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貨車司機可能沒有注意到
你們疏忽的細節隱藏著諸多安全隱患
一條汙損的車身反光標識
一個不清晰的放大的牌號
都有可能讓貨車變“禍車”
看看下面這些司機都犯了哪些錯誤
1
未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大型貨車必須正確安裝反光標識,如果反光標識被汙損或不粘貼,對其他的車輛及行人就起不到提示作用,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車 牌:桂R15670
違法地點:S304省道187公里400米處
違法代碼:10830
處罰結果:罰款150元
違法內容: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違法行為。
車 牌:桂F06290
違法地點:國道209線3123公里處
別看是一條小小的車身反光標識,所起的作用卻不小。開車的人都應該清楚,夜間在燈光照射下,它能夠清楚地反映出貨車車身的輪廓和行駛狀態,後車司機根據這個信息做出準確的判斷,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障行車安全。
2
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車 牌:桂R66298
違法地點:S304省道187公里400米處
違法代碼:50380
處罰結果:罰款100元
違法內容: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違法。
車 牌:桂AP3899
安全無小事
希望廣大駕駛人都能注重細節、遵守法規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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