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借條上寫了這幾個字,借出去的錢最後拿不回1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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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借條仍然是老百姓借錢能留的最好憑據,很多人把借條當自己的“救命稻草”,也有很多人死在一張借條上。要知道,借條寫對了,法院判決肯定對你更有利,然而經常有人借條寫的字眼產生太多歧義,最終要麼讓案子變得更難辦,要麼導致1分錢都要不回來。要知道,被欠的可是債主啊,最後拿不回1分錢實在太可惜了吧。以下是借條上最敏感的3個字,稍微一出錯,被有心人利用一番,這錢就很難說拿不拿的回了。

農民朋友:借條上寫了這幾個字,借出去的錢最後拿不回1分錢

第一、“借條”和“欠條”要分清楚

一個“欠”一個“借”看起來差不多其實意思相差十萬八千里,看上去一個意思,但是,這兩種在法律上是有差別的。比如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時間的話,那麼,這張借條的訴訟有效期就有20年,但是欠條就只有2年,如果超過有效訴訟期,你很難通過打官司要回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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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條用外號

說真的,農村彼此之間稱呼基本不直接叫姓名,那是不尊敬人的,一般都習慣用奶名或者外號,小李子、二狗子等等,這寫借條也就用上了外號。這樣的借條有一單對方耍賴,是很難維權的。比如,借條上寫到“今借到外甥10萬……”這樣的字眼,那麼在打官司的時候,對方可能就會說,這個“外甥”不是你。所以,借錢的時候名字一定不能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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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寫清楚交易方式

有的人不寫清楚交易方式,特別是找外地的朋友借錢時,是現金還是轉賬一定要寫清楚,如果借條上“借到”寫成了“借”,又是給的現金的話,借款人不還錢很難打贏官司的。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賬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以上就是我們常說的借條3個字,有些時候,借條上短短几句話,卻可以漏洞百出,讓債務人鑽大空子,債主哭都來不及,要想避免這些情況,就要消滅字眼中的歧義,才能確保可以順利拿回所有的錢。瞭解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農業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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