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中央掃黑除惡第2督導組與山西省委召開第二次工作對接會

「扫黑除恶」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山西省委召开第二次工作对接会

「扫黑除恶」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山西省委召开第二次工作对接会

9月19日下午,中央掃黑除惡第2督導組與山西省委第二次工作對接會在太原市召開。中央掃黑除惡第2督導組組長李學勇主持會議並通報了下沉督導工作情況,省委書記駱惠寧作表態發言。

李學勇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六個圍繞”要求,對照第一次工作對接會上督導組提出的4點問題、4條建議和交辦的第一批線索,制定督導談話、宣傳發動、行業監管、深挖徹查、線索核查等5個專題整改方案,自上而下開展履責督導談話,傳導壓力,壓實責任,邊督邊改,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新的進展。

根據前一階段督導組開展督導的情況,督導組指出8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仍不夠到位,擔當履責還不夠,有的地方沒有把掃黑除惡擺上重要位置。二是發動群眾仍不夠深入,群眾參與的主動性還不夠,宣傳發動群眾的針對性、實效性還不強。三是依法嚴懲、精準打擊還不夠,還沒有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應。四是一些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掃黑除惡推動不力,積極主動作為不夠,履職盡責不到位。五是有的地區掃黑除惡工作進展緩慢,地區之間、城鄉之間明顯不平衡。六是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仍不夠有力,“兩個一律”“一案三查”要求還沒有落實到位。七是基層基礎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有些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夠。八是統籌協調、齊抓共管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力度還不夠,工作聯動不夠順暢,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李學勇要求對以上問題予以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不折不扣落實好黨中央決策部署,採取有力舉措把整改落到實處,深入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責任上下更大功夫,切實增強推進專項鬥爭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二要在回應群眾關切、深入發動群眾上下更大功夫,不斷增強群眾參與專項鬥爭的信心。三要在堅持依法嚴懲、辦案攻堅上下更大功夫,堅持以法律為準繩,查深查透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案件,確保專項鬥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四要在深挖徹查“保護傘”上下更大功夫,落實“一案三查”“兩個一律”要求,推動掃黑除惡與反腐、基層“拍蠅”有效結合。五要在推動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難點問題解決上下更大功夫,壓實責任,強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健全齊抓共管聯動機制。六要在抓基層、打基礎上下更大功夫,夯實築牢基層基礎,提升基層組織防黑防惡能力。七要在推動邊督邊改、抓落實見實效上下更大功夫,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形成“長久立”的機制,紮實抓好整改落實,以實際成效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八要在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上下更大功夫,通過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實現山西“兩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態、組織基礎、市場環境、社會氛圍和法治保障。

進駐山西以來,督導組持續收到群眾舉報的涉黑涉惡線索。對接會上,督導組繼續交辦一批群眾舉報線索,同時要求山西省組織力量儘快核查,並將核查結果及時反饋督導組。

駱惠寧代表省委省政府感謝中央督導組的指導和幫助,高度評價中央督導組進駐山西以來的工作,辯證分析第一次工作對接會以來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形勢,表示以誠懇的態度重視正視督導組指出的突出問題,照單全收。駱惠寧圍繞深入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策部署,進一步解決好督導組指出的突出問題,提出四點意見。一是強化思想認識,不斷提升政治站位。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組織進行五級“一把手”履責督導談話的回頭看、再檢視,同時通過再學習再培訓等方式,真正使壓力繼續傳導下去、責任切實承擔起來,推動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認識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強,尤其要在抓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上下功夫。二是強化法治意識,不斷提升辦案質效。充分發揮黨委把方向、把大局、把政策的職能作用,由省委政法委牽頭建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案件會商評查機制,加強協調聯動,堅決防止有案不查或忽視辦案質量等問題的發生,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確保專項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三是強化立行立改,不斷提升整改效能。對督導組此次指出的8個方面問題和第一次工作對接會提出的4個方面問題,進一步統籌研究,推動一體整改。要迅速研究制定新的整改方案,在完善機制上下功夫,確保督導組指出的每個問題、提出的每條整改意見,都體現在整改方案中、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同時,對這次下沉督導沒有涉及的市,迅速安排省級督導組跟進督導,弘揚督導之威。四是強化組織領導,不斷提升推進水平。緊緊咬住“責任”二字,堅持較真碰硬,加大倒查力度,以嚴密的責任體系督促各級各相關單位進一步緊起來、動起來,確保整改事項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對經過五級“一把手”履責督導談話特別是回頭看之後,仍工作推不動、蓋子揭不開、不擔當不作為、群眾有意見的領導幹部,該問責的問責,該調整的調整。對督導組移交和案件查辦中發現的領導幹部或政法幹警干預案件辦理,甚至充當“保護傘”的問題線索,要及時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同時,對在掃黑除惡一線苦幹實幹、敢於擔當、表現突出的黨員幹部和政法幹警,要支持保護、大力表彰、及時使用,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全面勝利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中央掃黑除惡第2督導組副組長許群傑、全體督導組成員,省領導任建華、吳漢聖、廉毅敏、商黎光、胡玉亭,劉新雲、邱水平、楊景海及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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