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插隊」,教師職稱評定也要講「規矩」

杜絕“插隊”,教師職稱評定也要講“規矩”

每年的教師職稱評選都很難避免矛盾的積累、激化,分析其原因大致有兩方面:一方面是評審方法有不合理之處。近年來,教師職稱評審制度不斷改革,評審的方式方法更貼近教育現實,其正面效應凸顯,並逐漸獲得了老師們的認可。另一方面是評選過程中“人為”因素造成的矛盾,歸納起來大致有兩類。第一類我們可以叫它“暗奪”。一些教師教學水平一般,但善於走關係、拉人情,通過利益交換他們能拿到職稱評選所需要的各級各類獎狀、證書,而更多踏實能幹的老師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插隊”排在自己前面。這種做法激化了幹群矛盾,打擊了許多教師工作的積極性。第二類我們可以叫它“明搶”。一些學校的教育幹部,平時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積攢職稱評選需要的各類獎狀、證書,等到可以評選的那一年,就在學校任一年的課。這樣,他們以一線教師的身份參評,能輕而易舉地勝過那些常年工作在一線的教師。這些人,在職稱評審過後就會卸掉所教課程,繼續原來的管理工作。這類人以權謀私,民怨更大,危害更大。

為杜絕教師職稱評選中的不公正現象,廣大教師強烈呼籲嚴格評選紀律,申明評選規矩,杜絕“排隊插個兒”的現象:一是職稱評選所需的獎狀、證書的獲得要遵循完全透明的原則。與以上獎狀、證書有關的活動,其活動內容、參加人員的條件、活動結果都應在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網站、參加人員所在的學校內進行公示,鼓勵平等競爭,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參加教師職稱評選者必須是連續不間斷工作相應年限的一線教師和教研人員,學校管理幹部、後勤人員不允許參評。一線教師如果改變工作類型,不再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則應不再享有職稱所對應的待遇。三是對不守規矩者,一經查明要給予相應懲戒,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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