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孩(條件不好)在一起,怕父母反對,偷領了證,又跟父母說不要彩禮,是不是太傻了?

我是寶霞


認識三個月就領證結婚還偷偷,總結三個字,戀愛腦

都生了孩子了還這麼相信愛情

三個月正好是戀愛蜜月期,所有看到的聊的都是對方好的,看的也都是優點,根本是在蜜罐裡,怎麼分辨他是不是你的另一半?

所以戀愛起碼要6個月,還帶出去玩一趟,旅遊見人品

人生呀!別這麼隨便,畢竟也就這麼一次

想隨便也可以,畢竟人生就過一次


小丫小同學


你不尊重父母意見很不好,畢竟父母的眼光要比你成熟很多,看人也比你看的準,萬一以後兩個人過得很辛苦,而且關係不好,累的不光是你自己,父母也拖累,傷心。你賭的人生,成功不成功就看你的造化了。當然你也能夠改變他,他能積極努力向上,對你好,對你父母孝順就好。讓他從一點一滴做起,不要什麼口號,我以後會對你好的,要好從現在就好起來,首先把這個家的擔子挑起來!


珍珠黑月季花1


一個離婚女人,大男生五歲,還帶一個四歲男孩兒,就這幾條就很致命,能找個相愛的人,對你孩子好的人嫁了就不錯了,別再提什麼額外要求,好好過日子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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