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創建“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欄目,陸續向全社會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歡迎社會公眾提供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他們的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進行舉報。
聯繫舉報電話: 010-89082651
聯繫人:張法官
執行案號:(2017)京04執2號
立案時間:2017年1月4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王淑金
年齡:36
身份證號碼:350321198101096465
執行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6)京04民初34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幣5189.032628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區清和大街天匯雅苑6號樓1門301號
案件來源:2016年2月29日,北京中通恆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王淑金等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原告某銀行訴至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23日調解被告北京中通恆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前向原告某銀行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五千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罰息、複利人民幣一百萬元,上述金額共計人民幣五千一百萬元。調解生效後,因被告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原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月9日向被執行人王淑金送達了執行通知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財產,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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