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落戶新政熱點問題解答 你要知道的都在這裡!

南京落戶新政熱點問題解答 你要知道的都在這裡!

今天上午南京人才落戶新政細則出臺,這意味著將有一大批人能直接落戶買房!而如何辦理落戶,需要哪些資料,在哪辦理呢等,這麼多的問題是亟待落戶者需要了解的,樂居君就重要問題整理如下,希望能對您有幫助。》》》就在今天!南京正式執行落戶新政 一大波買房人正在湧入(附最新買房政策)

  申請戶口遷入南京需滿足什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三)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注: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40歲以下本科生落戶需要什麼資料?

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如何確定落戶地點?

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的落戶原則,申請人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為申請人與他人共同共有,還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戶書; 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和所有權人(承租權人)同意落戶書;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證明。無上述落戶條件的,統一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登記戶口。

  申請落戶的流程怎麼操作?

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或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的,向所屬地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登記戶口的,向市級戶政辦理窗口提交申請。

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將有關材料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報區級公安機關。市、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公安機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接到審批決定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申請人需在遷移證件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

  落戶新政有效期多長?

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執行,試行1年。《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與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學歷證書如何認證?

答:申請人需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查詢,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完成對學歷證書的認證。2002年以前取得的學歷證書,學信網無法認證的,可向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公地點:南京市鼓樓區上海路203號。

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服務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一種情況,申請人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登記畢業證書名稱欄為:XX大學臨時畢業證,需取得正式畢業證後再按留學歸國人員情形落戶。

通過學位教育,已取得學位證書,但未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按照《積分辦法》申請落戶。

  《人才落戶辦法》提到的“40週歲以下”年齡如何界定?

答:按申請人戶籍登記的出生日期計算推算,40週歲以下的都可以申請落戶。例如,申請人出生日期為1978年3月31日,4月1日申請人已超40週歲。所以,他的最遲申請日期為2018年3月31日。

  市委1號文件中提出的高級工包括哪幾類人才?

答:市委1號文件提出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術、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以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一級、二級、三級人員。

  技術、技能人才落戶是否受年齡限制?

答:符合技術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員申請落戶我市的沒有年齡限制。

  技術、技能證書如何認證?

南京市人社局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認證。請持有外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攜帶資格證書原件、學歷認證報告、批文或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原件(兩者須提供其一)辦理認證。持本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請攜帶資格證書原件、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原件至公安受理點申請落戶,不需做證書認證。請技能人才攜帶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辦理認證,外省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無法通過網絡查驗的,還需提供原發證機構出具的獲證證明。

辦理證書認證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一樓市人社局窗口(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電話:025-68505121)。

  申請落戶的具體程序是什麼?

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國(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進修訪問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在國(境)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

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

  符合市委1號文件的人才,如何確定落戶地點?

答: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的落戶原則,申請人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為申請人與他人共同共有,還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戶書;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和所有權人(承租權人)同意落戶書;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證明。無上述落戶條件的,統一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登記戶口。

  符合市委1號文件的人才,向哪裡提交落戶申請?

答:申請人向落戶地公安機關申請。

申請人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或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或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單位集體戶所在地的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

無上述落戶條件的,向市公安局設立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市級戶政辦理窗口申請。

  什麼情況下可以隨遷未成年子女?

答:夫妻雙方均符合《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規定條件,在向公安機關遞交本人落戶申請時,可申請未成年子女隨遷。申請時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戶口簿即可,無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中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哪些類房屋?

答:《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可以作為落戶地點的合法穩定住所,包括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申請人與他人共同共有產權住房都可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辦理落戶。

  是否可以網上申請落戶?

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設網上申請系統,建成後可以直接線上申請。

  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辦理落戶嗎?

答:本科學歷以上應屆畢業生可按照《人才落戶實施辦法》要求,對學歷認證材料申請人只需提供學信網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職業院校畢業生)也可按照《准入辦法》要求,持籤往本市的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即可辦理落戶,無需對畢業證認證,同時取消落戶前需在戶口遷移證、報到證加蓋相關部門審核專用章要求,簡化辦理手續。

  對提供虛假證明落戶如何處理?

答: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承諾的,取消落戶資格,納入個人徵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申請;已辦理入戶的,撤銷戶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入戶申請表格在哪裡下載?

答:申請人可登陸南京市公安局網站“公示公告”欄下載《入戶申請書》。建議申請人至公安機關申請落戶前先自行下載填寫表格,準備好申請材料及複印件。

公安機關各級受理窗口的辦理時限?

答: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將有關材料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報區級公安機關。市、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公安機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接到審批決定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申請人需在遷移證件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

  《積分辦法》還繼續實施嗎?

答:《積分辦法》政策繼續實施,2018年受理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關政策可查詢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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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落戶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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