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目錄調整,要重點聚焦影響群眾健康的重大疾病。”李克強說。
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依據。新一輪醫改以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患者用藥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次擬調入的187種藥品中,有腫瘤用藥12種,其中靶向治療藥品6種;有臨床急需兒童藥品22種;納入了全球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口服、泛基因型、單一片劑的丙肝治療新藥。
李克強在8月30日的常務會上指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改、強化醫療衛生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李克強總理8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確、成本效益比顯著的187種中西藥調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當天會議決定,要及時調整基本藥物目錄。此次調整在覆蓋臨床主要病種的基礎上,重點聚焦癌症、兒科、慢性病等病種,調入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確、成本效益比顯著的187種中西藥,其中腫瘤用藥12種、臨床急需兒童藥品22種,均比原目錄顯著增加。調整後基本藥物目錄總品種擴充到685種。會議還決定,今後新審批上市、療效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將加快調入。
李克強要求,基本藥物制度要與基本醫保聯動,切實減輕患者藥費負擔。“要推進公立醫療機構集中帶量採購等方式,推動降藥價。建立基本藥物、基本醫保聯動和保障醫保可持續的機制,將基本藥物目錄內符合條件的治療性藥品按程序優先納入醫保目錄,使醫保更多惠及參保群眾。”總理說。
李克強說,在發揮基本藥物目錄指導性作用的同時,要允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算好醫保平衡的大賬,重點做好“保基本”,切實為患者減負。
李克強強調,要確保基本藥物不斷供。對用量小等易導致短缺的基本藥物,可採取定點生產、納入儲備等措施保證供應。公立醫療機構要優先使用基本藥物,使用情況與相關補助資金撥付掛鉤。與此同時,要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
“對於人民群眾來說,沒有比生命健康更大的事。”總理說,“各有關地方、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群眾安全放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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