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申報」2018年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試點開始申報

「试点申报」2018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开始申报

「试点申报」2018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开始申报

日前,省經信委開展2018年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試點申報工作。

「试点申报」2018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开始申报

創新中心是由有較強經濟實力和研發能力,在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單位牽頭,聯合產業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高校、行業組織等各類創新主體建立的新型創新載體;是面向製造業創新發展的重大需求,突破行業發展技術瓶頸,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戰略性創新平臺;以前沿技術、應用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供給、轉移擴散、首次商業化應用和培育創新人才為重點,以新機制、新模式開展協同創新活動。可以是獨立法人,也可以是緊密型的產業聯盟和產學研合作體。經過2至3年的建設,逐步走上自主運營的軌道。

「试点申报」2018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开始申报

申報領域包括: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及高端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設備和電力裝備、航空工業、特色農機裝備、新材料、石化基礎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兼顧我省製造業轉型升級需求創建創新中心。

創新中心條件為:有明確的產業化技術發展方向和目標,有一項以上可促進形成國內領先的、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共性關鍵技術,或者是有前瞻性,在國際上領先的技術;有吸引可持續投資和商業運行的能力,全部組建資金(包括研發設備)不少於2000萬元;有科學的決策機制、自主經營機制、內部管理制度、創新激勵機制、成員單位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的長效合作機制,有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保護等具體措施;有具體可行的發展規劃,包括中長期研發項目計劃、成果轉化產業化目標、經費籌措計劃、研發投入和轉化收益預算以及實現市場化自主運營的進程計劃等;有明確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隊伍,建有技術專家委員會作為內部諮詢機構等。

創新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原則,分專家論證、現場評估、審核批准等環節,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技術、產業、管理、法律等領域的專家,對省級創新中心進行專家論證、現場評估、確認工作。省級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及規劃、技術成果數量及質量、技術成果轉移擴散和產業化、對行業發展的支撐作用、人才隊伍建設以及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情況等將作為專家論證、篩選以及後續管理的主要依據。申報日期截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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