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繼續釋放金融「紅利」 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

為深入推進財政資金“直接補助”向“間接引導”的方式轉變,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政策,深入推進財政資金“直接補助”向“間接引導”的方式轉變,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政策,日前,四川下發《關於繼續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

根據《通知》,政策內容包括支持做大金融產業,促進擴大信貸增量和險資直投,激勵增加定向貸款,健全融資分險機制,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改善普惠金融服務,鼓勵直接融資發展等七個方面。

四川要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設,調整省與市(州)、擴權試點縣(市)金融保險業增值稅收入劃分,地方分享金融保險業增值稅部分由省級固定收入調整為省與市縣按50:50比例進行分享,激發地方政府支持金融業發展的積極性。

要實施“險資入川”投資獎補,支持各類保險機構投資我省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通過債權方式用保險資金向全省PPP項目庫(財政部綜合信息平臺)內執行階段項目投資的保險機構,項目所在地的市縣財政可按保險機構當年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單戶保險機構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投資同一PPP項目的保險機構年度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健全融資分險機制方面包含了多種補貼政策,如實體企業貸款風險補貼,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貼,農村土坯房改造貸款風險補貼及貼息,返鄉創業擔保貸款風險補貼及貼息,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風險補貼等。

在鼓勵直接融資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主要資本市場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上市融資的企業,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費用補助100萬元。對我省在新三板掛牌企業,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費用補助50萬元。對在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並被列入100家“創業板行動計劃”、100家“中小板精選”、100家“上交所藍籌精選”、100家“境外上市”企業庫的企業,省級財政在企業入庫當年按50萬元/戶給予一次性補助。 (記者 李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