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屬於發現還是發明?

聽聽雨夜


這是一個比較理性的問題,可查閱發現與發明的權威資料。我給一個簡明扼要的解釋。

發現的定義與分類

發現,是人類對物質固有的結構特徵與運動規律的揭示,這些特徵與規律不是人造的。記住:科學從事發現,發現標誌科學

涉及特徵的發現,如:太陽系有海王星,原子=核子+電子,社群有分工。

涉及規律的發現,如:地球自轉,電子自旋,慣性定律,動量守恆,人皆自私,物稀為貴。

發明的定義與分類

發明,是對發現成果的組合、變造、模擬、抽象、演繹等人造的製品與作品。記住:技術從事發明,發明標誌技術

涉及製品的發明,如:彈弓,指南針,剪紙,螺栓,柳葉刀,計算機,人造衛星。

涉及作品的發明,如:小說,戲劇,符號,公式,圖像,商標,程序,論文,邏輯。

數學是人類的發明

工具是人造的,有硬件與軟件,屬於發明或技術範疇。數學是工具——是用符號與圖形進行的統計與模擬;數學是技術——是抽象了大量發明的頂級工具。

注意兩個語境:就學科或廣義科學而言,數學可以是一門科學;就發明或廣義技術而言,數學可以是一門技術。

注意兩個嚴謹:①違揹物理邏輯的數學公式,不能作為科學依據。②沒有數學公式的物理邏輯,不能作為科學依據。


物理新視野


數學反應自然界基本的數形規律是發現,但揭示該規律的技術手段是發明。比如,個數採用十進制還是二進制甚或是十六進制,就是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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