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我花光積蓄買房,看見兒媳婦給我做的飯菜,我想收回房子

我叫王翠芬,今年56歲了,我跟我老公兩個人是在上班的時候認識的。我22歲的時候嫁給了我的老公。現在兒子三十多歲了,我們一家人過得挺幸福的,我老公是自己做的一個小生意,後來在一次進貨的過程中出意外去世了。那個時候兒子還小才5歲,剩下我們孤兒寡母的感覺整個世界都坍塌了。兒子那個時候還小,我知道自己一定要為了兒子好好的活著,當時帶著兒子在夜市上擺地攤,賣紅薯。有的時候飢飽都是問題,那段日子過得很辛苦,能讓我熬下來最大的依靠就是兒子。後來自己慢慢有了一點積蓄以後,我自己開了一個小店,規模不是很大,但是解決自己和兒子的溫飽是沒有問題的。後來店裡面的生意慢慢有了氣色,我跟兒子也慢慢的過得好了點。我也很努力的攢錢,儘可能的減少家裡面的開銷,因為兒子以後用錢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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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心暖的是兒子看到我這麼辛苦,更加努力的讀書,想改變我們家的生活。後來兒子考上了大學,在大學的時候談了一個女朋友,就是我現在的兒媳婦。我並不是很喜歡兒媳婦,但是因為自己本身,我覺得我應該尊重兒子的選擇。我把自己這幾年經營小店的錢全部拿了出來,給兒子買了房子。因為我現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兒子可以幸福。結婚以後沒有多久,兒子跟我商量著說讓我去給他那裡住。順便給他帶帶孩子,畢竟我還年輕,再說也是自己的孫子。我肯定會好好照顧,讓他們兩個人上班沒有後顧之憂,當時我去的時候親家母也在我們兩個人聊得挺開心的。可是吃飯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受了一肚子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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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的時候我像一個外人,兒媳婦一直給親家母的碗裡夾菜,最後擺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素菜,還有鹹菜。當時兒媳婦看到我的不高興,就說:“別以為買了房子你了不起,這家你是出力了,可是結婚的時候你彩禮錢可沒有給我一分,你好意思坐下來讓我伺候你?”當時聽了兒媳婦的話,我心裡無比的難受,我拿著東西離開那個家,我一個單親的媽媽,現在像個多餘的人一樣。我為兒子付出的還少嗎?,可是最起碼的尊重應該給我吧,我給兒子打了個電話,告訴他我要把房子收回來,如果這件事情我真的做錯了,我覺得我做的這一切對得起我的良心。我只是想一家人好好的,都這麼不招人待見嗎。我覺得我撫養兒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如果你的媽媽遭受這樣的待遇,難道真的應該一個人離開兒子,應該一個人生活嗎。我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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