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明确表态治理电动车 物联网管理将上线

这里是消息特别快,焗长特别帅的《KM车市调查焗》。

最近,焗长和电动车的故事有些说不尽道不明。

没想冥冥之中好像有了效果,昆明终于要对电动车下狠手了。8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方荣、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缪永春针在参加电台节目时表示,现在昆明电动自行车的量很大,而昆明市区现在道路的设计和电动自行车发展没有成正比,所以管理起来电动自行车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乱。交警接下来将把这一问题作为课题专门研究,切实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针对电动车乱象,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缪永春表示,下一步将建立物联网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通过科技手段解决监管难的问题,同时也在采用让电动车违法当事人观看交通事故视频、抄写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最终取得“以学促管”良好效果。

其实,早在去年7月份,网上就已经出现了相关地电动车整治的方案了。

昆明交警明确表态治理电动车 物联网管理将上线


文章中写到,从2017年8月开始,昆明会借鉴南宁管理经验,对骑行自行车和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采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模式进行管理。自行车和电动车违法驾驶人在完成学习和体验后将予以放行,不予处罚。

A套餐:现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安全教育学习点,要求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接受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包括: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相关测试等。通过教育学习活动,使违法人认识到交通违法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B套餐:执勤体验学习

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可自愿协助交通警察进行协勤“体验”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切身的“换位体验”,反思自己的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大概是因为上月底交警方面的负责人明确、公开地提到了电动车的管理问题,最近这条新闻才又被翻出来。

电动车的出现,在焗长看来是环保和便捷的代表,初衷里还有部分方便残疾人出行的想法,应该是个“好的遇见”。可没想到法规和素质都没有跟上,令原本该是好的东西演变成了一种“乱象”。尽管“史上最严交规”出过无数,情况也是最近才看到了明显的改善,还只是在市中心路段。

这次有了交警叔叔的明确表态,希望我们能尽早看到一个全新的面貌。

昆明交警明确表态治理电动车 物联网管理将上线


当然,想要生活更好,我们更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要等到别人要用强制手段来限制你了,你才觉得自由被剥夺了。

焗长给广大市民和电动车主提个醒:

1、这些行为罚50元:闯红灯,逆行,上路没落牌或遮挡、污损号牌,上二环或高速,上步行街、人行道、机动车道,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装遮阳伞、雨篷,使用高分贝喇叭、音响,牵引其他轮式工具,乱停乱放、影响通行。

2、未经登记的电单车不得上路: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

3、电单车拉客 收缴销毁

: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

4、销售违法电动车 罚1-3倍:销售未列入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车辆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车辆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图片、资料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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