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炮」任志強再度炮轟:房地產稅到底該不該交?

大家都知道,房地產稅快來了,因為政府已經加快了立法步伐!但是直到目前為止,房地產稅還沒有真正落地。

“大炮”任志強再度炮轟:房地產稅到底該不該交?

當我們正在緊張思考:房地產稅究竟會對我們造成哪些影響的時候,地產大佬任志強卻另闢蹊徑、提出一個驚人觀點:房地產稅的徵收不合法理。理由如下:

“大炮”任志強再度炮轟:房地產稅到底該不該交?

一、 中國的房子是公有制的,老百姓只有使用權,既然不是我的房子,為什麼要讓我繳稅?

嚴格意義上說,老百姓們買房子,真正買到的只是房產的使用權。根據房產的不同屬性,使用權的長短劃分成兩個類型:一類是住宅,使用權比較長,七十年;另一類商住兩用樓,使用權比較短,只有五十年。但是,無論哪一種類型的房產,購房者對於房產都沒有所有權,他們擁有的只是一定年限的使用權。

任志強指出,根據財產法立法原則,只能對擁有所有權的物品徵收稅費。既然老百姓們沒有所有權,只有房產的使用權,因此,不應該繳納稅費,否則從法理上就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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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經徵收了物業費、教育附加稅等稅費,再徵收房地產稅是否涉嫌重複徵收?

以香港地區為例,他們是不徵收房地產稅的,但要享受好房帶來的舒適居住體驗,居民們需要交納一定數量的物業費。在我國絕大部分城市,開發商們都會聘請物業公司,買了房產的業主們也都需要交納物業費,因此,這些費用也可以被看做是房產稅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居民入住小區後,一些公用設施,例如教育、醫療、安保等也成為了必需品,物業管理針對這些方面都有相應收費標準,因此,如果再單獨徵收房地產稅似乎就發生了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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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任志強大膽指出:誰說房產稅還沒落地?你其實已經“繳納”了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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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強的觀點正確嗎?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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