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同聲音的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如果當事人是你和你的父母,你會怎麼做?爲什麼?

媒眼觀瀾


其實這次瑞典遊客門事件根本就上升不到種族歧視這麼大的事,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歧視華人。就是一起遊客不守當地規矩被當地警察執法的一件事。不知道為什麼在國外一出點事就說歧視我們華人,沒有必要這麼上綱上線。就算真有小部分人歧視我們也確確實實是因為我們在國外不守當地的規矩,把在自己國家那種行為帶到國外,什麼插隊,闖紅燈,亂丟垃圾,隨地吐痰,大聲說話等等。這就好比我們一說到 黑 人,我們腦海裡會出現怎麼樣的情景,是不是髒,懶,亂交,不負責的形象啊。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行為,是因為我們接觸到的,看到的聽到的就這些。這次遊客門事件,首先錯的就是曾先生一家,無任他有多少個自以為合理的理由,都不他賴在酒店的藉口,酒店有酒店的規矩,讓他們休息是人情,不讓他們住是規矩,就這麼簡單。曾先生一家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道理,他們居然能夠哭哭啼啼,大吵大鬧的賴。只能說曾先生一家素質有待提高。。

其次瑞士警察的所作所為也並不是全無道理,酒店報警,警察當然要為酒店的合理訴求負責,至於曾先生一家提出來的理由在警察那裡根本不是理由,警察要的是曾先生一家立刻離開酒店,離開私人地方,就這麼簡單。曾先生賴著不走,警察就抬他們離開,這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接著曾先生一家在酒店門口深更半夜的哭哭啼啼大吵大鬧,肯定會影響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曾先生一家又沒有違法,所以不能帶去警察局。瑞典警察只能根據自己以往的辦案辦事經驗將鬧事人帶離鬧市區,然後找一個他們認為靠譜的地方放下。這或許是瑞典警察辦事經驗,我們不能用我國的警察標準來要求瑞典警察,他們或許在那個時候認為帶到那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我們不能用我們國家的風土人情來要求瑞典和我們一樣。比方說在我們國家墳地是一個禁地,但是在瑞典墳地就是一個旅遊景點,我們能要求他們和我們一樣嗎,他們從小接觸的就這樣,所以他們並不知道將他們帶到墳場是一種錯誤的方法。因為那是瑞典不是我們中國。

但是小編想說的是瑞典警察也不是一點沒錯,這次事件,瑞典警察也確確實實有點粗魯和野蠻,小編說的粗魯和野蠻並不是指帶他們到墳場附近,而是在有人暈倒的前提下不是第一時間叫救護車治療小編在想就算殺人犯暈倒了也應該進行救治吧,曾先生父親是真暈還是假暈要醫生來斷定,至於治療產生的費用,完全可以由曾先生一家付出,我相信瑞典肯定有很多種方法來阻止曾先生一家不付醫療費用就跑路的。除了這點,我真的很贊瑞典警察,執法嚴明,不存在什麼人情執法。而我們國家往往過多的人情,讓警察無可奈何,比方說高鐵癱瘓男霸坐事件一樣,明明有合理訴求的女士報警,希望警察能主持公道,可是就因為所謂的癱瘓男的一些假的藉口,一些假的公德心博可憐,讓一個合理合法規規矩矩的女士失望而去,我們誰能理解當那個女士轉身離開那一刻失望的心情。還有就是很多好心人扶老人被訛,當真相大白的時候警察往往不是去追究碰瓷者的責任,而是去勸好心人不要和老人計較,說什麼要尊老愛幼,然後好心人迫於各方面壓力不去計較。看起來皆大歡喜,可是誰又能理解好心人的心情。就是因為有這麼多的人情,造成了一個個好人守規矩的人受傷,而一個個無賴潑皮得逞。這樣的執法真的是我們需要的嗎。

迴歸主題,如果我是當時事人我絕對不會如此無賴,我也不不會允許我的父母深更半夜如此的哭天喊娘,那個時候只要肯去想辦法肯定不是隻有賴在酒店這一種方法,可是曾先生一家選擇了一個最最無賴的方法,他想用道德去綁架酒店。可是酒店有酒店的規矩,酒店要為自己酒店的客人負責,酒店對他們一家有道德就是對當晚酒店客人的不負責。

接著小編要贊一下我國住瑞典大使,我覺得大使先生說的也很對,無任怎麼樣都不能將一個暈倒的人丟下不管,這是一個國家文明的體現,曾先生一家的錯曾先生一家負責,他們違法也好違規也罷,瑞典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中國也絕對不包容,但是瑞典也不能將一個暈倒的人丟棄不管吧,這是一個文明社會的表現。這一點瑞典一定要為丟棄暈倒中國公民這件事像我國道歉,不管那個中國公民是不是違法違規在先,我們僅僅要的是瑞典為丟棄暈倒中國公民這一件事道歉,而不是整件瑞典警察正常執法這件事。

最後小編建議我國應該將曾先生一家列入處境黑名單中。省的這樣的無賴一次次出國丟人現眼,一次次丟我們中國人的臉。

不對之處希望大家改正,,謝謝



A啟元全程港貨


如果我是曾先生就去先走出旅館,當然是帶父母離開一起離開,再向警察打聽附近的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在那裡吃點東西,坐等天亮吧。何必鬧得不可開交呢?

根據最新的資料,曾先生說瑞典火車無故取消,以至他們到達酒店晚了,如不然按原定計劃晚上八點到達發現訂錯了日子,可以馬上再找旅館,不會這樣被動了。

又按,瑞典方面的報道,旅館經理說,他們已經幫助了曾先生一家,但旅館前臺服務員看出他們一家三口要坐在大堂直到天明,就說明不允許,要求他們立刻離開。

現在,根據大使館與旅館核實的資料,曾先生一家在零點五分到達旅館,報警後警察到是一點四十三分,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裡,曾先生沒有找到合適的旅館。卻與旅館服務員發生了爭執,他提出了買一些食品換多休息一些時間,用房間預付款抵扣在沙發上休息的費用,坐在大堂直到下午入住旅館等方案,均遭對方拒絕。

(我個人表示很奇怪呀,一樣出錢買食品不能去麥當勞嗎?早點去更安全,磨磨蹭蹭到了凌晨三點更不安全了。坐在大堂直到下午入住更是旅館服務員明確反對的,不存在要再商量的必要。只有這用預付款抵扣坐沙發的費用,是曾先生真實的意思。一般人都知道預訂房間不住了要退款不可能的。他一家在九月二號晚些時候要坐飛機離開。二號下午二點入住的房間對他們意義不大,性價比太差了,不住用以抵扣某些費用是最合算的做法了。按百度貼吧瑞典吧的帖子裡網友說這個旅館一樓的酒吧餐廳是其他經營者的,不買杯咖啡就不好意思去坐。房間的預付款去抵扣坐沙發休息的費用,有點一廂情願。)

我有時,也會有曾先生這種想法,但協商不通,肯定會有變通嘍,被警察強制執行,過程中很容易被拽出淤青的,我可不願意這樣皮肉吃苦,同時我也不願意我父母皮肉吃苦,我當然願意先與警察溝通,如警察要求我們先出去,我們就先出去,再做其他安排,這時馬路上還有不少人(據曾先生說有圍觀他們的人,後被警察趕走)可以向他們求助,找一個麥當勞店坐坐休息一下。

學過行政法的人都知道對警察的指令先服從,如感到不妥再投訴或起訴或行政複議。所以,我不會硬與警察對抗的。

(他父親在警察強制執行前沒發病)


太后秋波顧盼


在我來這酒店裡的路上我可能就想好了3種方案,1⃣️有空房最好,2⃣️沒有,就禮貌地跟店家協商溝通,(當面交流容易一些)“請問能不能幫我提供一下其他附近的酒店,因為我是對這裡不熟悉,可能這麼遲了在電話裡交流也不順暢,你能不能幫幫我”。她願意最好,不願意就自己搜。3⃣️如果實在不行,我就讓她給我提點建議,(她必經地形熟,比我亂想更實際一些)像我這種特殊情況,該怎麼做才能保證我父母有個休息之處。我決不會讓我年邁的父母在那裡坐上十幾個小時,旅遊本身就很辛苦,如休息不好,萬一老人岀現什麼狀況,我更加承擔不起,那怕少玩兩天,也要保證他倆的安全,我想父母一定會支持我的。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相信這也是絕大多數人的想法與做法)

關鍵是要看當事人的主觀意思,你是要打算蹭一下休息的地方?還是真正需要一個休息的場所?

那有以後的以後~~我怎麼也不會讓事情往最糟的地方去發展呀?很多變數是我們無法控制的,但我能撐控住我自己。走岀國門,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中國,那怕自己受的委屈,我也不會讓外人看不起中國人。大不了回來後讓我周圍的人都不要去,免得讓人不待見。

什麼叫愛國?大事上不給國家添麻煩,小事上走路上不隨手扔垃圾、不鬧紅燈、不擾民、購物人多時有秩序地排隊……做好你自己該做的,其他的一切就交給老天去評判。


穿越萬千思緒


題主的消息滯後了,酒店剛開始是同意讓曾先生一家三口在大堂休息的,還特意調小了音量,後來曾先生出去找酒店的過程中路遇了一位女留學生,將她帶回了酒店,酒店這才下了逐客令,至於為什麼,我們不知道。

首先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我帶父母出去自由行,連紅眼航班都不會定,更不可能讓他們不睡覺坐大廳一晚了。再據使領館披露,曾先生不能入住的原因是他定錯了日期,他是1號半夜到達的,已經過了0點,實際應該是2號了,其實他應該定1號入住,2號離開就對了,但是他定成了2號入住3號離開,而2號入住就只能在下午3點以後入住,所以他只能在大廳等候了。

比如這張火車票,20號晚上00:49開,其實是19號晚上噢
我想說作為一名自由行的熱愛者,經常定機票,賓館,日期我都會反覆核對,就怕會出現差錯,一旦出差錯,不光損失金錢,後面的行程全部要跟著變,

特別是這種過了半夜0點的訂單,其實過了0點就是第二天,很容易迷惑人,所以訂單在付錢之前,我都會仔細核對,不讓自己犯這樣的錯誤,畢竟錢付出去想退也很難。

是貧窮讓我如此認真

好吧,就算由於種種原因,酒店不讓我在大堂呆,我會先好好溝通,溝通不行,我也不會硬懟,因為吵架不會有任何結果,我只能出去繼續找酒店了,我想再找一個房間總不會那麼難吧?至於警察麼,

我更不會跟警察吵了,警察來了讓我走人就走人唄,異國他鄉的,跟警察鬧什麼呢?還讓警察把老父親手腳並用抬出來,簡直是開國際玩笑!

所以說,這件事是一步一步發展到最後那個地步,但凡前面有一步做對了,後面的事情都不會發生。


看小明


這個問題肯定要話分兩邊說,一邊是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肯定有責任。從這意義上說,我國駐瑞典使館的嚴正交涉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作為當事人及其父母在行為舉止上確實有欠妥之處,在某種程度上也折射了我國國民文明和精神素質的底下。



首先,對於瑞典這麼一個文明以及長期標榜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來說,警察這樣的執法無論如何都是極其粗暴的。退一步說,即便在當事人及其父母的一些舉止不良的情況下,瑞典警察也還是必須維持一些基本的專業素養。



坦率說,這幾年歐洲各國隨著各種事情的發生,其中包括大量難民的湧入,其專業執法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的素質確實在嚴重下降。最近幾年,我幾次到歐洲,有十分明顯地感覺到這一趨勢惡化的嚴重性。

但從當事人及其父母的角度看,從亞洲抵達歐洲的航班,大多在夜間起飛,到達歐洲的時間多半是清晨。這樣,抵達酒店一般都會在上午九點左右。這個時候最好的辦法,是提前多訂一天酒店;如果不行,那麼就可以把行李寄存在酒店,給父母做一些適當的洗漱之後,如果精力足夠,可以出來走走;如果體力不支,那就可坐在大堂的咖啡廳或沙發上休息,但以不干擾酒店的秩序為原則。從網上公佈的視頻來看,這對父母及其兒子顯然已把國內的各種陋習帶到了國外,這無論如何都讓人十分遺憾。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既不贊成有些人一面倒指責這對父母及其兒子,同時我也不贊成有些輿論認為,反思國民素質不應干擾對瑞典警察粗暴執法的譴責。其實,在這個事件中,瑞典警察粗暴執法和這對父母及其兒子的舉止不妥,構成了事物的一體兩面,很難區分孰輕孰重。倒是把兩個問題拆開來各自處理和反思比較好。


邱震海



這個事件發生已經有2周的時間,筆者看來基本信息都有問題。而作為當事人的雙方在處理這樣的事情上都有問題。首先澄清的是,當事人並不是住青年旅館,而是一家正宗的瑞典酒店,而且酒店大堂很寬敞。問題的起因是曾先生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訂當天入住,而酒店已經客滿,當事人希望在酒店大堂等到天亮,但是,歐洲酒店有規定,不允許客人“剪羊毛”(佔便宜),所以請當事人離開。這樣在溝通時發生衝突,酒店方叫來警察,對當事人採取強行措施,這10度以下的溫度中驅離了一家三口。


筆者認為,酒店有規定理所當然,當事人沒有做好功課,一切錯都是其自身引起,之後又與瑞典警方發生衝突,在歐洲警權是不容侵犯,最終的結果也是當事人吃虧。但是筆者還認為為何有爭端,是文化的認知不同,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日本,警察會傾聽當事人的意見,就算酒店不能住,警察會想辦法安頓遊客,這就是有朋就是客的道理。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法律的範圍內很多事情都可以辦到,而酒店方大概怕這個口子一開,其他人會效仿,這樣就堅持客人離開,酒店房間沒有,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介紹起他酒店以及臨時場所,你就要驅趕他們?不是說客人就是上帝?


筆者去過很多地方,去泰國的普吉島也是凌晨到,但酒店的服務很好,讓遊客感覺回到了家,筆者還有再次去普吉的願望,所以文化不同沒有關係,法律是不可動搖也是很明確,但在可能的範圍,人性是最高的,對人要有愛,無論如何,畢竟酒店與警察都代表瑞典。這樣的事件就算你佔9成理,但對瑞典的形象也是一種負面作用。


橋本看日本


人物介紹:天士力尼日利亞總經理曾驥,主要營銷複方丹參滴丸,俗稱天津大力丸。據知情人士披露,這家人在國內機場有過跳上櫃臺鬧事的前科。對曾總的搜索,國內的百毒已經開啟了404模式。有外網的朋友可以試試看。

此事件的傳播,環球時報這次有極大的責任!拼命想要挑起民族仇恨,歪曲事實的媒體!

1.一開始就說警察打人!(然後改為暴力,最後改為處置不妥)把自己都謠翻了!

2.找了一個所謂記者去拍攝酒店大廳,實際上這個青旅就沒有像樣的大廳!訛記在商務區轉了一圈拍攝,一邊騙人說這是大廳!有足夠的空間休息!商務區給你未入住的訛霸一家休息?其他客人權益被你削光了吧!歐洲旅客是非常喜歡在商務休閒區喝咖啡和辦公的,跟星巴克差不多。

3.故意忽略酒店報警的起因!酒店本來已經非常人道的接納他們,並且調低燈光,調低聲音讓他們休息,曾訛霸自己又出去外面帶了個女人回來!(難以理解訛霸放著父母在裡面,自己出去幹嘛?難道是約陌陌?)酒店這時候才無法耐受,報警讓他們離開!

4.所謂的警察打人和暴力,訛霸自己的視頻和其他多角度視頻都沒有看到警察有任何暴力!而且兩個女警帶離他家人出酒店後也是輕輕放下!反而是訛霸一家的撒潑,還有訛霸突然的暴起撲屎動作把他們嚇懵逼了!

5.所謂的墳場!其實就是放置到地鐵口!旁邊有公園教堂,四個酒店!墳場其實也是個旅遊景點,當地人經常逛和運動的地方! 訛霸一家最後就是坐地鐵走的!地鐵24小時運營。

6.所謂的訛霸父受傷,肚子塗了一點黃藥水,卻並無任何紅腫淤青!

從頭到尾都是忽悠民眾,暴力暴力要暴力!環球訛報這次真是爛到家,千夫所指!真實情況極少提及,不停虛構和捏造,拼命想要堆造出無腦義和拳暴匪!










歷史鉤沉


這種事情根本不會發生在我父母身上,因為我父母都是特別在意別人感受、不願意影響別人的人。

一次帶著父親跟團旅行,父親是那個團裡年紀最大的,但是他沒有給不給大家添一點麻煩,沒有一絲一毫影響到大家,反而讓有些人為自己行為臉紅。記得導遊見了我父親老準時集合等待他人,就特意叫我父親找個地方坐下休息,但是父親絕對不肯走遠。

父親不是年紀大,我們放心的話估計自己出門都沒問題。母親不識字,出門有點膽怯,老是不願意出門。去年我和弟弟一家一起帶他們出去玩,母親一路上不停在我耳邊叨叨,唯恐自己影響別人。

讓我父母撒潑,太陽得從西邊出來……

女兒歐洲生活三年,走過幾個國家,遇到過不少在國外旅行的中國人。我們中國人在公共場合旁若無人的表現挺難讓人接受的。

有個私營業主炫耀自己一次外國旅行,故意用石子打天鵝,屢次警告也不停手;一次遇到一群出國遊的旅客,在飛機上那個震耳欲聾的說笑聲……

外國人可能會喜歡我們的錢包,卻不一定喜歡我們中國人。

到底怎樣讓人無法忍受的行為刺激到文明程度較高的歐洲人粗暴執法?

一次次醜聞,我們是否更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


媽咪老師72


第一、窮家富路,出門就以安全和舒適為目的,錢放在第二位。第二、入鄉隨俗,要搞清楚警察的意圖,保持信息通暢。第三、遵守外國當地法律,有理不在於聲大。第四、有意識的收集證據,以利於後面起訴。


靜心靜士


那些說可以從網上再訂酒店的人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如果找到的酒店距離非常近可以走過去(出事酒店據網友發的谷歌地圖顯示附近沒別的酒店),如果訂到距離非常遠的旅店而又找不到出租車怎麼辦呢?因為我聽我朋友說歐洲晚上出租車很少,沒車你敢領著兩老人大包小包的在陌生寒冷的異國街道行走嗎?(瑞典人口少總共八九百萬人,晚上人更少,你可以想像一下,幽靜寒冷昏暗的街道上空無一人,兩邊是黑森森古老的歐式古建築,幽黑的街上只有你們一家三口在走……)不是嚇你瑞典現在治安真的很糟糕,強姦,搶劫,縱火是常態,晚上在街上走真的很危險,我能理解曾先生為什麼死活不願出酒店門的心情。另外你可以用你上網訂房間的手機查一下,瑞典斯德哥爾摩有五十一個街區被警方訂為危險街區,光八月份就有一千四百多輛汽車被歹徒在夜晚焚燒。所以要是我也不會輕易再另尋酒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