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增電子警察的公告
為進一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創建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修水交警在省道304線馬坳東津路段、修萬線黃沙彭橋路段、省道306線廟嶺路段等地新增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05號令)》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現將新增電子監控設備採集交通違法行為的地點向社會予以公佈。電子警察將於2018年7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一、新增電子警察地點:
1.黃田裡大道與竹坪大道路口交通信號燈(抓拍違法行為:不按信號燈通行、不按導向行駛、違反禁令標誌、違反禁止標線)。
2.馬坳東津路段固定測速點(限速60km/h)、黃沙彭橋路段固定測速點(限速60km/h)、廟嶺路段固定測速點(限速70km/h)(抓拍違法行為:超速)。
特此公告
修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事故案例警示
超速行駛的危害
監製:趙秋階 審核:朱春生 編輯: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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