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下住戶,養了兩條大狗,經常嚇到小孩,該怎麼辦?

王邦宇


小區樓下住戶,養了兩條大狗,經常嚇到小孩,到底該怎麼辦?理解這個題主的困惑,現在有些人養狗不文明,不拴繩,不帶口罩,大狗經常嚇到孩子老人,有的狗甚至是禁養的狗。

但是,你也不能做以下的事。

1、不能因為狗嚇到了孩子,你就在事後蓄意報復,這是違法行為,嚴重的可能是涉嫌犯罪。

但法律規定,對正在進行時的不法侵害,打死屬於正當防衛,大狗衝上你家孩子,甚至咬到別人,你打死了狗,你是英雄。

2、你不能投放毒藥毒死狗,這也是違法行為,嚴重的也涉嫌犯罪,尤其是假設孩子吃了出事,你的罪也大了。

但是,如果對人無毒無害的食品,你買回家,但是不小心丟了,你這就沒有責任了,你也不希望丟,丟了你也沒找到,然後,讓狗吃了,狗死了,比如撐死了,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此條具體可百度。

3、狗這個動物是很有意思的,狗嚇到孩子,孩子怕狗,但是,人嚇到狗,狗就怕人。

4、現在是有很多驅狗劑的,噴上之後,狗不敢上前,有網友說,電梯裡噴上,人沒感覺,狗就不肯進電梯,20幾層樓梯,狗就遛人了,人也不願意下樓了。

還是那句老話,文明養狗,人狗平安。


韓東言


遵守法律法規,千萬不要幹一些違法的事情。相信法律一定可以給幫我們解決

就算解決不了,也不要買木糖醇結晶放到香腸裡面,因為三克的木糖醇結晶就可以致死,這會對狗主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更不要想著拿巧克力餵狗,因為巧克力雖然會致死,但是要達到一定的數量才行。更重要的是,市面上有許多偽冒的代可可脂巧克力,並不能產生效果,如果非要說有效果,那要用可可粉才有效果。

至於有人提出的異煙肼,也同樣不提倡。因為一煙肼是處方藥,如果要追查來源的話,會追查到你身上。

還有所提出的魚鉤,如果不小心被流浪漢或者小孩撿去,也很危險。

最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現在的監控太厲害了,尤其小區的目標人群少,很容易追查到你身上。除非你半夜用彈弓將香腸彈出去,但是狗死了,狗主人會很傷心的。不提倡


古風小錦鯉


不知道提問題的人是在哪座城市,但是對於這樣的飼養行為還是要看具體的飼養行為過程中有沒有違規的行為,以南京為例:

《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如下禁止行為:

  • 養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傷害他人。
  • 犬吠影響他人時,養犬人或者攜犬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 犬隻傷人的,養犬人或者攜犬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先行支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養犬人應當為犬隻提供必要的飲食條件、活動空間和生活環境,不得虐待、遺棄犬隻。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無故傷害犬隻。
  • 不得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療養院、少年兒童活動場所、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室內農貿市場、金融經營場所,以及設有犬隻禁入標識的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
  • 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當徵得駕駛員同意
  • 攜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的,應當將犬隻裝入犬袋、犬籠,懷抱,或者戴嘴套,並避開高峰時間
  • 攜犬出戶的,犬隻應當掛犬牌、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一點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遵守交通法規並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

所以如果在南京的小區內飼養寵物時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對他人進行恐嚇或者在電梯樓梯時沒有進行必要約束的情況下,那麼可以視為飼養人未能按規飼養,可以對其進行必要的懲處。

最後真正的愛狗,應當是希望自己的狗也能被別人所接納,所以愛狗就應當對狗進行必要的約束,否則放任的方式的“愛狗”只會害了狗。


麋鹿說法


對於在城市裡養狗,我個人是比較不支持的。雖然說養寵物是別人的私事和愛好,但是對於犬類的東西還是比較危險的,很多城市也對這一行為做了很多的規定和努力,但效果並不是很理想。


我建議先是向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反應情況,由他們出面解決,當然他們沒有執法權,最多就是一個勸說而已。再不行就只能報警處理了,警察來了肯定要查養犬的相關證件,不符合條件就立即讓主人處理掉狗。

在農村裡養狗來看家還說得過去,但在城市裡養狗真的感覺一點都不好。


首先,養寵物狗,尤其是大型犬真的很可怕,它的叫聲非常煩人,特別是很安靜的空間裡突然聽得很多狗叫聲,讓人很難受。

其次,養狗的環境衛生做得不好,就會發出臭味,每次見到小區裡有人遛狗,那些花草裡面的地方我都不愛去走動了,生怕不小心就踩到了狗屎。

再次,不管養大型犬還是小型犬,狗的習性還是有大的影響,雖然狗主人說不咬人,但誰能保證?因為我們真的見多了,再小的狗也是咬人的,而且,目前疫苗都還有問題呢。


南方小院


看到你這個問題就忍不住吐槽下,朋友的小區也有這樣個事兒,她的孩子一歲半,早晚抱孩子去院兒裡遛彎就碰見一個老太太,顫顫巍巍的自己都走不穩當拉了一隻純黑色的大型犬,總是跑去往活動場地健身器材上一坐,她想抱孩子去玩會兒都不好過去,意外發生總是很快來不及躲閃,養狗的人都喜歡說“我們家狗不咬人”,超級想問一句那些養狗的人,你家狗咬人之前會給你打招呼商量下還是怎的,自己都走不穩當還拉大型烈犬,可謂厚顏無恥不見棺材不落淚,萬一那天咬了人賠死她,這種人都怎麼想的,養這麼大的狗還跑出來坐在健身器材哪裡,真的給別人造成困擾呢!以她的年齡和腿腳兒,也絕對拉不住那條黑狗!愛狗人士和護娃人士之間這個矛盾怎麼調和!我也很想知道!


食品消費專家


我真的不建議小區內養巨型犬,因為這樣的巨型犬。對小區裡遛彎兒的老人,小區裡玩耍的小孩兒都是十分不安全的。這種巨型犬,溫順的都是比較少的。所以說它是小區裡的安全隱患,隨時都有可能巨型犬發情時期,傷人的事件發生。我覺得小區物業委員會應該對這種養巨型犬的主人進行教育和批評,而不是應該縱容他在小區裡。目無旁人的放他的巨型犬。這種人是很沒有團隊精神的,也是為了自己的喜好,不顧別人的安全和厭惡。這是自私的表現,我們就不能容忍他這種做法在小區裡橫行。如果他不聽勸阻的話,作為鄰居。我們一定要報警,把這件事告訴給警察。因為它危及到了我們的人身安全,不去整治的話,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只有這樣才能讓小區一片安寧,才能讓小區不會變的。像動物園那樣遍地是巨型犬,讓人一點兒都沒有安全感。所以說遇到這樣的住戶,千萬別再顧及鄰里的感情了。安全是最重要的,還是趕緊的通報給派出所或者是物業委員會,讓這種巨型犬班搬離這個社區吧。



伊春美食美客


不栓繩,不戴口罩的狗,屬於流浪狗。滅殺流浪貓狗的特效藥是:對人無害的專治結核病的“異煙肼”,各藥店有購,將6~8片藥片插入香腸中,不小心掉落在流浪狗常出沒的地方,食後一個半小時就成犬仙啦!


虎虎生威71221679


其實,民眾的無奈恰恰反映了相關立法的不健全。

其實對養狗管理很簡單:

1、可以養犬的範圍,市區可以養什麼狗,郊區可以養什麼狗。

2、養狗必須打疫苗!這次重(zhong)申,發現假劣疫苗或者虛假注射疫苗記錄,有公職的開除公職,無公職的罰款10000元起。

3、遛狗必須栓繩。

4、不得吵鬧影響環境。

5、不得隨意大小便,大便要隨手收拾乾淨。

6、養狗咬了人,除了賠償醫藥費,還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以上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以最低200元起罰款!嚴重者採取相關強制措施。拒不改正者,剝奪其養狗資格。

另外,建立看護中心,流浪狗或者罰沒狗,送到看護中心,然後民眾可以依法領養。

狗是人類的好朋友,文明養狗是每一個養狗者的責任!


似水流年


這種情況就是先去跟狗主人交涉了 要求狗人管好自己的親爹 如果沒得收斂那就報警 如果報警也也不起作用 那就只有買點牛肉去犒勞犒勞下兩條狗了 當然 怕狗沒得胃口 要在牛肉里加點味精之類的調味品😁😁😁


話粗理不糙


在我小區,業委會的指導思想之一是,一般小事不出小區就解決。對於住戶養狗的問題,也應該屬於一般小事。

但不知道你小區是否成立了業委會。

我們一直引導業主提高認識,就是說,規範小區的各種規矩,是要由業主委員會牽頭來制定的,並且要求大家一起遵守,其中,寵物的飼養管理規定也屬於這個範疇。

我說說自己的個人觀點。

首先,小孩容易被大型寵物嚇到,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一般來說,熟悉寵物的人,或者跟寵物熟悉的人,就不會害怕了,而且可能會喜歡上寵物的。從鄰里關係和諧的角度來說,你家是否可以跟樓下住戶交往,互相熟悉後,跟樓下住戶說明情況,試著讓小孩去熟悉寵物,也就是那兩條大狗,跟大狗熟悉後,大狗也會和小孩交朋友的,這樣就不會嚇到了。我想,如果抱著這樣的想法,樓下住戶也是願意跟你家成為好朋友、好夥伴、好鄰居的。

其次,如果不想往這個方向發展,可以直接勸導樓下住戶,直接提出你的看法和觀點,要求,必要的時候給予警告。

第三,如果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可以向業委會提出建議,由業委會牽頭制定小區裡有關寵物飼養的管理實施細則,這樣可以規範寵物飼養。由業委會制定出的相關規矩,經過業主代表團或者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後,就是小區的法律了,是大家都要遵守執行的。當然,這些是要交給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執行的。如果小區有了這些“法律”,物業公司執行起來也是有理有據的。

不要抱著讓物業服務公司的人去禁止人家飼養寵物的想法,這個是不現實的。物業服務公司的人接到業主投訴後,最多也就是去勸說人家,人家不聽了,物業服務公司也是沒有辦法的。

第四,如果這樣還不行,在小區又有了相關規矩後,可要求業委會或者物業公司報城管局、畜牧局等政府部門,按照城市養狗等的管理辦法,每個城市對這些行為都是有所限制,甚至是禁止飼養大型犬的,由政府相關部門出面,這個問題應該就可以解決了。

當然,題主也可以直接到城管部門和畜牧部門去投訴反映。不過,題主自己去反映,加上小區業委會以公函的形式去請求,再加物業公司一起,這樣的效果會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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