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最殘忍至極的刑法,凌遲?五馬分屍?還有更恐怖的

1.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

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2.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汙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汙,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汙,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汙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裡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3.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臺。

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兩段。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慘”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併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4.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

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鐘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聽過。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5.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

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

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6.縊首

差點忘了這種最重要的死刑......

之所以說是最重要的,是因為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臺,絞刑臺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

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

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不然怎麼叫酷刑呢?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子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

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7.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

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武則天其實還算是個好皇帝,只是因為她是女的,就被後世史家罵得狗血淋頭。

不然她重用賢臣,懲罰酷吏,又奠定千年科舉的根基,比起後世那些亂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8.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

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

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複雜的。

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X罪,人家就會幫你準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複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

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

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9.臏刑

關於臏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臏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臏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柺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孃的。

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

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最近的例子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裡看到的。

他有個病人,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癒合的空隙,據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針給扎的。

11.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冢......

這些出土的屍骨,都為我們見證了戰爭的殘暴。戰爭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12.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裡,立成毒酒,飲之立斃。

其次應該就是砒霜。

這種毒藥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

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記得很久以前讀過讀者文摘一篇文章,裡面說拿破崙就是這樣給毒害的......

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藥,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藥,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

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13.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麼“暴力美學”可言,像凌遲、剝皮,都還要講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裡,尤二孃“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孕婦用的“木馬”。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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