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梳理:鄉村振興,看生態環境、耕地與城鄉建設用地如何平衡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即土地問題,最重要的兩塊土地;即耕地和建設用地;最重要的三個關係,即生態環境、耕地與城鄉建設用地之間的關係。如何需要妥善處理三者之間的關係呢?梳理鄉村振興以來的相關土地政策,我們會有所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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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域補充耕地

國家統籌

 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有利於妥善解決保護與保障的用地矛盾,避免了重點建設項目落地難或補充耕地“東拼西湊”、難見實效的困境;有利於發揮經濟發達地區和資源豐富地區資金源互補優勢,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政策梳理:鄉村振興,看生態環境、耕地與城鄉建設用地如何平衡

 2018年0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該辦法要求: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要堅持耕地佔補平衡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國家適度統籌為補充,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以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為主要來源,確保統籌補充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該辦法還明確,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除一部分給承擔補充耕地任務的省份優先用於補充耕地外,其餘全部用於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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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實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申請跨省域補充耕地的要求、承擔國家統籌任務的申報要求、合理確定補充耕地規模等各具體問題。該通知明確強調,跨省域補充耕地要“佔一補一、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承擔統籌任務的補充耕地必須是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增的耕地,嚴防違背自然規律和生態保護要求,盲目墾造耕地,破壞生態環境。

二、城鄉建設用地

增減掛鉤節餘指標

跨省域調劑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土地利用的一大政策工具。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全國範圍內土地資源統籌的重要探索,是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在土地存量、流量政策上制度創新,成為解決脫貧攻堅資金難題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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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允許深度貧困地區跨省調劑。該辦法指出,“三區三州”(即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及其他深度貧困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由國家統籌跨省域調劑使用。該辦法強調,調劑資金支出要優先和重點保障產生節餘指標深度貧困地區的安置補償、拆舊復墾、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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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自然資源部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從節餘指標調劑任務落實、節餘指標使用、節餘指標調劑監測監管三個方面,進一步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工作。該辦法強調,深度貧困地區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決杜絕強制拆建;要按照嚴格保護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風貌的要求,因地制宜開展拆舊復墾安置,防止盲目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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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7月13日,財政部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收支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資金收支管理辦法》,對相關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等問題做進一步闡釋,並明確強調: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深度貧困地區收到的調劑資金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6類重大建設項目

與永久基本農田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嚴格控制建設佔用耕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範圍內的耕地要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重點保護。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確實難以避讓的,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對佔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補劃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嚴格論證,通過國土資源部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依法依規報國務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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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該意見,2018年07月30日,自然資源部下發《關於做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明確指出,現階段允許將以下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納入用地預審受理範圍:

(一)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支持的重大建設項目

包括黨中央、國務院發佈文件或批准規劃中明確具體名稱的項目和國務院批准的項目。

(二)軍事國防類

中央軍委及其有關部門批准的軍事國防項目。

(三)交通類

1. 機場項目。國家級規劃(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頒佈,下同)明確的民用運輸機場項目。

2.鐵路項目。國家級規劃明確的鐵路項目,《推進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明確的鐵路專用線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准的城際鐵路建設規劃明確的城際鐵路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准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明確的城市軌道交通項目。

3.公路項目。國家級規劃明確的公路項目,包括《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2030年)》明確的國家高速公路和國道項目,國家級規劃明確的國防公路項目。

(四)能源類

國家級規劃明確的能源項目。電網項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電網項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電網項目,以及國家級規劃明確的其他電網項目。其他能源項目,包括國家級規劃明確的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能源開採、油氣管線、水電、核電項目。

(五)水利類

國家級規劃明確的水利項目。

(六)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和認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壹度創意,農旅規劃行業領導品牌

策劃·規劃·設計·景觀

沒什麼技術,創意是我們最自戀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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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莊·鄉村·城鎮·旅遊

政策彙總: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http://www.gov.cn/xinwen/2016-12/29/content_5154592.htm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17-01/23/content_5162649.htm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16號)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3/26/content_5277477.htm

4.自然資源部關於做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3號 )

http://f.mlr.gov.cn/201808/t20180803_2159011.html

5.財政部關於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收支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8〕40號)

http://zh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8/t20180806_2981646.html

6.自然資源部關於實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2號)

http://www.gov.cn/xinwen/2018-08/01/content_5311053.htm

7.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4號)

http://gi.mlr.gov.cn/201808/t20180808_2161764.html

相關權威解讀:

1.自然資源部印發通知要求規範有序做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

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807/t20180730_2156432.htm

2.《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解讀

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808/t20180808_2161759.htm

3.自然資源部印發實施辦法規範推進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

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808/t20180808_2161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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