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中最讓人害怕的是哪一種?爲什麼?

微淺暖


古代刑罰很多並不是為了殺人而用刑,而是為了震懾圖謀不軌的人而用刑,因此立刻能夠死亡的刑罰不會讓人恐懼。反而是重點折磨囚犯的延遲死刑顯得異常殘酷,也足以讓人極度害怕。



梳洗之刑

這個梳洗並不是真的給犯人梳洗打扮,而是一種殘酷到極限的刑罰。

行刑之時,劊子手把犯人衣服剝光,固定在鐵床之上,讓其北部朝上,然後用開水澆燙犯人,數遍之後,後背上的肉已經成為了半生半熟的狀態,然後用鐵刷子一點點刷去犯人身上皮肉,讓其白骨盡露。

《舊唐書》中有一個記載;武三思派人逮捕桓彥範,便是用了此種刑罰。直到明代朱元璋時期正式確立了這一刑罰。



彈琵琶

彈琵琶是《明史·刑罰志》中的一項酷刑,記載稱;“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

行刑之時,將犯人固定好,然後剝去上衣,露出肋骨,用鋼刀在肋骨之上彈撥,直到血肉模糊,露出白骨為止,然後用鐵錘直接肋骨。

刑罰用完之後,每個犯人慘叫聲不斷,血肉潰爛,可以說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這些犯人人本不能離開監獄,只能繼續留在監獄中慢慢的等待死亡的降臨。



車輪之刑

這是中世紀歐洲的一種刑罰,也是一種延遲死刑,受刑人不會立刻死亡,反而是承受巨大的折磨才能死去。

行刑的方式是將犯人手腳固定在地上,然後用沉重的包鐵車輪碾壓犯人的四肢和身體各個重要關節。等到四肢和關節都被碾碎之後,再用鐵錘把犯人體內的骨頭徹底敲成碎渣,這時整個犯人成為了皮包的“爛泥”,然而這只是一個噩夢的開始。

成為了“爛泥”狀態的犯人被綁在車輪之上,正面朝外被懸掛起來,在太陽的暴曬下和烏鴉的啄食下才能慢慢死亡。最恐怖的是,這種刑罰在中世紀的歐洲成為了最常見的死刑。



除了以上的三種刑罰之外,還有“凌遲”和“誅九族”也讓人極度害怕。各位認為這五種刑罰,哪一個最讓人害怕呢?歡迎留言探討一下。


我是越關


最讓人害怕的應該是株連九族。行刑的過程再殘酷,也比不上家族因自己被滅門,家人、孩子或被斬首,或淪為奴婢,有什麼比這更絕望害怕的?

從始皇帝嬴政開始,以皇室為最高權威的集權專政基本貫穿了中華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直到辛亥革命。數千年裡,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將一切異己扼殺在搖籃裡,任何針對皇帝和皇室的罪行處置都變得非常嚴厲,於是株連這種形式應運而生。對於那些謀反者,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嚴厲的方式。在隋文帝時,株連被短暫廢除,而隋煬帝時又復行並擴充至九族。


在唐代,密謀或者煽動叛亂,其父和兒子將被處斬,所有女性親屬、14歲以下的兒童以及三代以內所有男性親屬將淪為女婢。甚至,對皇帝開的藥方若服用後有所不適以及損壞御用交通工具都會被當成叛亂而被治罪。之後,株連的範圍似乎更廣,甚至還有過株十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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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連坐”。連坐始於西周,秦律大規模使用,漢律依然沿用。一人犯錯,他的鄰居、家人都要受到責罰。連坐並不是中國獨有,英國的十戶聯保(Frankpledge)、溫徹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都有這樣類似的集體責罰條例。二戰中,德國對猶太人也有類似的戰俘處罰規定。

連坐成了當時的征服用這種大規模的責罰來恐嚇人民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讓人民互相監督的辦法。當時的帝國希望用此方式來解決官吏不多而需要管轄的百姓很多的情況,即治理國家要靠全民之參與。

連坐和株連很類似,但連坐可以適用於較輕的刑法,並且主要是一個團體,比如鄰居也可能受到影響,但株連及滿門抄斬主要針對其家人和親屬,並且一般都是謀反之類的重罪。

株連對於政府執法者或者皇室的好處除了具有強大的威懾力,還在於沒有後患。

大家回想下,不管是小說還是影視劇,我姐們經常能看到被小說家或者劇作家用的一個古裝題材便是復仇。很多主角生存的目的就是復仇,如A 殺了B 的父親,B找到A 的時候已經死亡,便殺掉了A的妻子和孩子,孩子中有一人倖免於難,於是苦練武功很多年,最終找到B,殺掉了他和家人,然而B 的孩子中又有人一人倖免,繼續開始週而復始的復仇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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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覆仇的義務都是建立在親緣紐帶上,但斬草除根,以絕後患,便從理論上杜絕這種有可能的復仇。


經史通義


古代刑法中最讓人害怕的,大概就算凌遲吧。中國人既有造福於世界的四大發明,也想出了讓人毛骨悚然的刑法,從甲骨文的字形就可以看出,有鋸斷人腿的刑法,有割掉人鼻子的刑法,有閹割男人生殖器的刑法,有給人臉上刺字的刑法,這些在《周禮》等一些先秦古書上也有記載,互相印證,這些刑法,統稱為肉刑。但還不算最厲害的,最頂級的刑法當然是死刑,只是死刑還分好多種處死法。最仁慈的大概是絞刑,勒住脖子絞死,那時候的絞刑,大概沒有西方現代那種絞刑臺,一抽踏板,人墜下去立刻死亡。估計就是慢慢窒息的絞法,其實比較痛苦。但中國人講究全屍,所以他們覺得最仁慈。要說最不痛苦的,是斬首,一刀下去,立刻昇天。不過先秦兩漢的斬刑,通常不是斬脖子,而是斬腰。從技術上來說,腰斬對施刑人也不方便,比斬脖子困難多了。但統治者搞這麼麻煩,就是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以懲戒後來者。不過在秦漢,最頂級的刑罰大概是車裂。商鞅被秦王憎惡,所以他的死法就是車裂,也稱五馬分屍。秦末農民起義的領導,被秦軍捉到,也往往是車裂。還有一種是“烹”,把活人扔進沸水裡,活活煮死。其實這兩種,活人都捱不了多久,就會死掉。跟凌遲比起來,算是仁慈了。凌遲這種刑法出現比較晚,有確切記載是在五代,把活人剮到幾百刀才死,如果不割滿一定刀數就死,施刑人有責任。這個刑法到了清末才廢除。


梁惠王


最厲害的刑罰,當屬精神和肉體上折磨的雙重刑罰,那些一刀咔擦砍掉腦袋的方法在古代簡直是最仁慈的死法了,我們是幾千的古國,上有四大發明,下有對待不法分子的各種死法,記得文學巨匠魯迅先生就曾經說過:中國人是最能研究人體,順其自然而用之於人民。所以殘酷的刑法是數不勝數,但非讓老豬說一個最厲害的刑法,還是非“千刀萬剮”(凌遲)莫屬了。這個刑法可謂是誅人誅心誅四肢了。咱今兒就詳細的講講這個讓人不寒而慄的凌遲之刑。

(這個圖片是投名狀中被禁的鏡頭,就是再現凌遲刑法的妝容)

這凌遲二字的來歷呢,其實在古時候是特指架車上山,由於山勢陡峻,而造成行進的速度非常的慢,在平地10分鐘的路程,上山要走一個小時,所以凌遲的最開始的意思是由山形的延緩引申為時間的延緩。所以在古書《荀子·宥坐》中有記載凌遲的含義:“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

好接下來講講凌遲刑法的具體細節和歷史上的具體案例,請大家屏住呼吸。

據史書記載,這個凌遲最開始於五代時期,在後來的北方地區政權遼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都成為了法律規定的一種刑法,而且對割的刀數還有規定,據說一共要給犯人割3357刀,最重要的是,要劊子手在第3357刀之前保證犯人不能死去,這樣才能算大功告成,否則劊子手也要被懲罰,在宋代的法典《宋史·刑法志一》就有詳細的記載:“凌遲者,先斷其支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這種零割碎剮的方式可以成為人類史上的最殘酷的刑法了。

下面說說具體人的案例,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大明朝的袁崇煥袁督師,被崇禎皇帝認為是勾結皇太極裡通賣國,是極大的叛國行為,最後就被用這種酷刑殺死,當時在北京行刑的時候,據史料記載那是萬人空巷啊,袁督師被割了整整3543刀才死去,而圍觀的群眾竟然爭搶袁崇煥身上割下的肉生吃,以表示對這位“賣國者”的憤怒。結果事後證明袁督師是被冤枉的。再如明朝翰林院庶吉士的鄭曼被誣陷,也是讓崇禎皇帝以“杖母不孝”被“凌遲”了,他更狠,竟然被割了3600刀。


老豬的碎碎念


中國古代的酷刑千奇百怪,我這裡也不全部為大家詳細介紹(網上相關的文章已經不可勝數)。

只介紹幾種我覺得毛骨悚然,印象頗深的吧。

第一個是女性的宮刑。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男性的宮刑,也就是太監。其實,在古代女性也有宮刑,而且要比男性更加殘忍。

根據史書記載,女性宮刑往往是為了與太監之間產生“對食”等關係,或者因為忤逆皇帝而遭到刑罰。女性宮刑往往是用錘子敲擊肚子,將子宮敲掉,或者用某種東西將女性的“玄牝之門”縫上,近乎變態。

第二種是騎木驢。這個刑罰很多人都瞭解,就是將女性綁在一個木板上,上面有凸出的一塊,另女性坐在上面(你懂的),然後進行遊街。而且這個凸出的一塊是可以旋轉的,以此來折磨犯人,直到犯人死去。

在《水滸傳》裡面也曾寫過相似的情節,武松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之後,拉皮條的王婆被羈押,後來,朝廷差役對王婆讀了朝廷詔書,讓王婆畫了伏狀,就讓王婆騎上了木驢,遊街示眾,最後在東平府街道中心,砍了頭。

第三種貫鼻和貫耳。這種刑罰了解的人也比較少,其實就是用鐵鏈和鼻腔穿透鼻子和耳朵,我們知道,五竅都是痛的,所以鐵鏈穿過去之後,直接會通過大腦,那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覺,簡直不敢想象。

我小的時候曾經做過一次鼻息肉手術,因為鼻中隔稍微有些偏,所以在管子下去的時候,大夫用全力去扳我的鼻中隔,當時真實感覺鼻中隔如同骨折一樣。而且,連著我的大腦,頭皮,牙床,耳朵,面部神經等等一起疼。那種痛感,至今也無法忘懷。


兮兮說事兒


1.蠆盆——小時候最讓我害怕的一種

蠆盆是我在小時候看封神榜。妲己為了照顧李靜的老媽子和他的小姑子所實行的一種刑法。蠆盆一直在我小時候的印象當中,讓我久久不能想象。他是在一個大坑裡面將一些毒蛇呀,蠍子啊之類的五毒放進去,然後將一些犯法的人洗乾淨,剝光之後,推入當中,然後讓這些蛇將他分食的一種刑法。我們可以想象到這個刑法的殘忍之處。讓犯人承受萬毒噬身之苦,一點一點將你吃掉,你還動不了無法反抗,想一想就會讓人覺得不寒而立,本來蛇,蜈蚣之類的東西就已經讓我感到害怕了。因此蠆盆,是我心目當中比較殘忍的刑法。

2.腰斬——想一想就恐懼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用非常鋒利的大刀將你攔腰斬斷。這些受到刑法的人在被攔腰斬斷的那一刻起,並不會立馬死亡,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由於自己的神經肌肉系統還會進行活動,讓你們親眼看見那種腸子流露在外的痛苦。這種刑法可以說是讓人在恐懼的同時,一點一點的去迎接死神的到來。

3.車裂——最煎熬的一種

車裂,這個刑法就是將犯人,平放在一個圓形的,類似於車軲轆的刑具上面。雙手雙腳固定住之後,同時向兩個不同的地方拉去,這種刑罰可以說是最慘慢最疼痛的一種刑罰,堪比千刀萬剮。因為,犯人會在拉扯當中一點一點的感覺自己身體上面的筋肉和骨頭分離,讓犯人在痛不欲生當中慢慢死去。

4.五馬分屍——最血腥的一種

五馬分屍,就是將自己的四肢和頭顱綁在五匹馬上,然後五匹馬同時向五個不同的地方奔馳而去。使犯人在一瞬間將身體分成五個部分。這種想法其實是商鞅自己研究出來的。不過,商鞅作繭自縛,自己死的時候也是死於這種刑法。

5.點天燈——最殘忍的一種

有的人都不知道點天燈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這是我認為最殘忍的一種刑法。點天燈,就是將犯人埋在地底之上然後露出一個頭來,將頭顱掀開之後,用滾燙的水印順著豁口流入人的四肢當中,因為水銀可以使自己的皮肉分離,然後犯人的整體就會從頭顱的豁口皮肉分離竄出,最後在疼痛之中哀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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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歡迎來到白紙成書,跟隨我來一起品味最真實的歷史,笑談最引人的故事,探究最智慧的古人。小編只是普通人,在浩瀚的歷史面前也只不過是顆塵埃,只是分享自己的一知半解,希望大家喜歡,但如有錯誤請多包涵與指正!

警告:本篇文章只講歷史,下面提到的任何事情,大家看看就好!未滿18週歲的請退出!

在古代,很多統治者都非常的病態,尤其是對待犯人,更是如此,他們以一種娛樂心態,或者是一種警告去折磨犯人,這樣很多變態的刑罰就出現了,那麼你都知道古代有哪些荒唐的刑罰呢?老白我先來說幾個,歡迎大家補充。

檀香刑

著名作家莫言曾經寫過一本小說,名字叫《檀香刑》,這本小說裡就設計一個我國國代非常殘酷的刑罰,名字就是檀香刑,大概的施刑方法是這樣的:先用檀香木刻一把木劍,要比平時的劍大一些,表面要光滑,然後放在油鍋裡煮,加上一些香爐,讓油和香料沁進木頭中,煮上好幾天,然後把準備好的工具從犯人的肛門穿過去,後面用錘子砸,再從犯人的口中出來,中途為了讓犯人痛苦,中間還不能碰壞了犯人的肝臟。

完成之後把犯人綁起來示眾,示眾期間為了不讓犯人死去,還要用人參湯續命。

浴桶刑

這個刑罰看起來還以為是把人放浴桶裡嗆死?並不是這樣,這個刑罰非常的變態,把放任放在一直只能伸出頭顱的木桶上,然後蓋上木桶使其無法脫身。之後便在他的臉上和脖子上塗滿牛奶和蜂蜜,之後就是讓犯人吃好喝好,但是這樣幾天之後就會畫風突變了,因為犯人被囚禁在浴桶中的,這樣時間長了不僅自己的大小便沒辦法處理,還有很多蟲子,蒼蠅,蜜蜂會一直在你身邊,百爪撓心的感覺也不過如此吧。

癢刑

說了那麼多,來點輕鬆的吧。癢刑這個刑罰原始與歐洲,在中國國代一般是地主和僕人之間的,具體方法是將犯錯的人捆住,在其腳心出塗上鹽,之後再放幾隻山羊出來,山羊見了鹽眼睛就放光,會一直舔你的腳心,有的人就會受不了這樣,甚至會因為笑缺氧而導致死亡。

還有很多刑罰比如:五馬分屍,宮刑,活埋,把活人放鍋裡煮,指甲裡插針等等,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白紙終成書


古代酷刑包括: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等等

這些刑法並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但卻是滿清所用最為頻繁。

但是若說起來,哪種最為讓人害怕,應該有不少人說是剮刑,也就是凌遲。

這種刑法,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但是,私自認為,這般刑法卻不是最讓人害怕的(雖然真的很殘酷。)

試想一下,我們平時收到一些外傷,所感受到的恐懼感,其實並不能和傷及內臟的感覺來比。

所以,我認為比起凌遲更加可怕的就是灌鉛!

這種刑法,就是將滾燙的錫或是鉛從嘴或是XX裡面灌注進去,像是灌腸,先不說滾燙的液體就能將人燙死,這種東西一旦進入人體就會迅速冷卻,凝固成硬塊,單是這種墜力,也能讓人生不如死,最終痛苦而亡。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就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

試想一下,能被寫成是地獄刑罰的方式,是不是比起凌遲更加可怕?

好在不論哪種更恐怖,現在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那個愚昧的時代,所以做人不要總是抱怨,也要知道感恩,能生在這個和平的年代。


井字頭


大家都說了不少,我就補充一個,穿刺之刑吧。

所謂穿刺就是

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樁一頭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門,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個部位。木樁要插得儘可能深,並使用錘子,然後把木樁的另一頭插在預先打好的洞裡,讓犯人在自身體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樁逐漸深入,直到從某處穿出。有的木樁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圓頭,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內臟,死得慢些。靈巧的劊子手可以保證讓木樁從嘴巴里伸出來。據說犯人在木樁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時以上,圓頭的木樁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經歷三天的痛苦才死。

這種刑罰羅馬尼亞大公德庫拉伯爵最為喜愛。

因為這種殘忍的刑罰,成千上萬的人被穿刺在大地上,所以德庫拉也被稱為最早的吸血鬼。然而在羅馬尼亞人看來,他是抵禦外侮的英雄。


目西


在古代刑法中,有很多酷刑,比如腰斬、五馬分屍、甚至凌遲等等。

但是最讓人害怕的刑罰,我覺得應該是“腐刑”,也叫“宮”刑。

在中國古代,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

宮刑的最初作用,只限於懲罰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這在人類的婚姻制度剛剛跨入文明門檻的當時是現實的,早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

到了漢朝宮刑就較為普遍了。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

在漢武帝時,由於其生性殘酷,在他的統治時期,正史上有記載的大臣受宮刑的就有司馬遷、張賀、李延年等人。

司馬遷因為為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解了幾句,“上以遷為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下遷腐刑”,被處以宮刑;張賀因幸於衛太子,太子敗,張賀也受了宮刑。

東漢昭帝也曾下詔:“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從法令上又擴大了宮刑的範圍。 到了南北朝時期,北魏對宮刑的施行也有明確規定,據《通志》卷十六載,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斬,誅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

所以,在北魏時宮刑一般多用於被認為是謀反大逆者的子孫。

例如《魏書》卷九十四載平季被處宮刑,就是因為他的父親與和尚一起企圖謀反而被牽連的。受宮刑者的罪略次於死刑,即使對他們赦免也被作為奴隸送交官府,這對於過去的士大夫來說是非常殘忍的。

因為這個刑罰使受罰者受到了肉體上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

一、宮刑作為鎮壓反抗者的一種殘酷手段,與性有一定的聯繫,就是使受刑者喪失性能力,從而斷子絕孫。

而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里,繁衍子嗣是家族成員最重要的任務,而受宮刑則是從根本上讓男子失去了這個權利,這在古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裡屬於最不孝的罪行。

且由於人在受了宮刑之後,身體已經不再完整,這樣的人在宗族裡已經沒有任何地位,死後也不能葬入祖墳地,只能變成孤魂野鬼,得不到後代香火的祭祀,這在十分重視子嗣和後世香火的封建社會,是一種極為殘酷的懲罰。

二、宮刑在傷害人的肉體的同時,也嚴重損害了人的精神,受刑者因為身體不全,終生受到外人的恥笑和侮辱,使人生不如死。

就算是漢代司馬遷那樣意志堅定的人,每當想起自己受的宮刑,都仍然想“引決自裁”,不想再活下去,精神無比痛苦。

對於這種酷刑,東漢時的陳忠、孔融,三國時魏國的王朗等人,都曾經強烈提出廢除宮刑以及其它一些殘酷的肉刑。

直到隋朝皇帝楊堅治國,才正式廢除了宮刑,在以後歷代的刑制上廢除了這一條刑罰,但有些時期的皇帝或者一些豪貴也會私下裡對人施以此刑。

例如,唐朝的安祿山曾閹一個叫豬兒的人,血流數升,差點致死;“豬兒出妻丹部落,十數歲事(安)祿山,甚慧黠。

祿山持刃盡去其勢,血流數升,欲死,祿山以灰火傅之,盡日而蘇”。由此可以看出,封建統治者施用宮刑非常隨意。

在明朝,不僅朝廷用宮刑,某些高級將領也濫施淫威。據《萬曆野獲記》記載,明英宗時,靖遠伯王媼在征戰某地時,竟將民間幼童閹割為奴,明英宗知道後並不干預,可見這種做法在當時是被允許的。

後來到了清朝,雖然不再有官員受到宮刑的懲罰,但是仍然有很多平民為了生計,自我閹割入宮為奴,最有名的就是慈禧身邊的大太監李蓮英。

再後來清朝滅亡,直到後來民國政府建立之後,就再也沒有發生過大規模閹割的情況,宮刑才真正的消失在中國社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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