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兴大道5处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近期,阳兴大道5处交通监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部门技术鉴定和验收,现根据公安部部令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关于阳兴大道5处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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