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土地,國家的農業補貼是給租地的人還是地的主人?

慧通220


說實話,這個問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但是那些一年到頭辛辛苦苦種地的人拿不到補貼,而土地的轉租方即便是不下地也能拿到這些補貼的狀況,至今也沒有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整體來說,在這個過程中,通過土地流轉獲得土地經營權的土地實際種植者往往都是最受傷了,因為往往並非是他們獲取這些國家補貼,而是由那些只擁有土地承包權卻不去種地的農民所享有。

但是目前的狀況是,不管如何,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總有各種辦法來獲取這筆補貼。

假如說,各地方出臺政策,命令糧食補貼必須有土地種植者來領取,否則的話,補貼標準減半。在這樣的情況下,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轉包方還是有各種辦法來抓取這部分本不應該由自己領取的補貼。


諸如遼寧省就出臺過類似的政策,很多土地實際種植者歡呼雀躍起來,可到了現實生活中,依舊令人沮喪。雖然政策出臺,偏向於把農業補貼確實發放給了土地的實際種植者,但是土地承包權所有者轉手就把補貼金額加在來年的土地租金上面……

如何在不增加其無謂成本的基礎上,讓作為土地真正種植者的他們獲取應有的補貼是急需解決的問題,否則,農村地區的土地流轉開展難度將會很大。

在這個時候,土地流轉過程中籤署規範的合同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把農業補貼由誰來領取事先寫在合同中,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糧油市場報


現在分宗合直補和地補。直補一般北方地區都是擁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所有。種地者沒有。在就是地補應該是補給種地者的。

但是地區差異很大,南方地區經濟發達。有的土地放荒了,就是將宗合直補,地補都給了種地的,也還是不願種。

北方地區就不行了,由其是黑吉遼內蒙四省區,更重視土地的是黑龍江。這邊打工的,每月比天津以裡的工資少一千多元。各大城市的老工業基地幾乎都停產,買斷,幾乎國營的或集體企業都黃了。下崗人員都願到南方求職了。

而農村土地這塊,更是拿種地當成了生存和生財的依賴。沒有更好的生財之道,互相竟爭包不種地農戶手中的土地。而且撬地的彼彼皆有,物以希為貴,這樣成了買方市場,幾乎所有的不種地的土地轉包者,宗合直補折從來就在自己手裡。也不可能給包自己地的人,因為他們在打工的路上,在北方地區混日子也不容易。

大部分人還是說理的,地補一般歸種地者申報領。也有不給種地者申報領補貼的,自己報了領了地補。有種地大戶,為此上訪到市領導那。按理是該給種地者,但就是不給種地者,人家這地還有許多爭著搶著包不著,包不上的。所以領導也沒有法律依據來調停這土地的市場竟爭。

一句話沒有國家的地補貼,種地幾乎就是保本。在土地轉包市場竟爭中,種地者冒著保本賠錢的買賣也不肯放棄土地,什麼原因?沒有出路,沒有其它的生財之道。這應該是北方地區,由其是黑龍江農民如飢似渴種地的原因所在。

給你一條比種地更有保障的工作,有誰還會放著好日子不過,還在農地上操心費力的遭罪?當然有很多走出土地在城市混的相當不錯的人都發了。


張大河創意富有源泉


相信很多農民都會有這個疑問,在過去農業補貼一直都是補貼給承包者,但現在國家已經提出了“三權分置”的政策,目的就是讓土地的實際經營者可以享受到農業的補貼,讓他們的種地積極性得以提高,也有利於農業的長遠規劃和發展,讓農業的現代化能夠得以保證。


當然在實際的種地過程中,農業補貼到底補給誰並沒有定論,因為國家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政策要求。但在大豆的種植補貼中,國家明確提出補貼是給實際的種植經營者,土地的承包者將不能享受到農業補貼。

當然還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有流轉合同 依據現在的三權分置政策,如果在承包土地的時候簽訂了流轉合同,那就可以憑著流轉合同申報農業補貼,這樣一來農業補貼自然是發放給實際的經營者。這種現象多存在裡種植大戶領取的高效農田補貼,領取的農業補貼也比較高。


二、口頭協議 如果農民外出打工,將地承包給村民種植,但因為都是小規模的種植。土地在承包的時候並沒有簽訂流轉合同,只是一個口頭約定。這種情況下農業補貼則要看當地政府的規定和要求了。畢竟這些土地沒有簽訂流轉合同,“三權分置”政策沒有法律效力。所以也可以補貼給實際種植者也可以補貼給承包者。

當然現在各地都已經規範實際承包的土地歸誰所有,很多地方還是發放給承包者,但也有一些地方明確規定發放給種植者。但其實不管 補貼給誰,都不會影響到承包者的損失,因為他可以將租金提高,大家怎麼看呢?


三農圈子


地主人:“土地在我名下,我是這塊地的真正主人,農業補貼當然是我的,”

租地人:“地是你的不假,可你已經把土地承包給我了,實際種地的人是我,再說了,我每年已經付給你土地使用費了,補貼當然給我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可真要上綱上線,其實補貼應該屬於實際經營者,也就是說補貼錢是屬於實際種地人的(租地人)!



一,沒地但是有承包合同,

沒地:是指土地不是自己的,是從別人手裡承包過來的,這種情況下只要有土地流轉合同,那就可以用土地流轉合同申請農業補貼!



二,沒地沒合同,

這種現象在農村是最常見的,大家都是左鄰右舍,在承包土地流轉時往往都是
口頭協議,沒有土地流轉合同,這種情況下遇到農業補貼歸屬問題時只能坐下來協商,要不然實際種地人就認倒黴,

綜述,農民朋友們,為了自己切實利益著想,在土地流轉時一定要籤合同!

解答者/糧田,專注三農,服務三農!


天下糧田


根據三權分置的基本原則,尊重農民意願。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係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6條規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利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也就是說,一切以合法承包權為主,相應的各種補貼也是土地承包方所享有,雖然租種人有經營權,但無法享有承包人的權利;租種人的經營權利益只是你經過科學種田發揮創造性提高產量所獲得,承包人的承包權是不容否定的。

擁有經營權的租地方只能與土地承包權所有者協商租金利益的高低,如果覺得心裡過不去這個坎,為什麼我種地他拿補貼?你可以放棄經營權,或者與承包方協商利益的平衡點,一切尊重農民的意願,你有選擇的權利。

當然,隨著三權分置的出現,一些矛盾也相繼的顯現出來,政府的初衷是土地的合理利用最大化,隨著一些矛盾的突出,有可能會出臺相關政策以扶持有經營權的人,以平衡承包權和經營權雙方的利益,我們拭目以待!

我是老向,熱愛農村生活,歡迎關注我交流更多的農村知識!


老向5901


租出去的土地,補貼到底歸誰是個難說清楚的事情。目前,大多數租出去的土地或者叫轉包給別人的土地,補貼仍然歸承包人所有。這是因為承包人與轉包人私下約定。按道理,各種農業補貼都應該歸轉包人,他們才是糧食生產者,承載著國家的糧食安全。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立,目前只停留在理論階段,具體實施還沒有成功的經驗。雖然城鎮化、工業化使大批年輕人離開土地,但是,老齡化使很多在城市中打工,收入不高,年齡又偏大的人返鄉,這些人有土地情結。並且農業機械化使耕種不再像以前那樣費勁,我們當地接近七十歲的人仍有能力種田。土地的小塊分割嚴重阻礙了轉包進程,因為轉包人沒法耕作。有的農戶土地撂荒照樣拿補貼。


大老呆


流轉合作四份,但補貼沒有,我承包了一百多畝地,承包費是800元一畝,近倆年去年天氣應響賠錢,今年小麥減產,又賠了,可聽國家有補貼,對準我們這西承包戶們,可到大隊一問沒有,光承包費就給我們壓力大,今年我要想退地,下面的實體企業真難作起來,誰關你死活,時間一到要錢,種地想賺錢難,農民創業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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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的農業生產存在很多的弊端與矛盾,這些問題直接制約著未來的農業發展。土地零星散落難於耕種管理,農業保險發揮作用不大,農業種植補助難於有積極作用等。題主討論的農業生產補助到底該給誰的問題其實是目前所有農業生產經營者時下最為關心的問題,到底補給誰也直接關係著農業能否良性發展。目前補貼給了田主是極度不合理的,因為農業生產利少風險大,還把種植補貼給了田主嚴重打擊著實際土地經營者的積極性,同時也是導致大片土地荒蕪沒人耕種管理的原因。既然是農業生產補貼,那麼拿到該補貼一定得生產起來才對呀,可現實確是生產者無法拿到生產補助,荒田租田的主倒是在與農業生產沒有半點干係的情況下享受國家補貼,這合理嗎?所以希望國家儘快改革相關政策,讓奮鬥在土地上實實在在從事農業生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的真農人能享受到這項助農政策。





林邊小舍


租出去的土地,國家的農業補貼是給租地的人還是地的主人?





國家種糧補貼是村委會按照各自承包的土地面積報上去的,補貼的錢也是打到個人銀行卡上的,不是由村委會統一發放的,村委會沒有支配種糧補貼的權力。



如果你覺得應該是種地的拿,可你又無法拿到這個錢,你可以從中降低租金。如果你認為應該是承包戶拿,那也就不必說了,租金商定就成。準確的說,國家糧補是補貼承包戶的,承包戶可以將土地流轉,而國家農機補貼是補貼給種植人的。你們那裡流轉土地,國家糧補是種地的人拿,還是土地承承包戶拿?歡迎大家一起都來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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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正紅


國家的補貼給誰也一樣,因為,地的主人和租地的人,兩者是自主自願,互相協商的價格,政府沒有權力干涉。所以,你把補貼給租地的人,租金就高了。反之,補貼給地的主人,租金就低了。反正是一樣。有些人,甚至是專家們,瞎吵吵,說補貼應該給種地的人,表面看有道理,實際上一點用沒有。這些人脫離實際,紙上談兵,被人民群眾非常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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