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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馬巧玲
自之前的《南京條約》《馬關條約》等一系列條約簽訂之後,列強在中國得到的利益大大刺激了他們瓜分中國的野心,1900年,英國、法國、德國、俄國、美國、意大利、奧匈、比利時、西班牙、荷蘭、日本十一個國家聯合起來,藉助絞殺義和團運動,再次強迫清政府簽下了又一個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不過這次的《辛丑條約》比起之前的條約來說,不平等性、侵略性更加明顯。
八國聯軍
我們可以從條約的內容來進行分析:(1)賠償白銀四億五千萬兩,為什麼要4.5億兩呢?這是因為當時的中國人口大致是四億五千萬,這個賠償數額實際上要求每一箇中國人都要拿出一兩銀子作為列強的賠償,讓每一箇中國人都要記住,再有類似義和團這種運動,還會有比此次“罰金”更重的“懲罰”,而這筆收繳這筆賠款的負責人正是清政府,自己的政府向人民收取費用,交給鎮壓本國的列強。列強也知道清政府一次性還不清,所以要求分39年還,連本帶利9.8億兩,並且以海關稅、鹽稅等為抵押,也就是說,從此清政府的稅收大抵也就沒有多少了,政府用來日常開銷甚至賑災等的財政性支出都落入了列強的口袋,清政府的財政大權和全國人民的保險金也都在列強的手裡掌握著。清政府就是列強的取款機。
《辛丑條約》簽訂現場
(2)北京東交民巷成為使館區,中國人不得居住,外國可以派軍隊進行駐守。本國人在自己的國家失去了居住的權利和資格,而外國人就可以在這一領域隨意出入,並且清政府還要為他們的安全作出保障,清政府淪為列強的守護者。
(3)拆除大沽附近的炮臺,並且帝國主義可以派兵駐守山海關附近的鐵路沿線。拆卸作為防禦工事的炮臺,也就是要讓中國人永遠做順民,在列強的侵略下順從,沒有任何的反抗力,駐守鐵路沿線,則是更加便利他們通過攫取鐵路修築權從而得到附近的礦藏的特權,不但要錢,還要資源,還要本國政府監督這一切措施的順利實行,清政府淪為列強吸取民脂民膏的政策執行者。
(4)永遠禁止中國人進行反帝鬥爭,並且清政府要對此作出承諾,如若發現有類似的官員參與其中,則永不錄用。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清政府在中國統治這麼多年,再也找不到比這更適合的代言人,列強自己不便對中國人進行壓榨和侵略,但是清政府可以,要求清政府對此作出保證,其實就是保障他們的侵略行為得以繼續進行,而通過對官員的處置,他們則進一步左右了朝廷的用人標準,不但民眾不得反抗,甚至官員也不得對此有任何怠慢,否則在學而優則仕的中國則是一生都沒有出路。而那些鎮壓人民起義的官員,則會因此得到庇佑,“前途光明”,清政府成為列強屠殺中國人民族氣節的劊子手。
(5)設立外務部,居於六部之上。一個新出現的部門,並且是純粹為與外國外而設立的,突然之間在中國的朝政格局中地位顯赫,列強這是露骨地想扶植更加“忠實”的代理人,想把自己利益的代表安插進清政府的朝廷中,左右中國政局的發展。
(6)清政府要按照列強的要去隨時進行商約的修訂,也就是以上種種,如果列強還嫌不夠多,利潤不夠豐厚,還可以再加,清政府沒有爭辯的餘地,只能接受,這就像奴才對於主人的話,只有服從,不能反抗,一個道理。
慈禧太后
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條約簽訂之後,慈禧太后說出了那句讓她更加“名垂青史”的話: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同歡,也就是說,作為統治者,對於以上侮辱性的喪失國格的條約,內心是接受的,並且願意與列強攜手同進退。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施祺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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