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食藥監管局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2018年,阿拉善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嚴格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要求,做到了“三集中”,即行政審批事項向行政審批科集中;行政審批科向盟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向智慧食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集中。“四到位”,即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到位;審批職能授權全部到位;行政審批業務人員全部進駐到位;審批事項監管全部到位。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縮減許可事項的辦理時限。按照窗口服務“材料最簡、流程最優、時限最短”的要求,阿拉善盟食藥監管局及時優化改進政務大廳辦事流程,完善了流程圖,對所有行政許可審批時限全部進行壓縮,對時限在30天以上的許可事項壓縮到20天;對時限在30天以下的許可事項壓縮到3—15天。

二、簡化行政許可的申請材料。對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申請材料一律取消,凡一個材料就能證明的,不再讓申請人提交其他材料,最大限度地整合並減少重複提交的申請材料,進一步提升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杜絕出現讓辦事群眾或企業“來回跑”的現象。

三、嚴格執行審評分離。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需要現場核查的行政許可項目按照“受理、審評、審批、發證”四分離的原則,嚴格行政許可審核程序。從制度和程序上規範受理、審核、發證行為。並積極推行行政許可網上審批工作,嚴把行政許可審批“技術關”,強化了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提高行政許可的服務水平和效率,體現行政許可的規範化、程序化和人性化。

四、提出首批公佈的“最多跑一次”事項。向阿拉善盟審批改革辦公室上報了食藥監管局“最多跑一次”審批改革工作有關材料和事項目錄清單,進一步提升進駐窗口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加強窗口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同時加快提升即辦件的數量,由過去沒有即辦件提升為10項,其中4項即辦件為網絡申請。

五、重新梳理權責清單。在原有基礎上,阿拉善盟食藥監管局共梳理出426項行政權力,其中行政許可13項,行政獎勵1項,行政處罰374項,行政強制措施16項,行政監督檢查15項,其他權力7項。其中,阿拉善盟食藥監管局行使的13項行政許可權力和7項其他權力,沒有一項是收費許可項目。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許可證在效期到期前,相關企業或者群眾只需一次性提供換證材料即可,不需多次、重複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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