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六年(1890年)九月廿一日上午,位于长江下游南岸的太平府(今属安徽当涂)东门火药局突然发生爆炸。“忽闻天崩地裂之声,烟焰弥空,两时始散。”
方圆数里地之内,街巷的房舍在瞬间被夷为平地。
几门沉重的大炮,以及钢铁炮弹、砖石瓦块被炸得腾空而起,被震飞的人落到数里或十里开外。
据目击者描述,现场异常惨烈,当天,有一些木匠、泥水匠正在火药局干活,爆炸发生后,这些人全部下落不明。
附近看守火药库的几个士兵及其家属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现场没有一人存活,因此,这起爆炸事件究竟是如何引发的,已经无法得到证据了。
火药局附近还有一个澡堂子,爆炸后成了泥沼。
有个在水边捣衣的妇人,听到爆炸声,起身观望的时候,忽然“其首倏已不见”,正在官府衙门办公的太平府最高行政长官——知府吴潮被巨大的匾额砸晕,不久苏醒,第二天也死了。
整个太平府城内,断肢残骸随处可见。
上南门夫子庙、学使考棚、县署大堂等建筑被全部摧毁,监狱也毁坏大半,里面的犯人全部逃脱。
被炸毁的民宅共一百多家,据不完全统计,此次爆炸有三百多人罹难,其中有一部分人是爆炸后引发火灾活活烧死的,另一部分是被飞溅的砖石瓦块击中而死。
受伤者不计其数,大多“焦头烂额,露宿风栖,搭蓬席而居之。
其生者亦多至于各处残肢断体,血肉模糊者,令人目不忍睹。”
附近居民生还者“以祸起提督之药局”,就把亲人的尸体抬到长江水师的中军署中,哭闹着讨说法,中军只能小心翼翼回避。
愤怒的群众得知提督巡捕负责管理火药局差事,就喧哗着涌入其家,“击毁器皿以泄忿”。
等到附近官员捐资,派员赈灾抚恤,民众愤怒的情绪才稍有减缓。
清朝普遍使用火器,开始于同治、光绪年间,火药管理缺乏经验。
同治年间,湖南长沙、山东济南、河南荥阳就连续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河南荥阳驻军运送弹药时,弹药的铜帽相撞,引发了大爆炸。
清廷官员没有吸取教训,长江水师不顾民众反对,只图方便,固执地把火药局建在了城内,以至于造成灾难。
就在这次大爆炸发生几年之后,广州、杭州的火药局也相继发生了爆炸,时人称之为“火药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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