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暖如何保障?國務院:已印發意見安排上了

新華網北京9月5日電(於楊)今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這次國務院印發《意見》,是指導天然氣領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不論是對於當前天然氣的穩定供應,還是對於推動天然氣產業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意見》提出包括加大勘探開發力度、健全多元化海外供應體系、建立健全天然氣需求側管理和調峰機制、建立完善的天然氣供應保障體系等十項舉措,有效解決部分地區部分時段供應短缺、儲氣能力嚴重不足、消費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天然氣使用量達1348億立方米,呈現淡季不淡的態勢,《意見》在加強民生用氣保障方面做出了專門的安排。

國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用氣高峰期,民生用氣需求只佔全部需求的40%(含出租車、公交車用氣)。這一部分需求是完全有條件有能力滿足的,也是必須滿足的。

結合具體情況,今年新增天然氣量供應安排將向京津冀及周邊和汾渭平原等大氣汙染嚴重地區進行傾斜。

同時,通過用戶調峰機制的落實,根據高峰期供應缺口情況分級啟動實施壓減,壓減氣量全部用於保障民生。輔以地方探索上下游氣價聯動、動態調整可中斷大工業用戶用氣量等鼓勵措施,保障民生用氣供應和安全。

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不是朝夕之功,針對目前從供應側到消費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不完善之處,上述負責人也介紹了相關部署工作。

除了加快在建管道項目建設外,集中推進管道互連互通也是重頭之一。涉及20個省市的11項連通重點工程可實現天然氣南北互連,依據峰值和實際需求相互調控。

以往天然氣供應中,也暴露出了儲氣能力嚴重不足這一突出短板。據瞭解,當前全國儲氣能力僅為消費量的5-6%,遠未達到世界上15%以上的平均水平。針對這一情況,《意見》再次在第五條明確“構建多層次儲備體系”。

在儲氣調峰指導意見基礎上,本次國發文件進一步強化了“供氣企業10%、城燃企業5%、地方政府3天”的儲氣能力指標要求。

其中供氣企業10%是指供氣企業到2020年形成不低於其年合同銷售量10%的儲氣能力。地方政府3天是指各地區到2020年形成不低於保障本行政區域3天日均消費量的儲氣能力,折算下來約為全年用氣量的1%。最終,三方總計能夠達到消費量16%的儲氣水平。

有關負責人介紹,天然氣多元供應體系是國際通行的提高本國能源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手段,《意見》中也對此做出了相應要求。

2017年,我國天然氣進口量達946億立方米。其中有來自中亞、中緬管道的多國管道氣,也有來自22個國家的LNG供應。未來工作仍將致力於進口國、合同條款、合同規模、定價模式等方面的多元化,以期實現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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