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中國公民切勿攜帶大額外幣現金入出印尼

根據印尼央行最新規定,自9月3日起,除獲央行批准的授權機構外,禁止任何企業、個人攜帶、託運、寄送價值10億印尼盾(約合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外幣現金入出境,違者將被處以高額罰款。

中國駐印尼使館謹提醒在印尼中國企業和公民嚴格遵守最新入出境相關法律法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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