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僞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 駕駛人將被罰千元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蒲長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於2018年11日1日起實施。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交管部門召開發佈會,公佈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與此同時,線上申請臨時牌照的細則流程也隨之公佈。

發佈會上臨時標識樣式也隨之公佈,為桔黃色標識底色,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牌照”長180mm長,90mm寬,呈長方形。按照要求須懸掛在車輛後部。拍照公佈後,不少網友表示機動車號牌都可以偽造,那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是否也存在此類問題。

下月起 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 驾驶人将被罚千元

為此,記者採訪北京市交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下月起,如果發現此類行為,會暫扣車輛後,再按照流程罰款。”該負責人表示,對於登記拍照有過渡期,如果沒掛牌照,在過渡期內是允許的,但如果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誌,11月1日起,將會開罰單。

不僅不能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在領取臨時標識後,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的同樣會受到處罰。該負責人也明確,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

發佈會現場公佈了車輛所有人的兩種方式申領臨時標識。一是“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二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為保證市民能夠儘快領取到臨時標識,交管部門鼓勵車主儘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

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滿足廣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於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據瞭解,“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時間可以選擇登陸當天系統給出的可預約7天中的任意一天。

此外,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一是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有6個月辦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均按照相關流程可到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請廣大市民合理安排時間辦理;二是對於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三是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群眾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