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悲催的惡霸男

27日21時36分,十字路口顯示為直行紅燈狀態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撞上一輛電動車,從寶馬車下來一男一女,與電動車的白衣男交涉,交涉無果後,兩人返回車內。

史上最悲催的惡霸男

接著,寶馬車下來一黑衣紋身男,快步走向白衣男,仗著人多,對白衣男子拳打腳踢,可憐的白衣男孤身一人,一直在閃躲,雖有防護動作,但也沒還手。

紋身男越打越上勁,停都不停下來,乾脆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持刀砍向白衣男,一刀又一刀,白衣男不停地躲避,看這視頻的人估計此時都替白衣男捏了一把汗,覺得他不死也會砍傷。

沒想到,在白衣男躲避的過程中,紋身男不慎倒在地上,刀被白衣男撿走,這時的劇情開始反轉了,白衣男拿刀追著紋身男砍去,剛才還氣勢洶洶的紋身男開始抱頭鼠竄。

在衝突中白衣男和紋身男都受傷了,紋身男經搶救無效死亡,白衣男沒有生命危險。

紋身男本來想拿刀砍別人的,結果自己的刀卻被人撿起來把自己砍死了,這說悲不悲催。

史上最悲催的惡霸男

雖然紋身男死了,估計看了視頻的人沒人同情他,值得同情的是白衣男,他本來沒招誰惹誰,人家老老實實安安份份地在自己的車道等紅燈,哪知道紋身男一夥人下來對人家一陣毆打還不算,還要拿刀砍他,這分明就是飛來橫禍啊,誰知道老天開眼,刀掉地上被白衣男奪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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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男攜帶長刀,先是開車違章,然後一群人圍攻、毆打別人,這還不解氣,還拿刀砍人,這分明就是惡霸加黑惡勢力。

紋身男拿刀砍向白衣男時,白衣男的生命已經受到嚴重的威脅,如果不是刀掉在地上被白衣男撿起來,估計死的就是白衣男了。雖然砍刀在白衣男手裡,但這不排除紋身男還會從車裡拿別的兇器出來,而且對方人多勢眾,如果刀被紋身男這夥人奪回來,紋身男肯定還會再拿它去砍白衣男的,白衣男將再次面臨生命危險,因此,可以認定為當時紋身男的侵害行為並沒有中斷,他追打紋身男的目的是為了解除紋身男對自己的威脅,防衛行為也是連貫的,何況白衣男的防衛行為,目的是想使紋身男喪失攻擊能力而已。

綜上,我認為白衣男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在刑法上也叫無限防衛權,所謂無限防衛權,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衛行為,沒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對其防衛行為的任何後果均不負刑事責任的權利。

雖然說我認為是白衣男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我對該案最後的判決結果有點不敢抱希望

有個段子:剛去查了下法律條文,終於弄明白了什麼是正當防衛,嚇死個人啊!什麼叫“正當防衛”呢?舉個例子,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MD,原來是個技術活!

雖然這個段子有點誇張,但也折射出中國司法關於正當防衛認定的苛刻,苛刻到什麼程度,我打個很形象的比喻,要想滿足正當防衛的條件,對方不拿刀,你不能拿刀,當對方拿刀或兇器撲上來時,你最好空手赤膊上陣,如果會點降龍十八掌或九陰白骨爪的絕世武功更好,上去一招就讓對方斃命,記住,一定要只用一招,如果用了兩招,都有可能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法律不強人所難,在當時的情況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是象白衣男一樣拿刀追著紋身男讓他喪失作惡的能力,還是把刀放下來傻乎乎地等紋身男死灰復燃繼續來砍?

為了鼓勵和支持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勇於同紋身男這種惡勢力作鬥爭,及時有效地制止各種不法侵害行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希望司法人員轉變陳舊甚至錯誤的司法觀念,從該案起,認定白衣男的行為符合無限防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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