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時任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指出,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一種新興金融業態,在鼓勵其創新發展的同時,要記住四點:
(1)要明確這個平臺的中介性質
(2)要明確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
(3)不得將歸集資金搞資金池
(4)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P2P行業開始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銀行存管的概念逐漸興起。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的界限、業務規則和監管責任,並提出了資金存管的要求,此後多家P2P平臺紛紛宣佈與銀行就資金存管達成合作。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其中明確了存管業務的兩大基本原則:
一是分賬管理。商業銀行為網貸機構提供資金存管服務,對網貸機構自有資金、存管資金分開保管、分賬核算;
二是依令行事。銀行存管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銀行存管是萬萬不能的。
什麼是銀行存管呢?
P2P銀行存管是從證券的資金存管延伸而來,簡單而言,就是通過銀行管理出借人的資金,平臺來管理交易,做到資金和交易分開,讓P2P平臺不直接接觸到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銀行存管的形式
目前看來,市面上有3種存管的形式,存管質量取決於存管的業務邏輯。
(1)銀行直連
指P2P網貸直接和銀行開通支付結算功能,關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銀聯,所以結算系統直接就在銀行系統裡面了。
(2)直接存管模式,又稱為第三方通道模式。
此種模式相比直連模式,增加了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充值通道;相比嵌入式模式,增加了多個第三方支付通道。也就是說,平臺和銀行直接合作,平臺和多個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只需要做好存管,第三方平臺只需要做好資金劃轉即可。
(3)聯合存管(其實質為第三方存管)
這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被政策否定的存管模式,聯合存管即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聯合存管方案,這種模式裡面,第三方支付平臺幫P2P在銀行多開了一個企業的對公賬戶,但是資金的調配權還仍在第三方支付手裡,銀行頂多起個“存”的作用,這種情況必然不受政府待見。
以上3種模式中,存管質量排序:直接存管模式<直連存管<聯合存管。判斷標準為銀行是否真正起到了存和管的作用。
為什麼要進行銀行存管?
下面小編給大家分析沒有銀行存管,P2P問題平臺常用的騙人伎倆:
(1)發假標
平臺為拉攏資金,會上線大量假標吸引出借人,假標中不存在真實的借款人和借款需求,籌集所得資金將會被平臺挪用,因此最終還款來源實際上是平臺本身。一旦平臺資金無法維繫,平臺就難以正常還款。
(2)設立資金池
所謂資金池是指出借人的資金沒有直接對接借款人,而是進了平臺的賬戶,由平臺處理分配,進行借新還舊的黑箱操作。
當初問題平臺趁著監管不嚴鑽空子,如今要求接入銀行存管,帶來的好處:
(1)符合國家監管要求,在網貸監管政策的規定中,銀行存管是網貸投資安全的硬性要求。
(2)存管之後,用戶資金與交易分離有效的保障了出借用戶的資金安全。也就是說平臺根本碰不到用戶的錢,所以再也不用擔心一言不合就跑路的情況發生。
(3)資金的每一筆動態,都由出借人的專屬賬戶,劃撥到借款人的對應專屬賬戶。極大程度地保障資金的專款專用,並完全暴露在銀行的監督之下,對平臺的運營,產生極大的威懾力。
(4)由於用戶交易資金存放在自己的銀行存管賬戶內,提現直接從用戶的銀行存管賬戶以轉賬的形式劃款至用戶綁定的個人銀行卡,屬於銀行轉賬,因此到賬速度快。
(5)用戶在平臺內查詢的資金流水記錄由存管銀行提供,具備完全的法律效力,可證明用戶與借款人之間的真實借貸關係,法律層面有保障。
可見,上線銀行存管十分必要,它承擔著平臺立足第三方中介、保障出借人資金安全以及規範行業發展的重要作用。所以,沒有銀行存管,網貸行業也就談不上規範化發展。
閱讀更多 洞察網貸的兔子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