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妃嬪侍寢規矩——《清代野記》

一夫一妻制是中國的傳統,作為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同樣如此,原配夫人只有一個,那就是皇后,其他的只能算作小老婆,只是數量過多,為此,將她們分成了不同的等級,清朝自康熙後,整理了嬪妃的等級制度,設皇后1名,居中宮,皇貴妃1名,貴妃2名,妃4名,嬪6名,貴人、常在、答應,不限人數。

清朝妃嬪侍寢規矩——《清代野記》

三個女人一臺戲,何況後宮這麼大的舞臺,這麼多的女人都圍繞在一個男人身邊,物以稀為貴,更何況在那個男權社會,作為站在最高權力中心的男人,就成為她們競爭的最好物品。誰能得到他的歡心,誰就能得到飛上枝頭做鳳凰的機會,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歷朝歷代都出現過後宮爭寵,因此產生的妃嬪之間的明爭暗鬥,血腥程度不比男人在戰場廝殺差。清朝入關後,吸取前朝教訓,在對待後宮這件事上很重視。

這種宮闈秘史自然不會記錄在正史,據《清代野記》描述,清朝時為了防止皇帝沉迷女色,誤國誤民,制定了一些辦法,文中代言,“敬事房太監者,專司皇帝交媾之事者也。帝與後交,敬事房則第記其年月日時於冊,以便受孕之證而已。若幸妃之例則不然,每日晚膳時,凡妃子之備幸者皆有一綠頭牌,書姓名於牌面,式與京外官引見之牌同。或十餘牌,或數十牌,敬事房太監舉而置之大銀盤中,備晚膳時呈進,亦謂之膳牌。帝食畢,太監舉盤跪帝前,若無所幸則曰去;若有屬意,則取牌翻轉之,以背向上。太監下,則摘取此牌又交一太監,乃專以駝妃子入帝榻者。屆時,帝先臥,被不覆腳。駝婦者脫妃上下衣皆淨,以大氅裹之,背至帝榻前,去氅,妃子赤身由被腳逆爬而上,與帝交焉。敬事房總管與駝妃之太監皆立候於窗外。如時過久,則總管必高唱曰:“是時候了。”帝不應,則再唱,如是者三。帝命之入,則妃子從帝腳後拖而出,駝妃者仍以氅裹之,駝而去。去後,總管必跪而請命曰:“留不留?”帝曰不留,則總管至妃子後股穴道微按之,則龍精皆流出矣;曰留,則筆之於冊曰:“某月某日某時皇帝幸某妃。”亦所以備受孕之證也。”

清朝妃嬪侍寢規矩——《清代野記》

按文中記錄,皇帝和皇后在一起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和其他人有要求,一是妃子是赤身裸體被太監用毛毯裹著抬到皇帝寢宮,不用皇帝親自登門了,這樣的目的據說是吸取明朝嘉靖帝差點被宮女勒死的經驗,不給妃子攜帶武器的機會。

二是時間上有限制,妃子服侍完就要被抬走,不能在此過夜,影響皇帝休息。這點也避免了妃子吹枕邊風進讒言的隱患。

三是是否留下龍種,母憑子貴,皇后不受限制,其他妃子想在這個幽幽深宮出人頭地,沒什麼辦法,只有為皇帝誕下龍子才有機會。但這點也被限制,因此也有很多妃子賄賂太監,讓他們手下留情,為自己留下機會。

清朝妃嬪侍寢規矩——《清代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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