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某男子偷看妻子手機後崩潰 妻子竟與閨蜜是同性戀

結婚一年多,妻子一直對他很冷淡

無意中,他發現她竟是同性戀者

看著稚嫩的孩子,他不知該怎麼辦?

這婚到底是離還是不離?

看著稚嫩的孩子和形同陌路的妻子,陳民(化名)心念俱寂,他找到了導報記者聊起了滿腹心酸。

結婚1年多來,他始終沒有走進妻子的心門:妻子的微信朋友圈對他關閉、從未帶他參加朋友聚會、每次同房都是抗拒、他夜不歸宿妻子也從不過問……

男人也受不了冷暴力,他曾當面質問過妻子為什麼要和他結婚,妻子模稜兩可地回覆“沒有為什麼”。

直到3個月前,他無意中看見了妻子的一條短信。內心深處質疑了很久的謎底,終於被印證了——“她是同性戀者,對我和家庭隱瞞了這一切”。發現真相後,陳民開始脫髮,他的心理壓力很大。

談戀愛後

逛街時她不讓他牽她的手

故事從2016年開始,陳民和母親去參加親戚的飯局,飯局中認識了一位親戚的老同學。

“當時也就正常長輩晚輩客套地打聲招呼而已,然後我跟我媽就離開了。過了段日子,那位親戚的老同學打電話給我媽,問我對象找好了沒?沒有的話他的外甥女張莉(化名)可以介紹認識下,性格安靜、本分的一個女孩子,從來不去外面跑的。”陳民說,在長輩的安排下,他們相親了。

廈門某男子偷看妻子手機後崩潰 妻子竟與閨蜜是同性戀

網絡圖片

相親模式就是見面,見面,見面,在各種地方約會。“第一次見到張莉真的可以說印象蠻好的,大方得體型,我喜歡的類型,然後就展開激烈追求了。”陳民說,自己之前談的戀愛,對象太嬌氣,但是張莉給他感覺很獨立,而且說話很得體。“追求的過程中,我發現她挺精明的,當時也沒在意,覺得女孩子精明正常。她從來不會主動聯繫我,我覺得這是矜持,或者對我情感的試探。”陳民說。

開始交往時,張莉帶來一個短頭髮的“閨蜜”,“她說這是她最好的朋友小婷,聽說她交往了,想過來給她把把關”。吃飯的時候,張莉和“閨蜜”小婷竊語談笑,而本是前來“把把關”的小婷,根本沒跟陳民說什麼話。

轉眼到2017年,因為雙方年紀都不小了,老家大人都催了,然後就準備婚禮,走進婚姻的殿堂。“確定戀愛關係後,她還不讓我碰她,我以為她比較保守。逛街時,牽著她的手,她會把手抽出來。那時候我覺得她很有主見,倒也不認為不親熱就沒感情。”回憶起交往的一幕幕,陳民終於明白了原因。

陳民和張莉拍婚紗,每次攝影師都要對張莉說:“表情開心一些,跟你先生貼緊點。”照片裡,陳民深情地摟著張莉,而張莉的手卻拽著裙角,表情淡定。

新婚燕爾

妻子獨自睡了4天沙發

新婚之夜,張莉提出臥室有味道,要求睡沙發。陳民有鼻炎,真以為臥室空氣不好,就同意了。

在新婚妻子單獨睡了四天的沙發後,陳民憋不住了,“我主動提議我們去房間裡面睡吧,家裡不說豪華,但也裝修得非常漂亮,她很不乾脆地同意了。躺在床上,她推開了我,問我‘我沒想過跟你發生關係,你有沒有婦科病?’我整個腦袋是蒙的,看她像外星人似的,‘我一個摳腳大漢,有什麼婦科病?!’”結婚五天後,兩人勉強地第一次同房了。

陳民回憶,婚後的一星期,張莉每天晚上幾乎都出去,“差不多是晚上10點多這樣子回來,白天就在閨蜜小婷開的店裡玩。我媽覺得很不可思議,問我怎麼回事,我說我也不知道,然後這事被丈母孃知道了,丈母孃私下跟我說好話,讓我讓讓她什麼的,還囑咐我千萬別讓我媽知道,其實我當時也沒想那麼多。”陳民鬱悶地說。

新婚是在2017年4月底,廈門的天氣還挺熱。陳民想主動再努力和妻子增進一下感情,“她居然穿著大冬天的睡衣鑽進了被窩,每晚睡覺她都磨蹭到很晚,然後沾床就睡。我還沒來得及說幾句話,她就已經裝睡著了”。陳民心裡不是滋味。

有一度,陳民懷疑張莉是不是有一個讓她“牽腸掛肚”的“前任男友”,還偷偷跟蹤過她,結果發現妻子每次出去,都是跟小婷一起玩。陳民鬆了口氣,以為或許妻子就是生性冷淡的人。

他還“異想天開”地請小婷,讓她幫他給張莉說說好話,去醫院檢查一下心理。沒想到小婷直接黑著一張臉,罵陳民“噁心”。

妻子和閨蜜的“正氣凜然”,讓陳民一度反思過,“我讓我老婆去醫院檢查,著急著要她配合我造人,會不會真的就是低俗了?”

偷看妻子手機

讓他看到了崩潰的真相

沒等陳民想明白自己是否“低俗”,張莉懷孕了,並於2018年3月產下了陳民的孩子。

產後,張莉讓小婷當孩子的“乾媽”。小婷時常在張莉房間待到深夜還不回去,陳民很不高興。“有一天都呆到凌晨3點了,我氣不打一處來,哪有這麼不會看臉色的朋友。”

還沒等陳民開腔,長輩先跟小婷說話了:“以後白天過來玩吧,晚上早點回家休息。”沒想到張莉聽到這句話,反應非常激烈,“要是這樣的話,乾脆我搬出去住,圖個省心。免得老人看我跟我閨蜜不爽”。

5月份的時候,陳民覺得妻子的表現很像一類人,他非常想知道自己是否猜錯了。於是他偷偷記住了張莉的手機密碼,並在她睡覺的時候偷看了手機,看到了讓他崩潰的真相——“她和小婷互稱‘寶貝’,她們有許多私生活的描述,是一對同性戀情侶。在她和她對象的聊天記錄裡,一切都預謀好了,她們兩個人,要帶上我可憐的女兒組建一個畸形家庭,並商量著讓孩子一輩子都不知道父親是誰。”大半夜裡,陳民聽到了自己心臟劇烈跳動的聲音。

那個夜晚,陳民叫醒張莉攤牌。張莉表現得很冷靜。“她直言自己和小婷在一起很多年了,只是迫於家庭的壓力,不得不結婚。這一年多來,我再怎麼努力,在她心裡,只有小婷,我在她心裡完全沒有位置。”體驗了被欺瞞和背叛的感覺,陳民成年以後第一次哭泣。

前天,導報記者撥打了張莉的電話,張莉拒絕了採訪的要求,“我和他最近在鬧矛盾,這跟我是什麼樣的性取向沒有關係。如果他想走司法途徑,我也會主張自身權益”。

“因為是哺乳期,我不能起訴她,她可以起訴我,還能要求孩子要判給她,並主張分財產。”陳民憂心忡忡,“僅僅是被騙我不怕,大不了重來;孩子成年了我也不怕,因為沒牽掛了。孩子那麼小,可憐我的孩子,以後她怎麼辦。”

律師觀點

因另一方為同性戀 法院基本上會判離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同性戀人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領取結婚證取得合法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為一男一女。為了掩人耳目,給父母一個交代,很多同性戀者接受了“形式婚姻”,或者與不知真相的異性戀者結為夫妻。但是無論形式婚姻還是實質婚姻,從法律的角度看,婚姻關係就是真實有效的,所以就會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離婚賠償等問題,特別是與異性戀者的實質婚姻。

多位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因為婚後發現夫妻一方為同性戀而鬧離婚,法院基本上會判離。但是通常會以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無法建立感情為由來判決。”針對“同夫”“同妻”(同性戀者的丈夫、同性戀者的妻子)現象,在國內司法上還是一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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