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這樣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不看你就虧大了!

農村宅基地,這樣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不看你就虧大了!

聖運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實行“一戶一宅”原則,也就是說每戶農村人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多出來的宅基地按規定是要被村集體收回去的!但是有5種情況下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今天聖運律師將為大家進行解讀!

以下5種情況下的一戶多宅算合法!

➤1、繼承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為農戶的私產是可以繼承的,加之“地隨房走”的原則,因繼承農房佔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戶多宅,可以進行確權。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但房屋卻是農民個人所有。而宅基地必然跟隨房屋一起流轉,這種情況下出現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

➤2、買賣

隨著國家政策的出臺,宅基地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同一個村集體的人,這樣出現一戶多宅就是合法的,但要注意簽訂購買合同和產權的過戶,在沒有分戶之前的一戶多宅也應當予以確權登記。

➤3、政策原因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原因很多,參軍入伍、外地上大學等都會遷戶口。但如果將戶口遷回農村,戶籍部門需要申請宅基地,國土部門需要分戶,不同的政策要求就可能導致一戶多宅情況發生。這情況也是合法的,也不會受到處罰。

➤4、面積總和符合宅基地面積標準

一戶村民在本村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來的面積總和並沒有超過本地明文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此時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確權。

➤5、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房

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但未分戶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村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聖運律師提示大家,上述5種情況下造成的“一戶多宅”是合理合法的,村集體和村委會不能以任何理由強行收回宅基地,倘若強行收回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執法部門行政複議,必要時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這幾種情況下宅基地將被收回!

之所以收回宅基地不外乎是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聖運律師提示大家,以下情況應當注意,警惕宅基地被收回!

➤1、村裡人進城

村裡成員進城後閒置宅基地,如果在原有宅基地上閒置的房屋倒塌了,超過兩年沒有修復,宅基地沒有恢復使用,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2、城裡人進村

聖運律師提示大家,即使是合法的宅基地轉讓,也只能是房屋轉讓,而宅基地隨之轉讓,即所謂的“地隨房走”,單純的宅基地轉讓是不存在的。城裡人買了宅基地後,房屋也不能翻建重建,一旦被發現,房屋被拆遷,就屬於違法建築而得不到補償,此外,即使沒有翻建重建,房屋一旦倒塌,宅基地也將被收回!

➤3、因房屋繼承而導致的宅基地收回情況

(1)房屋無人繼承。這種情況主要針對村裡“五保戶”,因其沒有贍養人也沒有繼承人,去世後房屋就閒置了,宅基地將被收回,重新分配給其他村集體成員。

(2)城鎮居民繼承房屋。有的村民進了城,或者有的子女繼承了老一輩的房屋,這時候的宅基地使用權雖然還是你的,但是,這是基於房屋所有權,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將被收回。

宅基地是否被收回將直接關係到被拆遷人的補償款數額,聖運律師提示大家,若對自己的宅基地情況存有疑問一定要及時諮詢律師,若面臨有關部門非法回收自己的宅基地一定要及時進行維權,切莫錯過訴訟時效!

農村宅基地,這樣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不看你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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