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大婚後,襲人爲何被攆?

林瑋盈


(我是君箋雅,歡迎關注君箋雅侃紅樓)

襲人為何會嫁給蔣玉菡,雖然八十回前有各種暗示,但終究沒有寫出來。直到八十回結束,襲人依然還是那個賈寶玉房中的大丫頭,連個“姑娘”還沒爭搶。


晴雯說:“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哪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哪裡就稱上‘我們’了!”

這就是襲人尷尬的處境,與平兒不同的是,平兒已經是姑娘了,但襲人依然不是。我認為她最後離姨娘還差兩步,從丫頭到姑娘再到姨娘。這兩步如同天塹,成了襲人永遠沒奔上的終點。和平兒很像,平兒更是隻差一步卻難如登天了。所以我認為無論平兒無論襲人,終不能得償所願。就如鴛鴦說的:

“…你們自以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據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們且收著些兒,別忒樂過了頭兒!”

鴛鴦不怪叫鴛鴦,她對男女之情的結果,往往一語成讖!


襲人在什麼情況下被放出,之前寫過幾篇文章,我認為在寶玉寶釵結婚之後是一定的。但是不是八十回後賈家真的窮了,賈政做主放出呢?我覺得不是。

三十五回鶯兒打絡子那一節,襲人讓寶玉求鶯兒打絡子,引出賈寶玉的話:“我常和襲人說,將來不知道哪個有福的生受你們主子奴才”。這句話明顯暗示了寶釵寶玉結婚後,襲人地位的突然尷尬起來。首先,她不是姨娘,其次,寶釵有鶯兒也夠了。這樣一旦賈寶玉不在,寶釵會留襲人還是留鶯兒?結果不言而喻。這個說法不是寶釵厚此薄彼,而是寶釵越識大體,越容易放出襲人。

賈寶玉為何不在?無外乎抄家被抓和家破後出走。襲人的性格是跟了誰都會一心一意。以寶玉對她的感情,也不可能寶玉在家而將襲人放出。所以我認為襲人要麼為了救寶玉自願自己賣出。要麼賈寶玉離家後被寶釵放出。我更傾向第一種。


賈家被抄家,該治罪的一定都會治罪。賈寶玉雖然年紀小,開始也會被統一看管,沒有自由。家產被抄沒,府第也會被罰沒,要錢沒錢,要人沒人,賈家很多人都會做鳥獸散。很多人質疑李紈這時候會不會見死不救,我認為李紈也逃不了,她的錢一定也沒了,怎麼可能見死不救。《好了歌》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脂硯齋就說伏賈蘭和賈菌。這說明李紈和賈蘭也受了苦的。不是不救是救不了!她不積陰德,是後面賈蘭考中之後的事了。另說!

襲人對寶玉那麼忠心,如何能不救?她雖然沒有錢,但賈家的丫頭還是值錢的。怡紅院那麼多丫頭,真的願意為賈寶玉出賣自己的,估計也唯有襲人。 賣了襲人雖不一定能救得了賈寶玉,作為疏通卻是足夠。不排除寶玉本身也沒什麼事,本就要放出,不過獄吏再次勒索而已。對於窮途末路的賈家來說,一兩百兩銀子都是天大的數字都根本拿不出來。如何應對獄吏的勒索!但不拿錢不放人,這種情況自古一貫有之。閻王好請小鬼難留,說的就是這個。襲人應當就是這樣的情形下自願賣出。賈家拿著這筆錢贖出了寶玉,是完全說的通的。這也是襲人能為寶玉所做最後一事了。

以上不過是我個人猜想。根據就是襲人對寶玉的一心一意態度,襲人付出那麼多,終於掙到了目標就在眼前,不到萬不得已,情況危機,襲人應該也不會被賣出。更別提還說好歹留著麝月了。這句話要不是襲人主動提議犧牲自己,她也沒資格和主人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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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十六回“尷尬人難免尷尬事,鴛鴦女誓絕鴛鴦偶”那一回,當時鴛鴦因為賈赦要討她做小的事生氣在園子裡散心,恰遇著平兒和襲人倆跟她開玩笑,恭喜她,於是鴛鴦說了這樣一段話:

鴛鴦又是氣,又是臊,又是急,因罵道:“兩個蹄子不得好死的!人家有為難的事,拿著你們當正經人,告訴你們與我排解排解,你們倒替換著取笑兒。你們自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據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們且收著些兒,別忒樂過了頭兒!”

是的,襲人自以為有了結果了,可是最後的結果她還是得離開賈府,嫁給蔣玉菡。作者在寫襲人的時候,其實一直把她放在尷尬的位置,她是晴雯眼裡的西洋哈巴狗,專門會在王夫人面前搖尾乞憐,得了二兩銀子月銀的實惠,卻沒有名正言順的把身份定下來。所以說一直未過明路。未過明路就只有王夫人知道,其他人雖然也都知道,但是那不算。就像現在一對年輕人沒領結婚證就擺了喜酒,大家都知道你結婚了,可是法律不認啊,若真有事你還是算未婚。

等到寶玉和寶釵結婚了,襲人仍舊沒有過明路,仍舊只是王夫人心裡為寶選的那個妾,沒有秉明賈政把手續給辦了。後來寶玉出家了,襲人就像府裡許多別的丫頭一樣,到了一定的年齡要打發出去嫁人,她沒有資格再留在賈府。如果她跟寶玉是過了明路的,那麼即使是寶玉出家了,襲人也是應該留在賈府守著一輩子的,但是現在她連這個資格都沒有。不是尷尬又是什麼?


蘇小妮


襲人嫁給蔣玉涵是不是在寶玉大婚以後,這一點並不能肯定。但卻可以肯定,襲人嫁人,也並不是被攆。而是有可能是下面兩種情況。



一,寶玉婚後,被拍賣。這是賈家被抄的情況下發生的。王子騰病死後不久,元春病死,賈家失去了保護傘,由於在朝堂站隊不準,賈府被抄。家中主子或充軍,或斬首,或收監,家中僕人,則被拍賣。



民間有種說法,寧娶大家婢,不要富家女。因為大戶人家的婢女,見多識廣,比那些富家女孩兒要有見識,有心胸,會謀算,襲人作為寶玉身邊第一人,氣度,修養自是非同一般。在拍賣會上,定是十分搶手。

蔣玉涵雖是戲子,可是在忠順王爺,北靜王爺面前得過寵的,眼界自然不低,可是鑑於身份是下九流,過於低下,婚配並不容易,高不成,低不就的,蹉跎下來。後來因緣巧合下,襲人被蔣玉涵買去。做了蔣玉涵的妻子。



二,被迫下嫁的情況。我們知道,一直到80回,襲人雖然被王夫人默許為準姨娘,卻仍然沒有被過明路,一直名不正言不順的混著。而在過去的大家族中,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在男子大婚前,為了不給新嫁娘添堵,將與男主子有過肌膚之親的婢女處理乾淨,或多給銀錢,讓其外嫁,或配給府中地位較高的奴才。



寶釵一般情況下,只要不觸及她個人的利益,他都是比較寬厚豁達的。可是如果關係到以後婚姻的和諧,他是不是還會保持一向的作風?更何況不需要他出手,她只要保持沉默就行了。。



即使寶釵能夠容得下襲人,作為一個處處為女兒著想的寶釵的母親薛姨媽呢?欣賞一個人是一回事,接納一個人給自己女兒添堵是另一回事。不要怪薛姨媽心窄,任何一個為女兒著想的母親都會這樣。

襲人是王夫人暗許的準姨娘,按說王夫人應該站在襲人這邊,可是當與襲人打擂臺的是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呢?這種情況下,襲人還會有勝算嗎?



寶玉很有可能既心疼襲人終將被嫁的命運,又不放心襲人以後的生活,於是親自出馬,江西人嫁給了自己的好友蔣玉涵。


萍風竹雨123


人過一輩子的,黛玉死了,寶玉對襲人更依賴了。

晴雯被趕出大觀園的時候,寶玉雖然也懷疑襲人告密,但是沒有證據也就算了。即使寶玉抓住了襲人告密的證據也不會咋樣。寶玉曾經說過:“罷了,再別提這事,別弄的去了三個,又饒上一個。” 又說:“從此休提

寶玉和寶釵大婚後,襲人被攆出賈府,嫁給了蔣玉函。那麼襲人何時,被何人攆出賈府?

小說裡是寶玉出家後,因為襲人和寶玉沒過明路,不算是寶玉的妾,所以薛姨媽建議王夫人把襲人嫁出去。

潤楊認為,襲人是在寶玉出家前被寶釵趕出賈府的。

寶玉此生認準了和黛玉以及襲人等兩三個

起,全當他們三個死了,不過如此。況且死了的也曾有過,也沒有見我怎麼樣。”

寶玉不是睚眥必報的人,他對任何人都抱有善念,認為任何人犯錯,都是無心做錯。當初賈環如此,現在襲人也是如此,所以他對襲人依然依賴如初。

黛玉死了,寶玉被迫娶了寶釵,寶玉對寶釵只要尊敬沒有愛,所以他對襲人更加依賴了。

寶釵是一個務實的人,寶釵可以容忍寶玉心裡想著黛玉這個死人,卻不能容忍寶玉公然親近襲人這個活人,冷落自己。

襲人雖然對金玉良緣盡心盡力,但是寶釵婚後,襲人不知不覺間,搶了寶釵在寶玉心裡的位置。寶釵可以容忍寶玉和鶯兒在一起,因為寶玉的心不在鶯兒身上。寶釵不能容忍寶玉和襲人在一起,是因為寶玉的心在襲人身上。寶釵要拉回寶玉,就必須趕走襲人。

寶釵的心機襲人不懂。

寶釵要趕走襲人自然不用自己親自出馬。她讓母親通過薛蟠或者薛蟠的朋友,給襲人和蔣玉函做媒。

寶玉和蔣玉函是朋友,自己心裡已經有了出家的打算,不能誤了襲人一輩子,所以他同意襲人出嫁。

王夫人因為襲人和寶玉沒有過明路,而且寶玉婚後,襲人的事就由寶釵做主了。因此也同意襲人出嫁。

襲人雖然不願意離開寶玉,但是沒有辦法,只能屈服。襲人沒看明白是寶釵攆走了她,她還把寶釵當做好人,賈府落敗後還奉養過寶釵一段時間。


潤楊的紅樓筆記



《紅樓夢》第五回襲人判詞“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預示襲人最終嫁給了琪官蔣玉菡。通行本中是寶玉出家後,襲人被賈府放出,由襲人的哥嫂將她自行配嫁的。

在87“原創”結局是賈寶玉鳳姐等入獄,賈府中的女眷和奴僕全部都被官賣了,蔣玉菡買了襲人為妻。

在封建社會人口買賣制度下,奴僕丫頭們都算是家庭物質財產的一部分。如果賈府已經到了連賈寶玉這種“無公職人員”都入獄了的話,丫頭們作為物質財產應該也會被充公,然後到人口買賣市場進行官賣以變現成銀子入國庫。



如果按照脂批中所言,襲人說“好歹留著麝月”的話,襲人離開賈府時寶玉並未出家。在六十三回中佔花名中麝月的花籤是“開到荼蘼花事了”,寶玉應該和麝月還有最後一段緣分。
而六十三回中,襲人抽中的花籤卻是“桃紅又是一年春”。

個人認為,如果按照曹雪芹前80回來推測的話應該是在賈府逐漸敗落的過程中、賈寶玉大婚後尚未出家之前,賈府的財務虧空已經難以支撐,於是賈府無奈必須要遣散大部分奴僕下人,精簡人員最大限度的減少日常開資。

在賈府遣散下人的過程當中,去留問題上頗費周折。賈府待下人寬厚,尤其跟寶玉的丫頭們與寶玉感情深厚,誰去誰留?

襲人雖為寶玉“第一人”卻一直沒有名分,且被王夫人提拔時早已失去了賈母屋裡一等大丫頭的官中月錢、也就是早已失去了“正式編制”,由王夫人個人私自發放二兩月錢的“姨娘待遇”。此時在精簡人員的過程中,襲人的地位就變得最為尷尬了。

情況很可能是賈府的財務拮据,主子們的月錢都相應的減低。王夫人的月錢一降再降從二十兩減至十幾兩、從十幾兩降到十兩,甚至於最後連十兩這個兩位數都不能維持了,降到十兩以下。每月只有幾兩月錢的王夫人已經很難再每月從自己月錢中分出二兩來給襲人。各房中都在打發丫頭,王夫人房裡“正式編制”的丫頭們還有一堆要打發的,也無法留下“非正式編制”的襲人。

而此時寶玉房中也有一大堆在官中領月錢的“正式編制”丫頭要打發,且這些丫頭們中間與寶玉發生過曖昧關注的就好幾個,加上襲人這個“非正式編制”的老資格,誰去誰留的壓力更大了!在精減人員過程中,再把襲人重新加入寶玉房裡的“正式編制”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了。

現實的情況是寶玉與寶釵大婚後,寶玉屋裡的一切自然由寶釵負責打理。過去大觀園怡紅院中“起頭的”襲人的基本功能已經幾乎完全喪失了,由寶釵全權正式接替。

此時的襲人選擇了對賈府的最後一次盡忠,帶頭被放出。決定放出最老資歷的襲人後,寶玉屋裡再要放出其他的丫頭就無人會不服了。襲人在離開賈府的最後關頭仍然心繫寶玉,因而留下最後的話“好歹留著麝月”,麝月的確是寶玉房中平日最沉穩、關鍵時刻“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工作最負責又能幹、又能說的丫頭了。

曹翁有愧!

愧對襲人對寶玉的一片痴心和忠誠,因而為襲人安排了與寶玉好基友琪官的美好姻緣。


至此寶玉為黛玉和襲人“做了兩個和尚”的誓言在耳,寶玉在“抄檢大觀園”晴雯被攆走的痛苦無奈之中的心願“只守著黛玉與襲人兩個”的最後底線跌破了。

黛玉死了,襲人去了………

唉……

襲人畢竟是個丫頭,心裡的見識還是淺了呀!


阿丹151014015


賈府的規矩,到了一定年紀,沒被收房就要許配下人。小廝到了年紀,也要由府裡作主,配給婚姻。七十回裡,管家林之孝就開了單子,有八個二十五歲的單身小廝要解決婚姻問題。

但規矩是人定的。到了年紀的丫頭,也有不出去的,像鴛鴦發誓不去、琥珀正在生病、彩雲也染了“無醫之症”。


襲人已經領著姨娘的月例。雖然說沒過了明路,王夫人在逐晴之後已經彙報了賈母,而趙姨娘也告訴賈政寶玉有了屋裡人,幾個主要主子都心裡有數,不明說也是“知之為不知”罷了。

已經是屋裡人,就沒有隨便攆出去的道理。夏金桂鬧成那樣,薛姨媽要賣香菱,也被寶釵指為“媽可是氣的糊塗了”。王熙鳳那樣吃醋,要打發賈璉的屋裡人,也得“尋出不是來”。而賈珠的侍妾離去,更是“天天只見他兩個不自在”,李紈被鬧得受不了才打發出去的。

寶玉的結婚對象是寶釵,寶釵一向欣賞襲人,而襲人也很佩服寶釵。她們兩個早就惺惺相惜,應該不存在吃醋、容不下的問題。而婆婆王夫人、丈夫寶玉,都對襲人沒有反感,也不會攆她離開。


說到底還是自己想走。襲人早就說過“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著罷”。她跟著寶玉,是有條件的。當然說這話的時候,襲人是想著寶玉肯定不會作強盜賊的。

但是!“強盜賊”不止是平安州搶薛蟠貨物的強盜,這三個字有著更廣泛的含意。賈政打寶玉的時候,已經預言他“弒君殺父”。這裡寶玉的罪過,僅僅是結交優伶、不喜讀書,最多加上賈環進讒的“逼淫母婢”。那麼再往後,寶玉年紀漸長,需要擔負家族責任的時候,他的躲避就成為更大的罪狀。


這不能怪賈政。即使放到今天,父母收入豐厚,兒女“啃老”也是常事;但如果父母沒有收入、身體不好,兒女還不肯去工作養家,就天理難容了。寶玉就是做出這樣“天理難容”的事情,使襲人對他徹底失望,才會主動離開。

至於離開的辦法,也很簡單。反正家裡已經恢復,出錢贖回就是了。當初襲人曾經以此威脅過寶玉,“無故平空留下我,於你又無益,反叫我們骨肉分離,這件事老太太、太太斷不肯行的”,以骨肉分離來要挾,賈家迫於面子,只好放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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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卻英雄似等閒199


襲人是否被“攆”離開賈府不敢肯定,但從判詞上看,襲人的結局是嫁給了蔣玉菡了。那麼,襲人是以何種方式離開的呢?我們看看有幾種可能。

自願離開:

很多讀者堅持襲人最後自行離開賈府,也有一定道理,畢竟襲人也曾經說過這種可能,在第三十六回中,襲人被王夫人暗地提拔後,回來寶玉便問,夜深人靜時襲人方道了明白,寶玉雀躍:“我看你總回家去不成了“,襲人便冷笑:

“你但別這麼說後我是太太的人了,我要走連你也不必告訴,只回了太太就走。”寶玉笑道:“就便算我不好,你回了太太竟去了,叫別人聽見說我不好,你去了你也沒意思。”襲人笑道:“有什麼沒意思,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著罷。再不然,還有一個死呢……。”



可見襲人要守著寶玉到最後,是建立在寶玉起碼不讓她失望的情況下。寶玉當然不至於做強盜賊,但我們回憶一下賈政鞭打寶玉時,罵的都是殺君弒父這種極嚴重的詞語,可見襲人認為的強盜賊不過是寶玉表現得最不理想的樣子。

那麼寶玉什麼樣子最讓襲人失望?自然是冥頑不化,怕讀文章,討厭八股文章,排斥程朱理學,到頭來功不成名不就,加上賈府敗落,襲人便會揚長而去,不與“強盜賊”為伍。

其次是自願賣身救主

有人猜測賈府敗落後王熙鳳和寶玉都被羈押,襲人為了疏通關係救主甘願賣身。其實這真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想法,以襲人的”服侍一人眼裡只有一人“的死心眼,賣身救主也許她能做出來,但條件不允許她這麼做。



首先平日裡寶玉對賈府事務不聞不問,即便王熙鳳那些亂七八糟的人身傷害罪、金融犯罪也不會影響到他;其次寶玉作為非公職人員,罪從何來?再次,如果寶玉這主子都問罪了,按照封建社會人口買賣制度,賈府的女僕都算物質財產一部分,要賣襲人也是國家的錢,輪不到寶玉使用。

其實在脂批本第二十回,寶玉為麝月梳頭被晴雯發現後幾人半玩笑半真拌了一回嘴,此處批註:

【庚辰雙行夾批:閒閒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這裡可以看得出幾個信息:

一、襲人是直接從賈府被許配與人的。

二、襲人不是自願離開的。

三、襲人走後麝月還在。



那麼,強制襲人離開賈府並嫁與蔣玉菡的是誰?

王夫人?雖然我曾調侃過如果我是襲人,最希望寶玉娶的是黛玉,因為自己就是一個低配版寶釵,加上寶釵與王夫人的姨甥關係,自己最終被邊緣化。但若說王夫人做出此舉是不可能的。一來襲人雖然比不得寶釵,但如果為了精簡人口也不會優化掉襲人,麝月這個不大顯眼的不還在那嘛?

二來即便襲人被優化,也絕不會讓她嫁給戲子,戲子在今天備受退嵩,但在古代那是官犯家屬、俘虜等才被貶成的樂籍,但凡入了可籍,世世代代都得從此業,能被脫離,那是皇恩浩蕩了。想來即便要卸磨殺驢,王夫人也不會如此歹毒。

寶釵同理。

寶玉更捨不得襲人離開,因為他心心念唸的就是身邊有黛玉和襲人相伴。

所以,襲人是被賈府外的人逼迫嫁給蔣玉菡的,而這個人正是當年小題大做令寶玉捱打的忠順王。



當年忠順王府的長史官來賈府興師問罪,可不止為了一個戲子那麼簡單,畢竟蔣玉菡前兩天剛轉送了北靜王送的汗巾,而之前他卻是忠順王的寵伶,加上賈府與北靜王府多有走動,與忠順王府毫無瓜葛,便可窺探一二,北靜王和忠順王是政治對手,賈府敗落後被忠順王落井下石。

讓寶玉聞名在外的小妾襲人嫁與當年你的好基友,狠狠報那奪“基”之仇,這估計是忠順王府才能想出來的狠招。而寶玉在得知對方是蔣玉菡後,因欣賞他為人,想著襲人嫁過去也是個歸宿,只能強迫自己接受了。

說了那麼多,還是那塊汗巾惹得禍!


微影窺人生


襲人其實是利益衝突的犧牲品,寶玉大婚後,寶釵執掌大權,襲人是個什麼樣的人,寶釵可是一清二楚的,襲人是寶玉的丫鬟,從小一直服侍他,也可以說他們是一起長大,寶玉人人平等的思想裡,他身邊的丫鬟不只是丫鬟而是玩伴。在那些丫鬟裡,襲人是與眾不同的,她溫柔賢惠懂事,屬於比較早熟的那種,與晴雯的任性,尖酸的真性情相比她懂得收斂自己的情緒,那一回寶玉的奶孃把寶玉就給她的豆皮包子給她孫子吃了,要是晴雯準得給寶玉告狀鬧一鬧,可是襲人看寶玉認真生氣了,就說自己鬧肚子不喜歡吃。襲人的價值觀完全符合賈府高層的價值觀,她用各種辦法勸解寶玉爭取功名,她是最早和寶玉初試過雲雨的人,寶玉對她也是另眼相看,她有時連這個也利用起來勸解寶玉,那一回她從孃家回來就威脅寶玉說如果他不改他的毛病她就出去不再理他了。襲人是個有心計的人,她要上位就必須踩著別人的肩膀,有能力和資本和她競爭的人就是晴雯了。由於她的告狀,才有了大觀園被查,晴雯被攆出,肉中刺才被拔出。她自己比較黛玉和寶釵誰更適合做寶二奶奶的那段,真的是作者出神入化的描寫了襲人的這一性格。她和寶釵是一路人,寶釵是何許人也?寶釵是玩心機的高手,見風使舵,察言觀色比她老道的多,其實襲人知道自己的地位最終也就是個姨娘,這是王夫人和老太太都已經默認了的,她自己也甘於這樣的地位,但是那個時代女人地位的變化是和將來的孩子息息相關的,以後襲人的地位還有沒有上升的可能,還真是不好說,以寶釵的聰明和心計,且不說寶玉對襲人的情,就是對襲人的這個人,寶釵是斷斷不能容忍的,所以,她被攆走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所幸她的結局還是好的。




子非魚00111


襲人應該是寶釵大婚後被王夫人和薛寶釵聯手攆走的。誠然,襲人一度是王夫人的人也和寶釵親厚,但畢竟是那個破壞木石前盟的一度,一度過後,王夫人沒有手段收拾這個勾引自己兒子的小浪蹄子還是薛寶釵能接受臥榻之側酣睡的花襲人?王夫人的態度早就很明朗了,給你姨娘的工資讓你做姨娘的事,可就是不給你姨娘的名分,為啥?因為有賈政和趙姨娘的例子在那呢,無論王夫人還是薛寶釵,都不會允許襲人轉正的


普通人讀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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