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算不算觸犯法律?

農村小夥侃三農


第一,未婚同居並沒有觸犯法律。以前法律中有非法同居一說,導致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未婚同居是違法的,是不被認可的,這個觀念要糾正過來。現行法律沒有任何禁止未婚同居的規定,這是每個人基本自由戀愛權利,也是保護婚姻自由的體現。因為婚姻大事是人生最為複雜的關係,也是最為不能感性的法律關係。未婚同居能夠讓要結婚的兩個人,彼此更加了解雙方生活習慣,更加了解一個人最真切的地方,為以後的婚姻關係奠定可靠的性格交集和家庭交集,是幸福婚姻的基礎,是正當的。

第二,未婚同居期間財產關係要慎重處理。男女未婚並未形成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因此兩者財產關係是獨立的,除非是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值得注意的是,男女同居經常會發生相互贈送禮物的情況,小到衣物大到車輛甚至房產,如果這種贈予是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非附條件的贈予,是不能反悔的,不可撤銷的,因此提醒熱戀中的男女,贈送禮物要量力而行,避免最終如果分手,造成不必要糾紛。

第三,未婚同居如果生小孩如何處理。必須強調,未婚生的小孩與結婚生的小孩法律地位是同等的、無差別的、不得歧視的。兩人是小孩的當然父母,不以雙方是否同居或者是否最終分手而轉變。如果分手,雙方各自再結婚成家,原同居二人仍是小孩父母,再結婚的對方只是繼父母,原同居二人應該撫養同居期間所生的小孩。分手後,撫養小孩、與小孩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未與小孩生活的一方,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同時也享有探視小孩的權利。如果一方不想撫養小孩,也可以變更小孩的撫養關係。

總之,未婚同居是不違法的,現行價值觀念多元,也是普遍的現象。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本人提醒同居男女關係,要帶著權利,帶著責任,帶著義務去處理同居期間事務,財產,子女問題都以婚姻家庭的責任視角,處事態度去看待,去處置,方能歲月靜好,安康幸福,對自己,對家庭,對子女都是最好的禮物。


偉辰說法


未婚同居沒有觸犯法律,但因未婚同居留下的隱患卻是不容忽視。因未婚同居導致雙方或一方受到傷害,它不受婚姻法調整和保護;因未婚同居所產生的經濟糾紛,責權利不宜明晰;因未婚同居生下的子女,在戶口入籍、入學方面也會受到影響。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們,未婚同居,留下的是苦難,結出的是苦果。


隨緣1299962215030


如果同居的雙方均未婚,不觸犯法律

隨著現在價值多元化,對待兩性的觀念愈發寬容,已經很難說,未婚男女同居是被道德所譴責的,更提不上觸犯法律了。

很多人同居不婚,是不想讓愛情去經受婚姻的考驗:比如結婚之後必然隨之而來的夫妻共同財產制!

如果已經結婚的人,未婚同居,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已經結婚的人同居,(可能是雙方均已結婚,也可能是單方)因為未和原配離婚,所以只能居而不婚!

如果只是弄個炮房,完事就走,問題不大。

但是如果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早出晚歸,雙宿雙棲,那就涉嫌重婚罪了!

最為惡劣的,是破壞軍婚!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是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如果雙方均無配偶,同居並不為法律所禁止,現行法律並沒有對無配偶者同居加以調整限制。同居關係屬於事實關係,沒有合法與非法之分。如果向法院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不受理的,只有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提起訴訟的,法院才受理。


楊瓊律師


首先,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未婚同居不會觸犯法律,只要雙方同意可以放心大膽地同居。

其次、未婚同居還可以增進彼此深入瞭解,也就是婚前試愛,婚後更愛。

再次,未婚同居之所以不觸犯法律原因有兩個:一是法無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說法律沒有規定禁止婚前同居;二是成年人具有性的自主選擇權,當然未成年人同居也不觸犯法律,因為屬於自陷風險。


民間故事使者


未婚同居是否觸犯法律,要根據當事人的同居時的婚姻狀態來進行判斷:

1、在雙方當事人均未婚的情況下,雙方同居不觸犯法律。從法律的基本原則,對個人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在當前經濟發展,價值觀多元化的國情下,國民對他人的同居的態度更為包容,因此,並不會觸犯法律。

2、在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是已婚狀態,均觸犯刑法規定的重婚罪,違反法律規定。

說一句題外話,婚姻關係更多的規範和保護屬於婚姻狀態下兩個人所共有的財產。


anancy418


分兩種情況:

兩人均未婚——愛情與自由都是現代人所追求的目標,現代人思維越來越寬廣,價值觀也上了一個層次,自由開放逐漸替代傳統思想,在兩人都未婚的情況下同居,法律並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來懲罰這種行為。

兩人中有一人已婚——如果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周遭鄰居都以為是夫妻的話,涉嫌重婚罪;如果是簡單的開房,並未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隻遭道德的譴責,並未觸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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