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人注意!梅州一男子向滴滴平台發虛假求救信息,被行拘10日

該警情繫一男子在微博上看到滴滴車司機殺害溫州女孩事件後,下載了滴滴打車軟件,並用手機致電滴滴平臺發出了虛假的求助信息

據“平安平遠”微信公眾號消息,26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滴滴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乘客向滴滴總部發出“救命、求救”等信息。

經查,該警情繫一男子在微博上看到滴滴車司機殺害溫州女孩事件後,下載了滴滴打車軟件,並用手機致電滴滴平臺發出了虛假的求助信息。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8月26日21時30分,梅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滴滴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乘客向滴滴總部發出“救命、求救”、“不希望成為下一個趙某”等信息,但卻未查到該乘客所乘車輛、行車路線等信息。

近段時間以來,樂清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鄭州空姐滴滴打車遭司機殺害等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梅州人注意!梅州一男子向滴滴平臺發虛假求救信息,被行拘10日

此時,接到滴滴求助警情更加引起梅州警方的高度重視,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俊欽立即指示分管局領導、值班局領導帶領市、縣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對該警情進行核查。

隨後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民警在平遠縣大柘鎮找到了發出該求助信息的林某(男,20歲,平遠縣人)。

經查,該警情竟然是林某一時興起發送的虛假信息。林某交代稱,在微博上看到滴滴車司機殺害溫州女孩事件後,出於好奇下載了滴滴打車軟件,並於8月26日晚上在家中玩手機時,想開個玩笑,用手機致電滴滴平臺發出了虛假的求助信息。林某最終為自己的“玩笑”付出了法律代價。

目前,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謊報警情的違法人員林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謊報警情不僅屬於違法行為,同時也是對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謊報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