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納入棚改戶拆遷是否合法?

孤獨浪子148453007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城中村能否納入棚戶區拆遷,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對棚戶區的劃定範圍、項目設立合法性的懷疑。

第一,相關涵義及棚改對象的理解

城中村的含義容易理解,隨著城鎮化的不斷髮展,城市範圍的不斷擴大,很多原本的農村逐漸被包圍在城市之中,但由於尚未經過法定徵收程序變更土地性質,所以仍然是集體土地,也就是所謂的城中村。

什麼是棚戶區?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對棚戶區的概念作出規定,參照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的定義:《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中,所稱的棚戶區是指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大、房屋適用年限較長以及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較為簡陋的區域。

根據棚改規劃確定具體的範圍,其中將包括中央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改造規劃,重點安排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和 三線企業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同時鼓勵和促進國有林區、國有農場等區域進行棚改。

所以,城中村納入棚戶區範圍也是有可能的,要看納入範圍的城中村是不是符合棚戶區的特徵,最重要的是審查判斷,棚戶區改造項目是否是合法提起。

第二,棚改項目的設立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改造工作的意見》規定,各地區要調查摸底,確定待改造棚戶區的底數、面積、類型等情況,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並且做好徵收補償工作,和對棚戶區改造項目進行項目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


國家開展棚改項目本意是一項利民安居工程 ,因此在項目審批和資金支持上都給予了重大的優惠,包括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卻跑建設用地供應,落實財政支持,加大 金融支持力度。但好的政策在落地時,卻出現了不少走樣的情形。很多明明不應當劃成棚戶的區域,由於項目中的隱形利益導致項目氾濫,規劃不合理,拆遷補償不合理等亂象叢生。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存在眾多的棚改矛盾,被棚改的人更多的是牴觸和害怕,好好的家被拆掉,後續生活難以保障。

第三,城中村棚改拆遷的法律依據,及合法性的審查點

徵收拆遷只是棚改項目的一項前置程序,因此棚改拆遷仍然是依照國家關於徵收拆遷的相關法律進行。其中城中村的拆遷,其土地性質仍然是集體土地,所以主要仍然是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進行拆遷補償。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規定了,對於徵收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城中村的情形即屬於此),土地權利人有權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即參照周邊同類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補償安置。


對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仍然要依法經過 :擬徵地公告、土地情況調查勘測、聽證徵求意見、製作一書四方案、組卷報省政府或國務院批准徵地、正式的徵地公告、擬定補償方案並報批等程序,最後給與被徵收人以合法的補償與安置。


因此,當遇到城中村棚改拆遷時,首先看補償是否合理,跟周邊同類房地產市場價結合自家的實際情況進行衡量,其次關注拆遷是否依法公告了相關信息,是否有合法行政機關的蓋章落款。最後如果補償 不合理,自己發現有很多不合法合規的地方,需要及時諮詢專業人士,必要時還需要啟動法律程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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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和棚戶區:有關部門此前在內部文件上對此的表述和學術界的共識是:棚戶區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其中涉及土地為集體所有,主要由農民所建造的棚戶區便是人們俗稱的"城中村"。公開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於“棚戶區和城中村”沒有明確界定,而多年來對此界定的具體的標準都是以地方文件加以明確。

至今為止的全國的“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均是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實施,即: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項目裡,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也就是房地產商)參與棚戶區改造。這個模式是由被廢止的城市拆遷房屋拆遷條例的相關規定作為法律支撐,在2011年初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其法律衝突不可避免。無論是憲法,還是、、、以及都明確規定只有因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權限與程序,才能徵收私有房屋。引入開發商的做法使“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是否屬於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產生了激烈的爭論。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並非舊城區就是棚戶區,更不能將舊城、舊村改造等同於棚戶區改造,隨意啟動徵收程序。為此,對於可以作出行政徵收決定的“棚戶區和城中村”本身的界定就顯得十分重要。

但是,本身棚戶區和城中村的界定就很模糊,所以,現在棚戶區改在和城中村改造成為了城市大拆遷的藉口,而您所要求的補償標準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都是各地的政府部門來進行制定,地區之間的差異很大。 但是,這並不是說在遇到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時候就沒有任何保障措施,具體的可以參考《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同時也可以看政府進行改造的程序是否合法,在必要的時候諮詢律師是最為穩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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