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怎麼扣?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建議

□ 法制網記者 朱寧寧

8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分組審議。

審議中,委員們認為,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正,有利於提高我國稅收的公平性,更好地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草案充分吸收採納了一審和向公眾徵求的意見建議,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思想和稅收法定的原則。

與此同時,專項附加扣除到底怎麼扣?實踐中如何操作?此次個稅改革中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引起多名常委會委員關注。根據草案,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國務院應按照統一性、科學性、合理性的原則,加快制定出臺專項扣除的規範標準,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辦法,配套出臺比較簡單易懂的專項扣除細則,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應有機制敦促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落實

審議中,多名常委會委員認為,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實施細則應當儘快出臺。

“我擔心個稅法通過後,專項扣除變成無法可依。如果這樣,這個得民心的舉措就是空頭支票了。”鄭功成委員強調,能不能保證授權國務院的規定在法律生效的同時都能夠出來,這個問題很關鍵,否則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又打折扣。

鄭功成舉例說,以往許多法律中授權國務院制定具體規定的,過後被拖延很久,有的授權條款變成了完全沒有下文。比如,2010年通過的社會保險法有多處授權國務院規定,迄今仍未看到有規定。“因此,凡是法律中授權國務院規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應該有機制敦促國務院和有關部門來抓緊落實,希望這次個稅法修正案能夠同步實施。”鄭功成說。

楊震委員認為國務院應儘快把專項扣除,尤其是專項附加扣除的方法明確。“現在基本養老保險、公積金等其他方面都是比較明確的。專項附加扣除明確之後,對個稅法的順利施行是一個大好事,畢竟明年的1月1日起就要執行。”

具體辦法可參考借鑑國外成熟做法

審議中,有常委會委員從不同角度對如何具體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給出了建議。

“對專項附加扣除最好能考慮我國現階段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會主要矛盾,根據不同地區生活水平、撫養贍養水平、居住城市水平,制定相應的標準,並且明確路徑和條件。”郭雷委員建議,國務院在制定具體專項扣除配套方案時應考慮到以下兩點:一是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會主要矛盾,使得具體方案有利於減少和緩解這個主要矛盾;二是具體方案既要科學合理,又要簡單易行。“這就需要進行深入廣泛的調查研究,並且充分藉助現代信息技術手段。”

楊震建議,國務院具體制定專項附加扣除方案時可參考借鑑一些國家和地區成熟做法。比如,子女教育專項扣除,不論家庭具體的收入如何,只要有一個子女在教育階段,就按一個定額進行扣除。再比如,父母由子女贍養的,也按照一定的定額來處理。如果是幾個子女共同贍養的話,就進行分攤。“這樣操作起來比較簡單,也避免鑽空子、鑽漏洞,公平性也得以保證。”

要注意避免出現新的不公平

“個稅的徵收,一方面要保證國家的稅收安全和財政收入,另一方面要通過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維護社會公平,讓高收入的人多納稅,讓中低收入的人少交稅。”馮忠華委員認為,專項附加扣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很好地研究,確保讓中低收入的群體在這些方面享受到稅收優惠的實惠,讓高收入的群體該交稅的交稅,避免引起新的不公平和矛盾。

“這項政策應該是為了讓中低收入群體享受到稅收優惠。”馮忠華具體分析指出,5項專項附加中,子女教育和繼續教育、住房貸款支出未必都是中低收入群體的對象,有很多高收入群體、高質量生活的人,有實力讓子女享受很好的教育,付出很大的支出,甚至貸款買很大的房子、支付很高的住房貸款利息。這種情況在這次專項附加扣除減免中應該有所考慮。另外,目前住房租金的類型也很多,有的是市場上租的普通房子,有的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租房。而在提供公租房的過程中,政府已經在住房租金上給予優惠,是否還要在稅收減免中再次予以優惠?對於這些問題,下一步國務院制定具體減免措施的時候,都要經過細緻的考慮分析。

“總體上,不能通過這次各種專項附加扣除來引起新的社會不公平,儘可能通過個稅法的修改讓更多的人享受到稅收優惠的實惠,更加促進社會公平和和諧穩定,避免引起新矛盾、新不公平。”馮忠華說。

此外,馮忠華還指出,法律應該惠及廣大群眾,5項專項附加扣除裡,有很多人是不能完全享受的,甚至有很多人是無法享受的。“比如,個人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可能很多人已經完成了人生的這個階段,這一生都享受不到了,這在下一步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時還是應該予以充分研究和考慮。”

要進一步提高稅收徵管能力

審議中,多名委員都提到,除了要有科學合理的、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立法,還要進一步提高我國稅收徵管能力,讓該收的稅能夠真正收上來。

“不僅要有好的法律,還應該有法必依。法律制定出來後,關鍵是要嚴格貫徹施行。”韓曉武委員說。

韓曉武認為,下一步要加強稅收徵管機構的能力建設。要注重稅務稽查,改變多數人坐機關、少數人在基層、專業化程度不夠、徵管效率較低等問題,將更多的力量用於稅務稽查上。要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應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建議通過立法打破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以提高稅務部門的稽查效率。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對逃稅者的懲罰機制。要完善各個執法部門的協同機制,通過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讓逃稅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法制網北京8月2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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