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隱患大,別讓貨車變“禍車”!

2019年8月9日6時25分許,孟某駕駛豫AN***6重型自卸貨車沿新鄉市平原示範區107國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駛,與沿107國道由南向北行駛的張某駕駛的豫GA***8重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孟某、張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覆車之戒 | 超載隱患大,別讓貨車變“禍車”!

經事故調查和成因分析,孟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超過核定的載貨質量,逆向行駛是事故發生的原因,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孟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無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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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孟某為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小編也希望廣大貨車駕駛員能夠引以為戒,時刻繃緊法律之弦,文明行車、守法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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