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是強姦還是偷情 被告人巧舌如簧 被害人聾啞難言

一起看似普通的入戶強姦留守婦女案,不尋常的是被害人又聾又啞。被告人利用被害人是聾啞人的缺陷,編造二人有不正當關係的謊言,意圖掩蓋強姦事實。辦案檢察官通過現場調查和情理分析,發現了被告人辯解的矛盾之處,還原案件真相。經山東省曹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全部採納公訴意見,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黃彪有期徒刑二年。

午夜“黑影”讓農家小院不再寧靜

今年3月12日午夜,曹縣公安局古營集派出所,一陣急促的鈴聲打破了午夜的寧靜。接完報警電話後,民警隨即趕往案發地小黃莊。

小黃莊距離縣城20多里,春節剛過,男人們大多又外出打工了,村裡留守的婦女、孩子和老人早已關門閉戶。

在村裡靠後的一處院子裡,剛滿20歲的張某徵得女朋友父母同意,準備開春後帶著女朋友一起去打工。臨走前,張某特意帶女朋友來家裡見見家人。張某的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母親顏某長得眉清目秀,但因為自幼又聾又啞,很少走出村子,嫁人生子後也鮮與外人打交道。

看著未來的兒媳婦,顏某格外高興,忙裡忙外為兒子和女友做了一頓好吃的。吃完飯,一家人早早休息了。臨睡前,顏某又查看了一遍院子的大鐵門,回到堂屋西間。張某和女朋友住到了母親特意佈置的西廂房。

不知過了多久,張某突然聽到“咚”的一聲響,他迷迷糊糊不知是夢是醒,緊接著又聽到一陣急促的拍打聲,還隱約聽到了母親顏某一陣陣的“咿呀”聲。

被驚醒的張某習慣性看了一下手機,已是深夜11點多,他趕緊起床,拿著手電筒衝出屋門。看見院子裡一個黑影正在拉扯母親,張某連忙拎起一根木棍撲打。那人見狀,繞著院裡的玉米囤躲閃,後踩著一堆木材翻過院牆逃走了。張某追出了幾個衚衕,最終抓住了黑影,認出是同村年過半百的村民黃彪。

驚訝中,張某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黃彪趁機溜走。張某喊來了自家親戚商量,一家人覺得事情不小,連夜報警。

強暴?偷情?啞女有話要說

民警趕到後,對張某家的門窗進行拍照,提取了遺留在牆外的拖鞋和光腳印,隨即傳訊了黃彪。

也許是留在張家牆外的拖鞋讓平日裡能說會道的黃彪無法解釋,也許是被張家兒子當場擒獲無法抵賴,黃彪被帶到派出所後,爽快承認了半夜跳牆的齷齪事:自己當晚在鄰居家喝了六七兩白酒後回家,途中想到漂亮的顏某一人在家,就想與其發生關係,於是趁酒勁深夜跳牆進了顏某家,他還承認了對顏某摟抱、親吻、往床上推的一連串舉動。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黃彪居然說這不是第一次。他稱自己大女兒進城結婚生子,妻子長期幫著看小孩不在家,小女兒也在外上學,全家只有自己一個人住在村裡,與同樣一個人在家的顏某互生好感。近兩年來,兩人先後在玉米地和家裡發生過4次關係,並且他每次都給顏某幾十元或上百元錢,每次也都是啞女主動的。

看到民警將信將疑,黃彪振振有詞:當晚顏某之所以不同意親熱,是因為那天她兒子帶女朋友回家,怕兒子撞見他們的私情,才推著自己快點離開。

與此同時,黃彪的家人也趕緊託村裡人說和,主動拿出4000元錢向張家賠禮,請求不要追究黃彪的刑事責任。

劇情反轉,讓辦案民警措手不及,也讓張家人羞憤不已。

張家人再三向顏某求證。顏某氣得渾身哆嗦,好像有一肚子的話要說,卻又說不出來。一家人仔細回想顏某平日的表現和行蹤,怎麼也難以把一向本分的她與這事掛上鉤,於是強烈要求司法機關查清事實,還顏某清白。

為了查清是否存在不正當關係,公安機關從聾啞學校請來了手語老師,向顏某詢問細節。但是,很少與外人交流且不識字的顏某對正規手語似懂非懂,對於以前是否與黃彪有染的問話,顏某有時搖頭,有時攤手,不知是看不懂手語,還是說沒有特殊關係。

為了慎重起見,公安機關只好按已經查明的事實,以黃彪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並向曹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3月22日,黃彪被依法批准逮捕。

誰懂啞女無聲的控訴

5月19日,黃彪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被移送曹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案子落在了員額檢察官呂書霞肩上。這位從事公訴工作20餘年的女檢察官仔細審閱卷宗,發現顏某在公安機關陳述的被害經過與黃彪供述的細節存在矛盾,一直沒有得到排除。在隨後對顏某複核時,雖然有手語老師協助翻譯,但她對同一個問話,一會兒點頭,一會兒搖頭,一會兒攤開雙手,讓人心生疑惑。陪同顏某的張某也發現母親並不能與手語老師順暢交流,急得在一旁幫著打手勢、看錶情。

為了準確“聽懂”顏某的陳述,呂書霞向部門負責人陳鏨彙報後,對案子進行“會診”。檢察官們發現,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先後請了聾啞學校的兩位老師擔任手語翻譯,但對於沒有文化、沒接觸過正規手語的顏某而言,對同一手勢和動作的理解,與手語老師並不一致,所以出現了顏某陳述穩定,但不同老師有不同理解、詢問筆錄也不一樣的情況。

在案發現場還原那晚的抗爭

詢問中,顏某看到手語老師不懂自己的“話”,就抓住兒子的手在自己身上撕扯,模仿那個男人的動作。這個舉動讓檢察官眼前一亮,對,去現場!讓顏某還原那個夜晚的遭遇,應該是最準確的表達。

顏某家是一個普通的農家院子,向西的院門從裡面鎖上後外人難以打開,但靠東的院牆只有一米多高,院外便是空地。院裡緊靠堂屋是一個高高的玉米囤,玉米棒堆到頂。四間瓦房,最西頭一間廂房是新蓋的,當作兒子的新房;顏某住的堂屋有點破舊,兩扇木門有些變形,裡面的門搭扣不合口,從外面用力一推就開了。

一回到家裡,顏某便拉著檢察官看院牆上蹬踩的痕跡,從躺在床上睡覺,到被人驚醒,屋門被闖開,被人摟抱、親吻、掀衣服、壓床上、掙扎。整個過程描述得十分真切,對手語老師的翻譯也頻頻點頭。

可是在繼續詢問中,對以前是否與黃彪有染的問話,顏某依然一臉茫然,一會兒搖頭,一會兒攤手,檢察官和手語老師難以判斷她是看不懂手語還是說沒有特殊關係。

顏某不瞭解檢察官的疑惑,繼續比劃著怎樣將那個人推出屋門,那個人賴在院子裡不走,她就拿起一根玉米棒砸向兒子的房門,又跑過去“咚咚咚”猛砸一陣。

這一幕讓一直眉頭緊鎖的陳鏨和呂書霞豁然開朗。假如黃彪說的兩人相好屬實,案發當夜顏某是怕兒子發現而拒絕,那麼她就會盡量悄無聲息地把黃彪哄走,唯恐弄出動靜,連屋內的廝打也不會發生,斷然不可能主動砸門、敲門,把兒子、準兒媳叫醒,讓自己出醜。顏某這樣做的唯一解釋就是,她是清白的,受到了突然的侵犯,急需幫助。因此,黃彪的話不攻自破!

在隨後召開的檢察官聯席會議上,檢察官們各抒己見,詳細剖析案發背景,當事人的閱歷、心態,對全案證據綜合分析論證,案情越來越清晰……6月16日,該院以黃彪涉嫌強姦罪提起公訴。

證據一一展現,被告人低下了頭

7月8日,黃彪強姦案開庭審理。因為涉及隱私,庭審採取不公開方式。

法庭上,黃彪依然承認跳牆入室,承認摟抱親吻,只是辯解“兩人相好”,顏某因為兒子在家才拒絕自己。檢察官沒有急於拆穿他的表演,而是將證據一一呈現,隨後發表的長篇公訴意見讓黃彪漸漸低下了頭……

公訴人隨後指出,被告人黃彪酒後跳牆入戶強姦婦女,已是對被害人身體、尊嚴的侵犯,應當受到法律的懲處。更可惡的是,作為同村長者,欺辱聾啞弱女,還不思悔改,汙衊良善,敗壞被害人的名節,主觀惡性深重,沒有認罪悔罪表現,應當從重處罰。

公訴人發言後,被告人黃彪沒再做任何辯解。最後陳述時,黃彪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承認編造了與啞女的關係,表示很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對不起被害人,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日前,曹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全部採納公訴意見,以被告人黃彪犯強姦罪,系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黃彪服判,沒有提出上訴。被害人顏某的兒子也代表母親表示對判決沒有意見。

來自:檢察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