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零容忍”,坚决“拔钉子”

中宏网山东9月11日讯 (记者杜郑敏 通讯员刘贵增、张玉剑)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目前已打击处理了一大批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依法严惩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黑恶团伙43个,查扣涉黑资产9.7亿余元。其中,淄博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冯某薪为首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型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破获案件14起。各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挂帅侦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严惩“村霸”“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分子。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集中力量,集中手段,及时抓捕,确保一网打尽、全案全结;对涉黑恶在逃人员,成立缉捕专班,逐人制定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深度研判、快速缉捕,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隐患。

协同“一盘棋”,打好合成战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对接检法部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形成联打联动格局;同时,加快案件诉讼进度,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无缝衔接,不断提升打击黑恶犯罪效能。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联合办案机制,侦办黑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18条。坚持末端打击与前端监管相结合,与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打击重点行业黑恶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打击;与人民银行、金融、银监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打击洗钱工作,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同志介绍,受各种消极因素影响,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环境仍然客观存在,依然是威胁政权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同过去相比,当前,涉黑恶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和苗头:一是向基层政权侵蚀苗头更加明显。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势力,拉拢闲散人员,通过“拳头、恶名、贿选”等方式操纵基层选举,争当“村官”,对政权安全的危害不可低估。二是向新的行业领域渗透愈加突出。黑恶势力涉足行业领域不断增多,从矿山、建筑、娱乐等传统领域向专业市场、交通运输、金融借贷等民生领域和新兴行业渗透更加明显。三是向隐蔽化发展趋势越发显现。为规避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形式“合法化”、头目“幕后化”、成员“雇佣化”特点凸显,发现和打击难度加大;而且更多通过聚众摆场、跟踪滋扰等“软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虽然暴力程度降低,但对受害人的心理强制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更大。特别是“套路贷”型黑恶犯罪持续高发,并演变为“校园贷”“车贷”“裸贷”等多种表现形式,吸收法律工作者、金融从业者等专业人员参加,犯罪专业化程度更高,蔓延速度更快,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

公安机关正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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