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8月已處分2046人 其中廳局級幹部57人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日前通報2018年1至8月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情況,今年以來北京市已處分2046人,其中廳局級幹部57人,縣處級幹部329人。

北京市前8月已處分2046人 其中廳局級幹部57人


通報顯示,今年1至8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紀內信訪舉報14971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0235件,談話函詢2484件次,立案2289件,增長24.4%,處分2046人,增長14.4%,其中黨紀處分1777人。處分廳局級幹部57人,縣處級幹部329人,鄉科級部438人,移送司法95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321人,“小官貪腐”266人。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7986人次,增長22.0%。其中,第一種形態5813人次,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72.8%;第二種形態1601人次,佔20.0%;第三種形態327人次,佔4.1%;第四種形態245人次,佔3.1%。

同時公佈的2018年1至8月北京市各區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情況顯示,今年前8月信訪舉報案件涉及最多的前3個區分別是昌平的1007件、朝陽的918件和房山的892件,立案最多的是海淀區的187件,其次是朝陽區的177件和房山區的160件,處分人數最多的是密雲的200人,其次是海淀的167人和通州的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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