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三类”犯罪,坚决铲除“套路贷”社会毒瘤,山西警方部署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剑指“三类”犯罪,坚决铲除“套路贷”社会毒瘤,山西警方部署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经济权益,有力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6月28日,省公安厅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集中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各种预设陷阱,非法骗取、侵占和敲诈他人财物。这种严重危害民众财产安全的“套路贷”犯罪,呈日益猖獗趋势。这种新型犯罪,已经成为经济和民生领域的一大“社会毒瘤”,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坚决铲除。

针对当前“套路贷”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山西省公安厅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迅速对这类新型犯罪进行研判,果断作出了这一决策。为此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务必通过强有力措施,坚决依法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和持续打击。

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套路贷”这一新型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通过迅速开展全方位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为受骗、受害群众追赃挽损,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

为实现这一行动目标,省公安厅为此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梳理“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紧盯各类小贷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融资担保公司等重点行业主体,深入了解经营者背景、从业人员身份、单位运作模式等情况,对重点行业集中领域开展深入摸排,获取线索,准确掌握犯罪情况。要集中破获一批“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惩处一批犯罪分子。要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持续铲除其生存土壤。

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主要是三类突出的违法犯罪: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虚假诉讼或采用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车贷”“房贷”“校园贷”等“套路贷”名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中,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组织专门侦办力量,深入易于滋生“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行业、企业、村居等,对可能实施“套路贷”的小额贷款公司、投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相关活动信息。对发现的“套路贷”犯罪线索和案件,坚持依法严惩,确保将“套路贷”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针对“套路贷”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情况,将加强与工商、银监、金融办等部门的协作,强化行政监管,及时依法取缔违规经营主体。

专项打击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打击与宣传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帮助广大民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号召广大民众都能警惕和抵制“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各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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