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五年被查給黨員幹部敲響「警鐘」

日前,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最新對外公佈: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而據陳慶恩簡歷顯示,早在2013年3月他就已經退休。(9月10日,法治晚報)

退休多年後仍被查,陳慶恩不是第一人。近年來媒體已經通報不少類似案例,長的退休10多年後被查處,短的退休僅一個月就案發。儘管時間有長短,但問題的本質都一樣,也給黨員幹部留下諸多警示。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官場上有一個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即“離崗=離責”。在這種“刑不上老幹部”思想的左右之下,很多官員都自覺或不自覺地在退休之前狠撈一把,上演了一出出的晚節不保的腐敗大戲。如果不能將這種官員繩之以法,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必定會大打折扣,貪汙腐敗的勢頭只會“一浪高過一浪”。

誅一惡而眾惡懼。懲治腐敗只是過程,從來都沒有停止過,而反腐沒有退休時是一記響亮的警鐘,是讓更多的幹部看到退休並非安全著陸,唯有堅守有權不可任性和認識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才能真正地遠離腐敗。

反腐沒有休止符。面對腐敗問題必須敢於面對,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因退休而卻步,不因退休而出現盲區,不能讓權力的餘溫持續升溫,成為群眾心中的“痛”,唯有對“腐敗”出手,才能厚植執政的根基,凝聚更強大的力量參與到反腐中來。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終身追責”的藥方再好,也相關部門要把藥抓好、煎好。只有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作風去狠抓落實、常抓不懈,才能久久為功,真正形成威懾力。退休不是“軟著陸”,廣大在職的領導幹部一定要鑑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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