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首创律师独立出庭资格制度

律师出庭是否规范和有效,不仅是对律师团队及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性的考验,同时也会影响到一件件案件的成败,甚至会影响一家律所未来的发展。京都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刑事辩护业务的知名大所,经过不断摸索和创新,推出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打造“京都”这块刑辩金字招牌。

2018年8月17日下午,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总部正式举行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仪式,并随后开展了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法律行业的顶级专家、资深律师等近百人参加。此次活动由《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主持。

目前,京都通过独立出庭资格考核的律师近三十名,首批被授予认证资格的律师共有十名,很快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律师被授予独立出庭资格。

京都首创律师独立出庭资格制度

京都首批被授予独立出庭资格律师亮相

尽管京都早已完成了综合化转型,以刑事业务、民商诉讼业务、非诉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状态快速发展,但是刑事业务仍然占据着优势地位,不仅在京都内部,在全国刑事业务领域亦是如此。

在授予仪式开始后,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发表致辞时表示,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制度,京都所已经酝酿了三四年,为慎重起见,今天才迈出了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更加顺应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大势,重在提高专业水平,保证辩护的质量,加快向专业化的发展步伐。”田文昌表示,这是京都推出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的最主要目的。

田文昌律师表示,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是京都内部质量控制的创新之举。只有通过系统的培训、指导和考核,获得独立出庭资格的律师才可以独自出庭,而没有获得资格的普通律师则不能自己单独出庭,需要同有资格的律师一起出庭。

经过前期的筛选和考核,首批获得独立出庭资格的律师除了到场的曹树昌、金杰、梁雅丽、杨大民、杨照东、张雁峰、朱勇辉、邹佳铭八位律师外,还有因在外地开庭而遗憾错过授牌和宣誓仪式的王九川律师、柳波律师。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所名誉院长樊崇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培训部副主任李鲲,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光,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原厅长袁其国等为曹树昌、金杰、梁雅丽、杨大民、杨照东、张雁峰、朱勇辉、邹佳铭等首批获得独立出庭资格的律师代表授牌。

一般而言,起步阶段的律师通过两三年的实操就能掌握刑事辩护的基本流程和要领,四五年后成熟运用,而如果要成为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则至少需要七八年。京都授予第一批独立出庭资格的对象,则都是拥有十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律师,他们是——

曹树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30余载,曾办理过沈阳刘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国第二富豪杨斌涉嫌“虚假出资案”等;

金杰曾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曾代理著名作家周梅森《人民的名义》被诉侵犯著作权案等,被《方圆律政》评价为控、辩、审“三栖法律人”;

梁雅丽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多年,曾代理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等,被《方圆律政》评为2014律政年度刑辩律师,现为北外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柳波拥有多年法院工作经历,曾办理“亿元司长”魏某某巨额受贿案、某军区原副参谋长张某某被控贪污受贿案等,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九川曾代理山西关建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哈尔滨亿万富豪王文襄故意杀人案等,获得《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

杨大民先后代理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张家口市原副市长李某受贿案、小米雷军诉360周鸿祎名誉权案(“微博第一案”)等,2011年被《方圆律政》评选为“年度十大精英律师”;

杨照东曾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刑二庭法官,曾代理中国大陆前首富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吴英集资诈骗案等,被《亚洲法律评论》评为中国十佳诉讼律师;

邹佳铭先后被《亚洲法律评论》评为2015年中国最佳女律师、2017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现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张雁峰曾代理吴英集资诈骗案、央视大火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网络暴力第一案”)等重大影响案件;

朱勇辉曾先后供职于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中共中央某部,专注刑事辩护20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实务》授课律师,现为京都所主任。

京都首创律师独立出庭资格制度

八位律师代表接过“刑事辩护独立出庭资格认证书”,庄严宣誓,承诺:“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诚信勤勉,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刚直不阿,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胸怀大局,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而努力!”

创新之举的背后推力

仪式结束后,8位律师代表发表感言,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努力,不辜负众人的希望,为京都刑事辩护这块金字招牌再添光彩。

据了解,通过京都内部筛选和考核的不只是这十位律师。京都刑事业务部主管合伙人杨照东介绍,为了综合评价律师的业务水平与职业素养,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的考评体系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书面化考评,二是实战化考核。前者结合工作表现、诉讼业绩等进行专业知识和文字功底的考评,后者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庭审表达与沟通应变的考核。

目前,京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独立出庭资格考核的刑事律师近三十名。

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无论是对京都律所,还是对整个国内刑辩法律界,绝对称得上是创新之举。

田文昌表示,京都对刑辩团队律师执业素质的提升一直没有松懈,京都所做了一个大胆尝试,即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以此建立一支技术上过硬、专业性突出、辩护能力强的刑辩律师队伍,建立起适合真正法治社会发展需求的刑辩律师队伍。

江平教授为授牌仪式总结发言时,肯定了京都独立出庭资格认证制度的创造性,也鼓励京都把此经验推向全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更大的效应,倡议大家要像“鸟类爱护羽毛一样”爱护刑事辩护质量。

樊崇义教授在发言中说,当前的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及律师刑辩专业化,都要求提高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他盛赞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认证是“打造专业化之举”“司法改革之举”,并希望京都将该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为了使年轻律师尽早获得独立出庭资格,理论培训、言传身教、技能培训,京都三箭齐发。除了要参加前述的技能培训,每一位年轻的刑事律师还会被指定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带教老师,进行业务上的一对一指导,并在其不具备独立出庭资格时带其出庭,使其在具体案件的实战中逐步成长。同时,团队每月会安排业务学习、业务讨论、专家会议等多种形式的所内培训,增强知识储备。

一位合格的刑事律师需要具备哪些素质?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出色的辩护能力、临场反应的智慧、强烈的社会责任。从刑辩大律师到刑辩大师,一字之差,失之千里。杨照东认为,做到“功底、能力、智慧”这六个字,基本就是刑辩大律师的水平,但若要成为与之一字之差的刑辩大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责任”二字知易行难。

实际情况是,很多人可能只做到了“功底”,尚未到达“能力”和“智慧”。很多美国法学院的教授都是先当律师再当教授,这就使得他们讲课时是教授,演示时是律师,但在中国,没有这样的惯例。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差别很大,尤其是刑事诉讼。非诉容易上手,哪怕是新人也可以参与工作,慢慢成长起来;但是刑事律师要出庭,出庭辩护非常考验个人的经验和应变能力。

田文昌本人很提倡“诊所式培训”,这与其此前在美国、加拿大等法治发达国家参加过此类培训有关。“诊所式培训”不同于“讲大课”的知识性培训,而是具有实操效果的技能培训,从接触案件当事人的家属开始一直到完成整个刑事诉讼全过程,每个环节都设置系统专题并演练。这种培训的效果已经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对于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制度,田文昌寄予厚望,他表示,相信这个制度的推行,会对京都所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起到一个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希望它能够对律师界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京都先做一个尝试,如果这个尝试有可借鉴之处,能够引领和推动律师界的发展,那更是一件大好事,“这是我们的希望,也是一种期待”。

在当天举行的圆桌研讨环节,与会嘉宾还围绕“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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