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小區88萬維修金「蒸發」 申請表上多數業主簽名系僞造

88萬元維修金“蒸發”,業主矇在鼓裡?

申請表上多數業主簽名系偽造 律師:可要求退還相關費用

近日,株洲市蘆淞區德政·江南世家小區業主突然發現,有人動用了小區房屋維修資金40餘萬元,然而令人驚愕的是,多數在申報材料上“簽名”的業主表示“根本不知道”,他們直指“材料上的簽名是偽造的”。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楊潔規

【投訴】 88萬元維修金“蒸發”,業主矇在鼓裡

9月5日上午,三湘都市報記者在該小區進出通道看到,醒目位置張貼有一份落款日期為8月28日、由蘆淞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多張維修資金使用建議方案。

通知書顯示,某公司對江南世家小區1至4棟及7棟進行防水、仿瓷施工,工程共計25.2萬餘元;新建小區道閘、門禁系統,共計12.3萬餘元。要求株洲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將小區業委會存留的40.4萬餘元匯至法院執行案款專戶。同時,還附上了小區業主本次分攤費用、資金餘額等明細。

“看到法院執行通知,才知道動了維修資金。”小區4棟一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在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和使用方案業主確認簽名表》等相關材料中,找到自己的“簽名”後發現,不是自己的字跡,連電話號碼也是錯的。

小區7棟一業主譚女士說,除字跡不對外,她對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也存疑問,“說動用維修資金修門禁系統,但我們單元根本沒有裝。”

“業委會偽造業主的簽名,套取維修資金。”小區業主趙先生說,在小區425人業主微信群中,有超七成業主在核對簽名後發現,其簽名都是偽造的。趙先生還說,去年下半年,還被划走了一筆48萬元的房屋維修資金,“一起有88萬元,要不是施工方打官司追討費用,業主都還被矇在鼓裡。”

【調查】 業委會申請動用,確實存在代簽情況

記者整理發現,申請動用房屋維修資金的單位為小區業委會,且有業委會成員的簽字。記者聯繫了有簽字的業委會成員易先生和黃先生。

“當時沒有通過我,我的簽名也被人冒簽了。”易先生告訴記者,業委會申請動用房屋維修資金時,他正在醫院住院,業委會副主任黃先生直接在材料上籤上了他的名字,儘管提出過反對,但仍未阻止黃先生的行為。2015年10月,他主動辭去了業委會主任職務。易先生還說,不僅自己名字被冒籤,業主的名字也有被冒籤的情況,“當時業委會成員都知道,但業主自己不知道。”

“確實有代簽的情況,那是因為當事人自己寫不了字,才代簽的。”對於業主反映偽造簽名,動用房屋維修資金一事,黃先生解釋說,以前是物業組織簽字,有的他也不清楚,但他不認可業主不知情的說法,當初有業主提出過反對,拒絕簽字,也曾向相關部門投訴過。

【質疑】

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審查不嚴?

有小區業主認為,業委會提交給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申報材料中偽造簽名,卻仍能通過審查,說明其審查和把關不嚴。

“我們是形式上的審查,因人手不夠,無法做到實質性審查。”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盧澤惠稱,從材料來看,是小區業委會申請動用的維修資金,而業主簽名究竟是不是偽造的,他們沒有能力核查。

他還說,3年前,曾接到過該小區動用維修資金的投訴,也安排人員在小區張貼過告示,但未收到任何反饋。“業委會和業主之間的溝通有問題,業主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也不積極。”

說法

北京隆安(株洲)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子青分析認為,如果業委會確實通過偽造簽字,擅自動用房屋維修資金,則構成侵權。如果因擅自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為小區公共設施進行維修,給業主造成了財產損失,業主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退還未經業主通過使用,且不合理使用的維修資金。“業主也可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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