣方。買方並不構成違約,賣方只能等待。但是等待也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賣方可在產權過戶後的三個月左右,發書面通知給對方,要求對方付款。若對方不理你,你可選擇法律途徑上訴。但因合同中沒有約定具體的付款時間,很多法院會幫你們調節處理,但兌付時間因具體原因具體分析。

因此現在買賣房籤合同時一定要把不同情況約定清楚,否則麻煩多多,而且目前銀行審批貸款較嚴時間很長,買賣雙方儘量都保護好雙方的利益。我有朋友今年一月買房,因是第三套房,本地限購限貸,合同中沒有約定剩餘房款支付時間,到現在貸款也沒有辦下來,買方也只能耐心等待,並且賣房人還到處找關係幫買房人找貸款銀行。買房是大事,考慮清楚再行動。希望以上建議能對你有所幫助。


椰子藍


首次籤合同要慎重,可以加一條附加條款,某年月日房款未到齊,視為甲方違約。一句話解決這個麻煩。

如果沒有這個約定,一是等,二是聯繫銀行,詢問情況。一般各個環節都是有程序的,日起也是限定的,看看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三是撤銷合同,很麻煩。中間稅費要協商。


道友請留步0o


對方是否構成違約?關鍵是看你們的買賣合同中針對銀行貸款這一部分的約定是怎樣的。若約定為:無論買房人是否能夠獲得銀行貸款,買房人必須在某個日期前將剩餘房款支付給賣房人。那麼,這個日期屆至,對方構成違約。若僅僅約定:剩餘的70%(假如)即多少萬元房款有買房人申請銀行貸款,待其獲得銀行貸款後,有銀行直接放款給賣房人。對方並不構成違約,你只能耐心等待。當然,耐心等待也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總不能等上三年五年?因此,你可以在產權過戶後的三個月左右,發書面催告函給對方,要求對方付款。假如對方就是不理你,你只能選擇上法院。但不同的主審法官對久久不能付款的看法不一樣,你勝訴的概率並不是很高。


菅峰律師


銀行可以以任何理由不放款,但你們定好的合同,是什麼時候付款就要什麼時候付款,過了日期,肯定是違約的,銀行並不會保證你哪天肯定會放款,所以簽訂這種合同一定要往後順延,銀行答應一週放款,你最少也要拖一個星期,需要解決問題嗎,加我關注,馬上為您解答


惠元金服小灰


個人觀點:一、合同雙方的當事人是買房人和賣房人,合同本身與銀行沒有直接關係。二、銀行貸款到不了賬,是買房人與銀行之間的事情,與賣房人無關。三、合同是否違約主要看合同的約定條款。如果合同寫著銀行的放款時間,但銀行款項沒有在約定期限內到賬,那就是買房人違約。如果合同沒有寫明有關銀行貸款的內容,只是單純的房屋買賣合同,那此合同不能算違約,可以協商解決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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