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姐姐幫妹妹介紹對象,不料對方是“渣男”,騙走20餘萬元

↑↑↑擊上方

"藍字"關注,每天推送梅州新聞

“我辦事你放心,一定會準時把錢還給你。”梅縣區一女子幫妹妹介紹對象,不料是個“渣男”,以各種理由從姐妹倆處“借”走二十餘萬元後,不但不還錢,還玩起了“躲貓貓”。近日,梅縣區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偵破一起涉案金額20萬元的詐騙案。

曾女士在梅縣區新縣城大新城路經營一間理髮店,2017年11月開始,因吳某林經常到其店中消費,便相互認識。熟悉後,曾女士從吳某林口中瞭解到,吳某林離異後女兒由前妻撫養,與姐夫合夥經營了一個駕校,在廣州經營有酒店,在湛江還有海鮮養殖場。瞭解吳某林的情況後,曾女士認為吳某林不但經濟條件不錯,而且還很會關心人,便將自己的妹妹曾某有介紹給吳某林。

梅州:姐姐帮妹妹介绍对象,不料对方是“渣男”,骗走20余万元

2018年3月至5月期間,與曾某有確定戀愛關係後,吳某林以虛構向他人放貸為由,讓曾女士、曾某有姐妹倆將錢投放給其放貸,承諾借款每月為一期,每期3%的利息。在吳某林的花言巧語和高息的誘惑下,姐妹倆先後6次將22萬元轉給吳某林。吳某林支付前四個月利息後,便停止付息。

梅州:姐姐帮妹妹介绍对象,不料对方是“渣男”,骗走20余万元

2018年11月底,曾某有到駕校瞭解情況時,發現駕校根本沒有吳某林此人,追查之下發現吳某林年齡也是假的,所謂借貸給他人的借條也是偽造的,便多次向吳某林催討本金。吳某林向姐妹倆各返還1萬元本金後,承諾餘下欠款將於2019年5月1日之前還清。姐妹倆還抱著一線希望吳某林會還錢,沒有第一時間報警,直到2019年5月,吳某林再次失言後,才到公安機關報警。

程江派出所接到曾某的報警後,經過偵查,確定吳某林的身份後,對其進行網上追逃,並於9月21日將其抓獲。經查,吳某林根本就沒有經營酒店、海鮮養殖場等生意,從曾某姐妹處借來的錢,除了支付利息之外,其餘的錢都被吳某林用於個人生活開支。

目前,吳某林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