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親時,丈母娘卻要加五萬彩禮,我掉頭就走,不久後我後悔不已

接親時,丈母孃卻要加五萬彩禮,我掉頭就走,不久後我後悔不已

我叫林強,今年二十九歲,一直在城裡做裝修工作。

在我們村裡,跟我一樣大的男人已經沒有不結婚的,甚至我堂弟孩子都會打醬油了。父母也為我的事情愁白了頭,天天催著我找對象。

可是我有苦說不出,在城裡做裝修,大家都說賺錢,可是他們不知道里面的心酸。我高中畢業之後沒考上大學,只能出去找工作,一開始幫親戚看店,工資只有一千多,根本不夠我生活。後來我找到一個超市搬運工的活,工資有兩千多,但是很辛苦,經常要加班,我那個時候年紀小,吃不了苦,所以幹了兩個月就沒再幹。

後來父母又說讓我去學廚師,我當時還挺高興的,覺得廚師不錯,不僅工資高,還能經常吃好菜。可惜事與願違,廚師學徒一點都不輕鬆,師父經常對我又打又罵,而且工作時長要到九十點鐘,一天到頭下來全身骨頭都疼。

在父母的責罵下,我還是不幹了。

二十歲的時候,我一個人離開了家鄉,選擇到大城市闖蕩,可是大城市並不是遍地都是黃金,花光了所有錢之後,我論味道睡火車站。

那個時候我就想,我還年輕,可這樣也不是個辦法,人總要生存,於是厚著臉皮,找到了一個同村發小,他是學木匠手藝的,我說我不要你工資,你得教我手藝,等我學會了就走。

他同意了。

接親時,丈母孃卻要加五萬彩禮,我掉頭就走,不久後我後悔不已

跟著發小學手藝輕鬆一點,不用捱罵,工地上包吃,晚上跟發小住在一起。

只是我悟性差,手藝學的很吃力,一年之後才勉強出師。發小對我說,你的手藝恐怕一般包工頭看不上,不如先跟我後面做一段時間小工,我給你開五十塊一天,其他條件不變。我想了想,確實如此,我手藝不好,估計做個幾天別人就會發現,到時候還是沒活幹,還不如跟著發小在多練練。

這一練就是兩年,後來我終於覺得自己可以獨立出來幹活了,也有人願意叫我去幹活。但是因為做的慢的緣故,別人一天就能幹完的活我得三天,所以包工頭們也不願意叫我了。

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就過著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生活,一個月賺錢的錢正好夠我一個人開銷,基本上沒剩下什麼錢。

到了二十五歲的時候,家裡人開始催我結婚。可是他們只出一張嘴,除了不斷催促什麼也拿不出來,爹媽都是農民,沒幾個錢,我們那風氣又喜歡攀比,嫁女兒的彩禮一年比一年多,聽說已經有人喊出三十萬了。

我知道靠爹媽沒希望,只能自己想想辦法。於是乎我開始端正態度去虛心跟老師傅請教手藝,終於努力一年後有了很大長進,完全可以一個人獨立完成一家的裝修,這個時候我的收入才高了起來。

而這個時候我已經二十八歲了,在農村屬於沒人要的大齡男青年,爹媽在我面前又哭又鬧,就是想讓我結婚,而且想讓我找一個外地人,不要彩禮那種。

我哭笑不得,你們倒是想得美,也不看看你兒子什麼德行,救我這樣的能找到一個肯跟我的人就不錯了,還挑三揀四,現在可沒那麼便宜的事情。

我讓同村的張嬸給我介紹,她經常做媒婆,認識不少人。張嬸跟我說,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彩禮錢恐怕要二十多萬。

我心裡一驚,自己這些年存款也就二十萬不到,還是我成日帶夜不眠不休節省出來的,彩禮錢付了,我接下來咋個生活?

但是張嬸說這就是行情,你自己考慮一下。

我想了幾天,這年紀也到了,自己也想找個伴,於是一咬牙就說您幫我介紹,彩禮我會給。

接親時,丈母孃卻要加五萬彩禮,我掉頭就走,不久後我後悔不已

張嬸速度很快,才一個星期就通知我去相親。我那天穿戴一新,直接到女孩子家裡去了。

姑娘長相一般,身高有些矮,不過這些我都不在乎,這樣反而更好,要是年輕漂亮的我還不願意接受呢,畢竟自己的情況在這裡,守不住的人我是不會追求的。

談的很順利,畢竟女孩子也二十五了,在農村屬於大齡,要不是她爹媽身體不好,在加上自己長相一般也不會這個年紀還沒出嫁。

當時雙方都很直接,女方家長說彩禮要二十萬,其他的條件我們就不提了。我一聽直接就答應了,不過我說了一句得跟姑娘相處一段時間,畢竟結婚不是買賣,要慎重。姑娘也點了點頭,她也不想盲目結婚。

相處下來之後,我感覺還好,她很普通,我也很普通,沒啥陋習也沒有什麼不好的觀念,結婚挺合適。

於是我們就商量著把婚期定下來。

等我籌備婚禮的時候,他那邊突然說要加兩萬的首飾錢,不用給先進,帶姑娘去買點首飾就行。

我覺得挺合理,就答應了下來。

接親那天,我帶著車隊浩浩蕩蕩的去了她家,可是在門口我卻被攔住了,她家親戚起鬨,說再給五萬彩禮,不然不讓接新娘。

我當時就火了, 這不是言而無信是什麼?在對峙了半天之後,她家的態度依舊強硬,就是要給錢,還要是現金。我當時正在氣頭上,直接讓人開走,這婚老子不結了。

當時我的彩禮錢還沒有給她,只損失了請客和首飾錢,不過我也不在乎了,畢竟在氣頭上。誰知道沒過多久,她家託人把首飾都還給了我,又給我我五千,說是酒席錢和其他錢。

我有些摸不著頭腦,這不挺講理了的嗎?怎麼當時那麼搞?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姑娘要給的,她堅持讓父母賠償,不然就不出嫁。

我知道後,後悔不已,這麼講理的姑娘,我當時就算在拿五萬也願意啊,可惜她又定親了。

有錢人真的好慘,都那麼累了,回到家,進了院門,還要再走五十米到別墅門,還要再走二十米大堂到樓梯,上二層樓,左轉走三十米才能進臥室,再走十米才能上床躺著。不像我們窮人,可以說下了地鐵就是家,進了家門就是床,幸福無縫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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